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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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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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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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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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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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3)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4)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10)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2)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3)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4)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15)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16)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17)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18)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凝心聚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建引领为抓手,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党建基础管理,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建工作为推动日常重点工作提供动力支撑。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局党组书记讲授廉政党课1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机关党委召开党委会议3次,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员大会36次、支部委员会70次、上党课36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0次。137名党员上缴党费25119元,全部足额上交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二是加大教育宣传,提升综合能力。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微信群等平台载体开展自学,组织党员干部职工100余人收看《警钟为你而鸣》、《管柚子》、《问剑·破局》等反腐专题片、警示教育片。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工作实践能力,确保广大党干部职工的责任担当和工作激情。三是开展大兴调查研究和主题教育,促使水利工作长足发展。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明确的12个方面调研内容,结合泸西水利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7项水利中心工作进行调研,发现制约水利发展的瓶颈问题共20余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9个。针对问题,将组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调研报告交流会,从而将问题进行消化、解决。9月25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包联干部为企业群众办实事107件、走访企业群众115人次。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筑牢防腐拒变防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泸西实践”,认真遵守和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盯紧国家重大节日开展提醒谈话,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开展机关纪律作风督察、提醒谈话7次、200余人。
2、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工作。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大主题内容27项工作,50余个工作内容,对标对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批示精神等理论学习、宣传,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局党政领导、局属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个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监督。从而进一步增强水利局县管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知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切实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对机关9个科室、局属15家局属单位开展网络安全管理、巡查、防护;加强(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河长制工作信息巡河系统)监管,不能出现泄漏、黒客攻击等现象;加强县水利局现有“泸西县水利局QQ交流群”、“泸西水利党建微信交流群”、“泸西河长微信群”监管,严禁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安全风险发生。宣传引导水利系统加强个人的QQ、微信、抖音的不信谣、不传谣,决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能利用新媒体传播有害信息和敏感内容等。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好个人网信、电信诈骗防护。三是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重点工作。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三会一课”学习全覆盖。召开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中学习8次,建立了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制度,涉及主题有《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原文等32个主题。建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理论学习宣传阵地,在职108名党员中全部完成6000分以上。积极做好《云岭先锋》党员评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教育学习资料《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
积极组织职工或者中层领导干部以会议形式进行集中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云岭楷模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深化“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爱国主义、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宗教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或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次。完成《学习强国》、《云南红河发布》、《红河日报》等省、州 县媒体60余篇外宣任务。四是积极精神文明创建。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支持文明创建活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为水利改开展平安单位、“绿色家庭”、“最美家庭”创建,2名职工被评选为州县“绿色家庭”。
3、创新水利建设发展机制,加大水利改革。全力打造“水强泸西、水富泸西、水美泸西、水润泸西”四水水利。在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围绕“引水、用水、管水、节水”四个环节,攻克节水、管理、收费、融资“四大难题”,持续深化水价改革,助力富民惠民。 5月6日泸西县作为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分会场,7月26日,全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在泸西县召开,2023年4月28日弥泸灌区工程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一批1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灌区之一。泸西水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在省、州进行推广。
2023年续建、在建、新开工项目8件,计划投入资金30.4492亿元,预计1-12月当年完成5.3亿元。1.续建、在建工程(4 件)。弥泸灌区泸西灌片(计划投资16.16 亿元,现累计完成7.7亿元,2023年完成1.7亿元)、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计划投资7.01亿元,现累计完成2亿元,2023年完成0.2亿元)、泸西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计划投资4.84亿元,现累计完成4.4752亿元,2023年完成2.4713亿元)、泸西县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工程(0.68亿元)已完工。2.新开工项目(4件)。开工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6504 万元)、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水工程项目(10046万元),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0.159亿元)将在年内完工投入运行。
4、创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依法治水,严肃查处乱建、乱搭、乱占等“乱象”违法案件,积极调查用水户取水情况,督促办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2月组织人员对当地香葱种植户取用水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助力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行动。查处非法取用地下水4起,非法占用沟渠建设临时用房1起,现场劝阻非法打井1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二是加强县域内10座小水电站安全监管职责,做到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全到位,并根据不同时段随机抽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有生态流量要求的6座水电站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确保6座水电站生态流量数据传输到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管。三是健全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规范征收流程,进一步提升新时代水资源费征收能力,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1-12月完成水资源费征收543.7万元,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已全覆盖,共办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239本,未发现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延续、超取水许可等情况。四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以“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完成集中宣传16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4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5、持续强化河湖治理,守护碧水清波。紧紧围绕河畅、水清、湖美、岸绿的“绿美河湖”总体目标,在解决水灾害、水污染、水生态等突出问题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广泛动员和组织全民参与治水、护水、爱水、清河活动,构建泸西绿美河湖“新画卷”,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修改调整并下发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县级会议制度、县级河湖长巡查办法,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全年共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1次,县级河湖长专题会议4次,县级总督察会议1次,县级联系部门会议2次,组织县级培训2次。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上全面促进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巡河。截至11月底,全县198名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共开展巡河12335次,巡河达标率96%以上,发现并解决问题47个,下发督办单13期,交办单2期,工作提醒函14期,通报4期,督促各乡镇及联系部门压紧压实履职责任。三是创新联建机制。以“党建+河(湖)长制联建”为抓手,聚焦“湖泊革命”攻坚战和绿美河湖,继续做好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清理河塘沟渠活动,全县共开展清河行动175次,清理河渠140条,水库坝塘29个,组织干部群众参与1万余人次,出动机械设备445台次,清理污染物9850余吨,投入资金170余万元。7月3日围绕“党建+河长”和“绿美河湖”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组织90余名党员到甸溪河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共种植树苗2600余株,长约2.5公里。四是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持续推进河道沿岸乱占、乱堆、乱建清理问题排查,巡河发现并解决问题47起,实现了巡河制度常态化。在南盘江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中,强制拆除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钓棚、钓台、浮台等出现反弹情况进行了现场落实,向阳乡、三塘乡累计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70余吨。各水库管理站、所组织职工和周边村组人员力量定期对库区垃圾进行清理,使水库库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五是加大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省河长办督办南盘江部分河湖“四乱”问题、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反馈6方面问题、及时处理州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省、州领导批示问题等督促整改达100%,其中2022年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反馈的夫之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侵占河道管理范围拆除退让整改工作,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严格按照方案时限要求完成了拆除整改工作。在全省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议上获省水利厅领导表扬,并被州级选定为河长制工作典型案例。六是做好“美丽河湖”申报。洞拉河、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通过2023年县级“美丽河湖”评审。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并通过2023年州级“美丽河湖”评审。板桥河水库2020年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五者水库为州级美丽河湖。
6、坚持人民至上,抓实抗旱供水减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全县52个山洪灾害自动雨量站点累计平均降雨量612.27毫米,与多年平均降雨量967毫米少294.33毫米,为1958年建站以来的历史最低值,造成水库、坝塘不能正常蓄水,山区出现龙潭出水量减少。一是旱情、水情。持续干旱共造成72134人口受灾;农作物受旱16314.39公顷,受灾15607.14公顷,成灾9245.46公顷,绝收1039.15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5604.02公顷,成灾3598.09公顷,绝收716.48公顷;经济作物受灾10003.12公顷,成灾5647.37公顷,绝收322.67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亿元;截至12月10日,全县179件库塘蓄水6236.38万立方米,占任务蓄水量47.64%,比上年同期减少5657万立方米,蓄水任务完成非常困难。更为突出的阿味水库目前现有库容330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1138万立方米),少蓄水808万立方米,与去年同期少蓄水71%。二是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送水保民生。4月21日我县启动抗旱应急Ⅲ级响应,1月至6月16日累计拉水送水31623立方米,拉送水车3194车,解决大牲畜5285头,解决人口22120人,解决户数4831户。三是严格执行网络化管理,科学调度水资源。针对县管中小型水库和河渠、龙潭蓄水、引水大幅度下降的情况,积极组织8个供水有保障排查组,对人畜饮水、大春生产用水、高效节水示范区的供用水、旱情、墒情摸底调查,算清水账,底数清晰,对蓄水供水科学调度、实行网络化管理。完成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用水11862万立方米,自7月以来,4件中型水库仅供城乡人民生活用水,其中:农业灌溉8761.9万立方米,城乡居民1361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139万方方米、发电用水600万立方米,其他用水77.5万立方米。四是全面排查,加强防汛减灾筹备。由于旱情持续,未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在防汛方面上全面突出防、治、抢三项工作,压实防汛抗旱领导责任制,4 月初组织人员对全县水利工程设施、再建工程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整改力度。同时组织人员,开展2023年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演练、山洪灾害防御演练,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建了44人的防汛抗旱应急队,8个乡镇及县管水利工程单位均成立了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89支近2100人,全体队员保持通信24小时畅通待命,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大的组织、领导、物资、措施支撑,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水土保持工作。2023年共投入资金15820.07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46平方公里(其中:水土保持林4.98平方公里,保土耕作27.48平方公里),完成上级部门下达任务数32平方公里的101%。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县级审批27件,协助税务局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80.40万元,接受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报备31件。县级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次(共检查项目5个),印发监督检查意见5份。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水土保持公众意识。完成《泸西县水土保持规划(2023年—2030年)》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和《泸西县绿美河湖十年规划(2022年—2031年)》编制工作;五是开展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查处泸丘高速公路未批先建、未批先弃、弥泸高速公路未验先投、芬芳园等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等3件违法案件,罚款7.6万元。
8、抓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进水利和谐发展。一是组织完成全县57座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开展网络培训,做到所有责任人持证上岗,对57座水库进行了数据更新和换证工作,为防汛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数据支撑。二是抓好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安全作,对县辖区内在建设水利建设项目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对县管13座水库、3个河道、2个隧洞管理单位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排查整治,未出现安全隐患。三是深入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抓早抓实 2023年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抓好水电站安全运行监管,并加大隐患排查,并发生生大安全事故。完成37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0座水雨情测报、茨凹水库1座除险加固项目申报。其中,完成水库铁丝网、隔离栏10.705公里,尽可能提示涉水风险,减少违规涉水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大防溺水设施投入,配置救生衣181件,救生圈48个,救生绳206根,救生竿341根,为防溺水工作提供了强大的配套设施。同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学校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宣传。五是全力抓好森林防火,确保水源林安全。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管理所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在重点地段设立固定和流动防火检查站,加强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林区周边、公路沿线、人员活动密集区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强化了火源管理,杜绝火源入山,实现了上半年森林零火情、零火灾。
9、不断深化水利改革,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一年来,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发展,为水利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动力保障。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及行政审批工作。及时调整水利局6类74项权责清单,2类10项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完成审批取水许可证 3件延续5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件,水利基建项目设计审批1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件、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工程造价咨询采购3个项目。近期将启动五者水库、阿味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共13项,并完成整改。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2023年县人民政府建议完成固定资产10亿元,通过梳理研究分析,2023年(76头其他部门水利项目)最大限度能完成6.77亿元,占目标67.7%;2023年完成招商引资投资3.2亿元,占目标100%。续建泸西县小江流域水电开发项目1件,新开工1件。三是做实综治维稳。3月20日成立泸西县水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41件100人次,现已办结37件,办结率90.2%。其中:来访8件19人次,人社部门欠薪投诉7件49人次,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4件4人次,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22件28人次。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41件100人次,现已办结37件,办结率90.2%。其中:来访8件19人次,人社部门欠薪投诉7件49人次,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4件4人次,云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22件28人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7件,A类3件,B类12,C类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2件,无重点建议,A类2件,B类8件, C类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件,A类1件,B类4件。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截至10月,完成水利基建项目设计行政审批1件、办理取水许可证5件延续1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2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3个检查事项。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完成水利基建项目设计行政审批1件、办理取水许可证5件延续10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2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2件。五是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文明风尚行动。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和水环境治理工作,对包保工作责任区实施网络化管理,组织职工分组开展好垃圾清理等。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以“走进春天,拥抱绿色,提升协作,团结互助”的“三八”、“五一”“七一”文体活动。在春节、“七一”建党节期间共筹集资金4400元对困难老党员12人进行走访慰问。六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水利专项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制度,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七是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新建项目4件、续建项目4件、已完工待验收过程4件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监管,共检查20次,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对州县联合监督的工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并限期进行整改,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10月组织参建各方对2012年-2021年来已经竣工验收但质量评定资料不完善的23件水利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资料的完善工作。八是运行管理。板桥河水库推动水利信息化建设,提升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在库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点38点,对水库水域实时24小时水域现状全面监控,快速掌握水库的运行状态变化,保障水库安全运行。阿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强用水调度和维修养护工作,1一9月发电量165.38 万度,收入39.52万元,发电量仅为正常年景的20%;板桥河水库实现“人放天养、以鱼养水”生态养殖目标,改善提升水质,保障供水安全。东子河管理站筹资13650元资金对中枢中大河两岸全长15公里,6700棵树木虫害进行防治。九是人事工作。现下辖16家事业单位、9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159名,实有人数157人。年内为了适应水利发展需要、选优配强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共通过招考、招录、退役士兵安置专业人才9名。对7名中层干部和2名职工进行了岗位上任免调整。十一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在“三八”节、“六一”节,母亲节等重大节日围绕权益维护、敬老爱亲、科学教子、健康生活活动。两名女职工分别荣获2023年度县妇联“绿色家庭”、“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组织开展“99”爱心公益日活动,111人参与为留守儿童捐赠1500余元,本次活动全县捐赠排名第四。组织在职、离退休职工进行一年一度健康体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管理科、农田水利科、水政水资源科、人事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34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6.26万元,占总收入的87.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2.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313.14万元,下降8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45.45万元,下降58.89%;去年有平海子水库扩建项目收入,今年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其他收入减少10367.69万元,下降97.26%。今年水费由下属各单位自行收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04万元,占总支出的28.53%;项目支出1580.81万元,占总支出的71.4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91.01万元,下降85.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9万元,下降0.39%;项目支出减少13388.53万元,下降89.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去年有平海子水库扩建项目支出,今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1.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1.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0.8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85.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泸财预〔2023〕345号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120万元;
2、水体:1、红财建发〔2022〕77号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635万元;2、红财建发〔2023〕68号泸西县五者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州级前期经费50万元;
3、水利前期工作:1、泸财〔2023〕16号泸西县板桥河水库扩建工程前期费补助资金100万元;
4、防汛:泸财预〔2023〕452号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助资金55.98万元;
5、抗旱:1、红财农发〔2022〕90号泸西县2022年省级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人饮水池修复项目40万元;2、红财农发〔2023〕40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40万元;3、红财农发〔2023〕45号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补助资金31.83万元;
6、其它水利支出:泸财预〔2023〕452号泸西县小江河永宁段治理工程第一期补助资金500万元;
7、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红财资环发〔2022〕91号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97%。与上年相比减少2945.45万元,下降58.8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项目补偿及回购补助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1%。主要用于1、红财建发〔2022〕77号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资金635万元;2、红财建发〔2023〕68号泸西县五者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州级前期经费5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8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8%。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211.87万元;2、水利前期工作100万元,防汛55.98万元,抗旱111.83万元,其它水利支出50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红财资环发〔2022〕91号水利救灾安全度汛补助资金8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0万元,比上年减少9.38万元,下降32.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办公及印刷费减少,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减少、办公用房水电费减少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151276.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49.88万元,固定资产759.5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851.4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7228.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9.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7.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7.9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水利局(本级)2023年公开表--二级单位的表13、14可不填写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