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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5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01000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泸西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为指导,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履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工作和开展城区市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 拟订园林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3. 依法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依法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依法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事项。4. 组织审定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园林绿地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布局。负责园林建设工程施工、养护、保护、有害生物预防、除治、应急抢险等监督管理。5. 编制本县城市规划区的绿化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县城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指标的达标验收;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对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协调。6. 参与审定、调整园林有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7.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城区街道绿化管养、病虫害防治等工作。8. 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绿美城市建设推进情况

1、按照《泸西县绿美城镇、绿美社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已委托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已完成编制需要的资料收集,正在开展规划编制,预计11出初步成果,完成后为有效推进绿美城市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2、为进一步提高泸西县城区园林管养质量,保证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打造绿美泸西。泸西县城区公共绿地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对县城区约70万㎡公共园林绿地日常养护服务进行招投标,完成合同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清标验标,确认苗木现状后办理移交手续已经进行正常管理养护。

3、绿美街区社区建设,已完成建设街路面改、老新华书店的修缮和部分节点绿化,组织推荐锦辉翡翠、锦辉逸城两个小区参与绿美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其中,锦辉翡翠进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绿美城市和绿美社区推荐奖补名单(6月27日公示结束);2023年将有序推进组织推荐泸西县君悦澜庭小区完成绿美社区创建。目前完成绿美社区示范项目君悦澜庭小区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3131.16平方米,进入养护期;紫棠府小区绿化工程已完成85%,预计2023年11月底完工。

4、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新龙路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359平方米,种植香樟、云南樱花、紫薇、红叶李、丛生桂花等乔木1322株,球形160株,灌木地被皇冠菊、毛叶杜鹃、金叶女贞、红花檵木、红叶石楠552924株。5月已完工,初验后转入养护期。

5、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园提升改造、智慧园林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石龙山公园建设)已完成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投标工作,下一步将进行现场勘察及设计工作,已完成方案设计,正积极推进项目施工;推动文笔山公园建设、2个口袋公园建设。

二 园林绿化维护进展情况


1. 按照健康县城、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和园林城市创建要求,认真做好代管辖区内每一块绿地的养护工作,配合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复检做好相关工作。2023年完成增绿2.8万平方米,督促复绿3155平方米;完成对管辖范围内灌木、草坪、色块、几何图案等园林植物进行整形修剪约134.2万平方米;处理群众诉求修剪12处修剪96株;完成六次安全修剪处理3486株;枯枝死树、下垂枝、病枝修剪4883株,清理修剪枝条 5705.5方;日常卫生保洁清理绿化带杂草、垃圾3915方,实现了绿化保洁的常态化。有效的园林维护、修剪和复绿,确保了市民安全出行和园林植物景观效应,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2. 根据今年干旱多病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病虫害防治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治工作。病虫害防治面积约104.66万平方米,部分病虫害严重路段(华山路)完成农4次药喷洒;针对钻心虫害挂袋作业3550株;购买30余吨尿素、复合肥、水溶肥完成施肥约73万平方米;同时为需要技术支持单位绿地病虫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持;有效病虫害防治和增加土壤肥力遏制了病虫害的滋生蔓延和植物生长需要,确保绿化苗木的健康生长。

3. 完成养护期满,暂未移交绿化工程18个片区约17万平方米园林绿地及2万平方米景观水体的清标验标,三方确认苗木现状并完成移交工作。

三、依法维护绿地禁止侵占、破坏行为

根据国务院令、《云南省城市绿化条例》、《泸西县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依法处理交通肇事损坏公共绿地事件8起损坏27株行道树、绿地48平方米;督促复绿面积3169平方米;监督工程项目异地绿化复绿2起,实施异地绿化面积2645.27平方米;制止绿化带停车542次,劝阻游客在公园水体游泳106余次。通过教育和处罚,有效遏制破坏绿化设施的破坏行为。

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为14.3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511.94公顷,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5.8%,绿化覆盖面积591.43公顷,绿化覆盖率41.36%;县城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达172.44公顷,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2平方米。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内设有办公室、档案室、站长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嘱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2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63元,下降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65元,下降4.3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付劳务费比较多,2023年支付劳务费较少,故2023年度收入合计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218.64元及收支账户存款利息2.87元未使用,导致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7万元,下降4.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7万元,下降4.48%;项目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付劳务费比较多,2023年支付劳务费较少,故2023年度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1.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0%。按年末实有19人计算,人均支出为169031.4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65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为2022年支付劳务费比较多,2023年支付劳务费较少,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22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0932.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600.00元,死亡抚恤(遗嘱补助)支出1134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777.2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4822.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83.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40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主要原因为经费紧缺,厉行节俭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经费紧缺,厉行节俭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资产总额200.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27万元,固定资产3.5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101111




附件【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