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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7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000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牵头拟订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负责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2023年的工作中,水利局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要求,聚焦水利领域薄弱环节,以水资源保护为核心,着力构建保障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的水利发展新格局,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财务物资管理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科、组织人事科。

所属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利局机关

2、泸西县水利设计勘测设计队

3、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4、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

5、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

6、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

7、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

8、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9、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

10、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

11、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

12、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

13、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14、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水利局机关

2、泸西县水利设计勘测设计队

3、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4、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

5、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

6、泸西县五者水库管理所

7、泸西县阿味水库管理所

8、泸西县核桃村水库管理所

9、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

10、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

11、泸西县者红坡隧洞管理所

12、泸西县茨凹水库管理所

13、泸西县防汛抗旱服务队

14、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

纳入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8人(离休0人,退休10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4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7.71万元,占总收入的82.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81.1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6.7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80.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578.05万元,下降6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9.32万元,下降35.40%;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87.07万元,增长96.40%;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195.80万元,下降94.62%。主要原因其他收入-项目收入-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入比2022年减少10294.2,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38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4.04万元,占总支出的68.72%;项目支出1685.80万元,占总支出的31.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703.24万元,下降70.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1.89万元,增长18.64%;项目支出减少13285.14万元,下降88.74%;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

主要原因其他支出-项目支出-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比2022年减少10294.2,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4.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5.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8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7.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7%。与上年相比减少2569.32万元,下降35.4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财政拨款减少:2022年县级财政拨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经费西北片区人畜饮水工程补偿及回购款3100万元,2023年本项目资金仅拨入1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征地拆迁前期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8%。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及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1%。主要用于泸西县板桥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9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2%。主要用于水利工程项目、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2022年“9.16”洪水灾害恢复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财政预算拨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跟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跟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跟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跟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跟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预算拨款,与2022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0万元,比上年减少9.38万元,下降32.37%,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费、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物管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水利局资产总额19400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057.40万元,固定资产1938.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851.41万元,无形资产65.1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6097.6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86.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4.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41.34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1.98万元(包含往期出租出借收入41.1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1.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0.1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9.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111




附件【(整改后)泸西县水利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