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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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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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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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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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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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000
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统筹兼顾,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一是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0,064.14万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29.99万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830.29万万元。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完成投资计划5.7亿万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去年的38537万元、15229万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39102万元、16219万元。三是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农村经济总收入由去年的25.99亿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6.918亿万元。畜牧业发展良好,收入由去年的25.5亿万元增加到27.3亿万元。
2、抓产业发展,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全面激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展产业。特色产业优势更加凸显,小香葱规范化种植发展万亩格局已形成,实现产值4.57亿万元。骨干产业持续增长,实现肉类总产量12581吨、禽产蛋3895吨,实现产值5.7亿万元。常规产业持续增收,蔬菜种植面积8.16万亩/次,实现产值3.15亿万元。传统产业巩固提升,烤烟种植面积2.73万亩,实现产值1.3亿万元。生态绿色水果产业保持稳定,挂果面积3.56万亩,实现产量7.12万吨,实现产值9256万万元。逸圃集贸市场更加繁荣,羊格黑村“农文旅”产业新业态成为全县第三产业的新标杆,一些短平快的新兴产业也取得长足发展。
3、抓民生改善,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发放程序更加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更加规范。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全镇享受低保人数达2145户2559人,发放低保金1023.8万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保障115.17万万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由原来的人均660万元每月增加到700万元,农村由原来的每年477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343万元,残疾人补助标准由80万元提高到25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90.09万万元,大米17吨。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态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768.97万万元。社保事业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8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26%。建档立卡参保率达100%。发放小额贷款24户1137.98万万元,群众产业发展后劲更足。全镇享受雨露计划及东西部协作补助学生124人,享受补助资金38.8万万元。富余劳动力转移28640人,群众务工收入显著提高。紧紧围绕“一个都不能少的控辍保学”目标,全面做好适龄青少年入学返学工作,25名辍学生全部返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群众工资增收渠道,开发森林、卫生公益性岗位291个。
4、抓疫情防控,打赢防控阻击战。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迅速行动筑牢屏障。疫情发生后,广大干部职工、村组干部闻令而动,以雷厉风行的速度一体推进静态区域封控、网上舆情导控、社会面整体管控、通道卡口查控、区域协查掌控、社区末端防控等工作,迅速筑起疫情防控第一道屏障。二是完善措施科学防控,筑牢纳保、龙甸、新寨、石洞、西华等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结合全镇常住人口实际,扎实开展全镇全员核酸采样,在县委、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举全镇之力扎实筑牢疫情防控堤坝。三是全面组织动员。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网格化的职能作用,将全镇划分为295个网格,其中县城划分为11个片区154个五级网格。分片区分网格做到五个摸清,切实做到“看好人、管好门”,筑牢疫情防控第一线。历经三次24天的战疫攻坚,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有序恢复。
5、抓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一年来,中枢镇先后4次遭受冰雹、大风、洪涝等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9.16”特大洪涝灾害,造成全镇24个村(社区)3000余户近万人受灾,164间民房倒塌或受损,主城区多处出现内涝。灾情发生后,全镇上下团结奋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有效筑牢安全防线,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镇紧急转移受灾群众3031人,其中阿平、阿勒集中安置189人。全年共救助受灾群众798户2502人,发放救灾资金32万万元及大量生活物资,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得到相应救助。
6、抓生态治理,环境明显改善。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东部山区绿色植被得到恢复,西部山区国土开发合理。毁林开荒有效防控,森林防火深入人心,查处林政案件4起,面积190余亩,收回荒山荒坡840亩,森林防火宣传面达100%。水源点、小二型水库、小坝塘周围绿色植被得到有效保护。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禁止乱占耕地建私房,报批设施农用地7件44亩,严格审批农村宅基地111宗15693平方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耕地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的要求,守牢全镇10127.1501公顷耕地保护红线,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5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责令恢复耕地34亩。
7、抓作风效能,便民服务更贴心。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得到深化,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合理,基本农田保护得到充分利用,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乱砍滥伐得到有效控制。“三资”管理更加规范,集体资产竞标92笔,交易金额930.67万万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得到深化。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生育证146份,办理医疗保险103186人,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3705人。政府自身建设得到有效加强。组织相关部门定时不定时对上下班进行督查、开展约谈提醒 人。村“两委”干部离任审议制常态化,村民自治运行良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步入正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得到体现。殡葬改革成果得到持续巩固,群众丧葬不良习俗得到有效遏制。
8、抓综合整治,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镇上下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4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常态化,加大基层治理力度,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规范有序、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村治理格局。完成118个小区业委会(物委会)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区治理格局加快形成。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治理、化解,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江河(阿路发段)群众占河建房、建桥等蚕食河道乱象进行治理,拆除小江河(阿庐古洞旁)违章建筑4处500余平方米,清理河道1000余米。成功化解了胜利近10年征地、锦绣华城小区近10年烂尾、阿平、阿勒面山通道绿化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自建房安全为突破口,抗实抗牢属地责任,全面抓实自建房安全工作,全年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24次,发现安全隐患126起,下达整改通知书126份。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党的二十大期间零事故、零上访的良好局面。全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98件,办结率为95%。强化国防意识,提高青年应征质量,全年输送新兵39名,超额完成17名,位居全县第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泸西县中枢镇党建办公室
2.泸西县中枢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中枢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中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中枢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中枢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7.泸西县中枢镇财政所
8.泸西县中枢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泸西县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泸西县中枢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泸西县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2.泸西县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3.泸西县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中枢镇党建办公室
2.泸西县中枢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中枢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中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中枢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中枢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7.泸西县中枢镇财政所
8.泸西县中枢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9.泸西县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0.泸西县中枢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1.泸西县中枢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2.泸西县中枢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3.泸西县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2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8844.95万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3.25万元,占总收入的9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1.71万元,占总收入的5.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1.66万元,增长2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2.09万元,增长21.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上年的项目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9.57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补助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882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9.57万元,占总支出的54.5%;项目支出4015.41万元,占总支出的4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44.38万元,增长21.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0.08万元,增长13.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56.29万元,增长31.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的项目在本年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9.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8.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枢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15.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1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9%。与上年相比增加1492.96万元,增长2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支付上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3%。 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1.支出24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19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经费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资金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旱灾等自然灾害对户补助等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8万元,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68万元,决算为13.3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68万元,决算为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7万元,增长17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7万元,增长178.54%,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少部分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2023年大部分是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枢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88万元,比上年减少41.65万元,降低27.67%,主要原因是本级财力有限,公用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枢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13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26.9万元,固定资产1446.8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59.7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9.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93万元;出租房屋521.1平方米,账面原值21.78137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2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8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0.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30.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概述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枢镇2023年项目资金收入共计402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92.5万元,其他资金326.6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4015.41万元,本年结余4.76万元。
2.概述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无。
3.概述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有)。
(1) 2023年4月21日按要求开展我镇2022年组织实施的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中枢镇小兴堡村功能提升、中枢镇西华村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等4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真实、完整、规范,绩效评价实事求是,结果良好,通过检查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及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将财政或者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项目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镇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管理平台》项目库中共收录82个项目,其中2022年泸西县中枢镇既比村委会既比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2022年泸西县中枢镇固白村委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专项资金等16个项目为2022年项目,已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剩余66个项目因未进行竣工结算等原因,达不到绩效评价的条件。期间,我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并上报相关材料和表册。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项目1:2023年中枢镇阿勒村委会果蔬分拣包装建设项目资金。该项目新建钢结构铝瓦厂房2399.68平方米。2.制冰车间:新建制冰室375平方米、钢结构铝瓦顶、砖混结构墙体,配备制冷设备120.8吨。3.电力设施:安装变压器、线路0.3km。项目资金投入建成后,可增加村集体收入,项目惠及全村3个村小组1404户5244人,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户114户412人,带动脱贫人口增加收入。同时还为脱贫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将向社会吸纳就业人员100人。扩大农村就业,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
项目2:泸西县中枢镇西华村委会羊格黑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广场建设1700平方米,文化墙建设120米;2、新建C25砼出村7米宽道路长400米;3、LED70w路灯100盏;4、边坡治理修复4868平方米;5、进村、村间绿化面积600平方米;6、新建C25砼村间9米宽道路长110米(含排污、给水)一条、7米宽道路长110米(含排污、给水)一条、5米宽道路长60米(含排污、给水)一条;7、建设氧化塘一座120立方米(用于农村户厕改造排污等);8、村庄文创建设(含村名标识牌、石头雕刻村子主题、梨形造型设计、造型石、展示牌、饰面文创装饰、步行石板路铺设、浮力桥、宣传栏、垃圾桶、党建板块等)一项。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变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让项目区139户511人直接受益,为乡村振兴助力。
项目3:2022年中枢镇新寨社区产业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经费。建设砼道路三条长1167米,其中主路长905米,1#岔路长210米,2#岔路长52米。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变道路现状,带动区域内三七、香葱、青蒜、芹菜、高原梨水果等产业的发展,年人均纯收入可以增加600元、总收入150万元,对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可以带动项目区696多户、2412多人走上致富道路,为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4:2023年中枢镇立岗村委会总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资金。完成1.C25砼道路修缮150.47平方米、厚0.2米;2.C25砼场地硬化430.49平方米、厚0.2米;3.检查井68座;4.其他零星工程一项(包括砖砌排水沟、屋面卷材防水、修补水泵房等);5.管道改造:给水管道主管长673米、给水管道分管长1336.4米、排污管道改造长1606.5米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在解决项目区群众自身致富问题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改变落后面貌将产生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形象,改变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让项目区515户1911人(其中脱贫户50户167人)直接受益,为乡村振兴助力。
项目5:中枢镇阿平村乡村功能提升专项资金。1.修复硬化道路1589米、修缮道路排洪沟265米、修缮挡墙280米等。2.硬化场地面积1392平方米、绿化面积436.93平方米等。3.新建活动室192平方米,新建文化广场352平方米,并配套电力、照明灯等设施。项目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素质提高、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内容,项目覆盖大雨龙村478户1872人,其中脱贫户119户479人。通过项目实施,可以为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改善群众出行问题,提升村内人居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项目6:2023年中枢镇新寨社区居委会神树坡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资金。该项目1.硬化村间道路11条总长2465米、路面平均宽度4.92米,采用C30混凝土硬化;2.给水工程:安装给水管网7386米(主管2780米、分管4606米)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实施,不断完善示范村功能,提升村组管理水平,让项目区265户946人直接受益,为乡村振兴助力。
项目7:2023年中枢镇新寨社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该项目新建道路5条、长1800米,通过项目的设施,可改善项目区生态建设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项目可惠及1718户5976人(其中脱贫户105户402人)直接受益,为乡村振兴助力。
项目8:泸西县中枢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一期)补助资金。该项目在中枢镇新寨社区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促进泸西县殡葬改革,加快推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泸西县中枢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明显。
项目9:2023年中枢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项目覆盖11个村委会,支持各村委会日常运转,保障工作开展,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受益人员满意度。
项目10:2020年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资金。该项目促进敬老院正常运转,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问题、满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需求,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项目11:中枢镇挨来村委会农产品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该项目1.场地开挖土方(外运5KM )1546立方米;2.拆除原建筑面积588平方米;3.场地建设:场地C30混凝土硬化面积1619.91平方米、场地排水沟长225米;4.铝瓦钢架房(砖混结构墙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5.污水处理设施一项;6.消防设施一项;7.其它配套设施(含水、电等)一项;8.项目管理费一项。项目惠及全村7个村小组1758户6243人,其中脱贫户171户668人,带动脱贫人口增加收入。同时还为群众提供了务工机会,合作企业将吸纳就业人员10人。
项目12:2022年泸西县中枢镇固白村委会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完工,有效改善项目区水利基础工程设施,使区域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将极大地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价值,使区域用水分配日趋合理化,水资源浪费和供水不足的矛盾将在项目区得到缓解,为进一步抵御自然旱灾奠定了基础。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带动了项目区农业产业的高效发展,促进了项目区经济发展,项目区农户从中受益,提高了项目区人民的幸福感,带领农户走上致富道路。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社会效益非常显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又一具体体现。
项目13:泸西县湿地公园土地租用补助资金。集体兑付涉及村(社)数量5个,兑付集体面积约5278.5696亩,农户兑付数量4632户,兑付农户面积4619.2715亩。租金及时足额兑付100%,租金兑付及时率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增加经济收入效果明显,净化空气,减少城市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成效、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项目14:2023年中枢镇组织专项经费。全面完成年度培训任务。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年度基本任务、围绕中心工作、,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领导干部上讲堂”等形式,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有针对性的对农村党员、社区党员、“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员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项目15:2023年省级补助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经费。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100%,按时发放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生育宣传员按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完成计生政策宣传,生殖健康服务,人口信息报送工作大于等于95%,婴幼儿入托率逐步提高,婴幼儿照护需求逐步满足。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701111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20936117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