-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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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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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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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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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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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801000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隶属于泸西县水利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辖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县水利局《调水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做好水费征收工作;负责对板桥河水库管理所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保障农业、清理淤泥、收取水费,做好防汛抗旱供水工作,为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的相关社会服务;准确、及时掌握农业用水情况,及时上报水文信息,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及馈行情况;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严厉打击坡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保障输水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推动水利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
1.按照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管理所建立完善了水库信息化监测系统,在库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点38点,对水库水域实时24小时水域现状全面监控,库水位计1套、进出库流量监测器4台、大坝垂直、水平位移、渗压计、坝后渗流等大坝安全自动监测设备各1套,通过自动监测设备的实时信息采集和参数传输至四楼调度室水库水雨情信息自动化平台,可以快速掌握水库的运行状态变化,及时发现险情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2.加强灌区内输水工程重建重管,积极与灌区内各乡镇协调,顺利完成了灌区内水利设施清淤岁修工作,确保了灌区内农业灌溉用水渠道畅通、安全,所辖干渠水资源利用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3.坚持引得进排得出的管理原则,加强对矣维河、竹箐河引洪河、水库正常溢洪道的安全管理,做到防汛蓄水渠道的安全引洪或正常排洪。
(二)科学谋划,确保防汛蓄水两不误
1.强化两库日常管理。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两库(板桥河水库、所得村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及水库度汛计划,严格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安全巡查制度,保证信息传得进传得出,为两库的统筹调度和蓄水防洪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制度。
2.明确责任努力完成蓄水目标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库塘蓄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密切关注降雨情况,总结近年蓄水工作经验做法,把蓄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于今年5月在加强对库塘蓄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实行“一库一策”,逐一分析研判,采取能引尽引、能拦尽拦、能调尽调等措施尽最大可能增加库塘蓄水。截至2023年10月11日,板桥河水库蓄水 3447.7万m3,比去年同期减少 2000多万m3、所得村水库蓄水12万m3,比去年同期减少 20多万m3、完成蓄水目标任务还有差距。
(三)抓节气全力做好水源林防护工作
1.汛期结束,管理所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与山林站点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山林站点责任;
2.管理所通过制作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2023年对水库周边村寨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挂牌60余块;
3.在万亩林区内共铲出10米宽防火隔离带8条,共9000余米,实现了森林防火板块化管理;
4.严格控制源头火源,在春分至清明期间,全所干部职工到各站点关卡口,加强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杜绝火源入山,对林区周边、公路沿线、人员活动密集区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实现了2023年森林零火情、零火灾。
(四)加强水库水质保护,充分发挥水资源效益
1.加强一天24小时自动监测制。通过设备实时水质自动动态监测,密切关注水质的变化情况,为水库水质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水面漂浮物实时清理。采取定期巡查、水路巡查、陆路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水面和周边水环境安全巡查,2023年共清出水面水边垃圾和漂浮物100余吨;
3.加强水面周围安全整治。联合县森林警察、旧城派出所全年共出动人员230人次,对在库区游泳、露营、野炊、钓鱼的游客进行劝离和安全教育约1160人次,打击盗取林业、渔业资源60余次200余人,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和依法惩处相结合,震慑作用明显,维护了库区良好工作秩序。
(五)发挥资源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1.依据水质趋于富营养化态势,管理所于2023年1月与泸西县希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合作采取生物工程措施有效补充水库水生物群体,稳定渔类种群数量,监督合作方按要求投放 24045.4公斤,捕捞31908.1公斤,实现捕捞鲢鱼利润58773.65元,达到“人放天养、以鱼养水”生态养殖目的,不断改善提升水质,同时获得一定经济收入;
2.完成旧城、金马、舞街、中枢四镇大春生产农业供水2439.43万m3,城镇生活用水供水1214.07万m3,工业供水234.7万m3,农业水费收缴645870.2元、城镇生活供水水费收缴1339073元,完成了2023年水费征收工作,水资源利用率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六)坚持警钟长鸣、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1.管理所立足实际,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排查整治水事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暑假期是学生溺水高发期,管理所印刷3000余册防溺水安全宣传手册并在三河中学、木龙小学、矿厂小学等学校进行了宣传发放,结合环保日,在水库周边进村入户开展“环境保护、防溺水安全”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1次;
2.强化宣传经常性警示,在库区显著地段、村庄的河道渠系安装警示性标牌20余块,喷涂警示标语50余条,悬挂警示横幅40条、安装安全隔离栏630余米,配置救生竿140余根,实现水库安全管理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人人参与。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山林渔政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92万元,占总收入的58.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81.1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1.8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8万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2.59万元,增长36.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17万元,增长8.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事业收入增加202.07万元,增长112.85%;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他收入增加0.34万元,增长850%。其主要原因为单位工业用水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87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27万元,占总支出的88.06%;项目支出103.99万元,占总支出的11.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8.88万元,增长52.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6.48万元,增长34.42%;项目支出增加102.39万元,增长6399.3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劳务费增加和实施了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7.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计划和安排,通过对水库站点的维修养护和人员管理,资金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如期完成,确保了水库安全度汛和正常蓄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82%。与上年相比增加40.17万元,增长8.20%,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人员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9.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资产总额11045.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0.05万元,固定资产476.4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9.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9879.7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801111
附件【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