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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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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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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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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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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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000
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着力稳增长、提质效,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始终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着力抓项目、稳投资,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加速。投资旧城镇旧城村小组番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旧城镇矿厂桑树产业片区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旧城镇矿山安全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二是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坝村委会小矣白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旧城镇三河村委会秧田冲村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旧城镇木龙村委会村史馆建设项目、旧城镇新寨子村乡村功能提升项目、旧城镇弯腰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旧城镇松鹤村委会三家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着力促改革、优环境,发展活力不断释放。抓细产业发展,瞄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乡村振兴。一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粮食安全不断巩固。依托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改善片区粮食生产经营系数,推进粮食生产面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5.11万亩,粮食总产量1.71万吨。二是多元化发展特色产业,农业产值稳步提升。
4.着力强基础、破难题,脱贫成果巩固拓展。镇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的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抓牢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两个核心”,切实推动健全机制。旧城镇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12次,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及时制定印发《旧城镇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等方案手册,推动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抓实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两个环节”,坚决防止规模返贫。坚持常态化查漏补缺,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对全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及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全年共开展两轮集中排查工作,新识别监测对象1户2人,消除风险2户6人。在教育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两免一补”等补助政策,“雨露计划”补助脱贫户学生203人90.80万元。在医疗保障方面,全镇1853户7474人的脱贫人口均100%参加医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在社会救助方面,按照“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则,以精准救助兜底保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三是抓细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推进群众增收致富。依托夫之邦、佳旺辰、正大等规模龙头企业,带动周边群众务工。全镇土地流转24700余亩,实现土地流转交易额4800余万元,同时依托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立“双绑”利益链接体,增加群众收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5.着力抓创建、提品质,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一是进一步完善村庄保洁制度。以农村“三堆”清理为重点,开展除“四害”、大扫除、“门前三包”活动,构建“农村环境整治+众参与”格局,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会议80余场次,由党政领导带头在各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宣讲活动11场3100余人次;布置20辆垃圾车,1200个垃圾桶,建成2个垃圾处理站。全镇形成垃圾有人清、垃圾有车运、垃圾有点放、垃圾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镇申报州级绿美乡村6个:小矣白、松鹤、瓦舍、弯腰、坝头起、新寨子。三是扎实开展“千万工程”美丽庭院建设。以乡村振兴为目标,扎实开展“千万工程”美丽庭院建设,以农户为主体,建设培育一批“干净整洁、绿色优美、文明健康、家风良好”美丽庭院示范户,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安排,今年我镇共评定660户美丽庭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6.着力抓保护、强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切实抓好河(湖)库渠的巡查、保护各项工作。二是坚决落实林长制责任体系。
7.着力办实事、强保障,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一是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精准识别和规范管理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做到“按户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各种民政补助必须100%入户。二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泸西县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泸西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矿厂村委会的麻塘山建100亩、在黑舍村委会垭口子建43亩公益性公墓。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两处公墓共安葬1133座墓地(其中合墓6座),各种设施逐步完善,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机制。旧城镇持证残疾人1464人。
8.着力打硬仗、防风险,矿山治理成果显著。认真执行省、州、县、镇领导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旧城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山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汲取旧城2.26事件的深刻教训。一是聚焦部门联动,全覆盖排查处置。自年初以来,镇党委政府抽调镇干部职工40余人,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能源局、县应急管理局人员,采取对煤矿山巡查及整治工作,全镇共巡查509次,共出动人员2545人次。二是聚焦巩固防御,常态化巡查矿山。年内分别对涉煤村委会广泛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制作宣传音频通过“村村响”播放,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8000份张贴违法标语50余条,订立矿区违法、宣传、警示、标识牌。按照党委政府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山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矿山巡查是防止私挖盗采行为发生的有效手段,巡查办出动矿山巡查185余次。三是聚焦问题导向,大力度整改隐患。在政府的领导下,派出所、林业站、巡查办打处了两个私挖煤荒点,对当事人以询问,并签订不从事私挖盗采行为保证书。
9.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聚焦短板弱项抓实抓细普法强基。制定出台《旧城镇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旧城镇2023年度普法强基学习班实施方案(试行)》《旧城镇全面开办“普法夜校”实施方案(试行)》《旧城镇综合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形成“普法+N”的工作模式,“普法+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70余件。补齐“命案防控”短板。下发“工作预警”8件,制定“一事一方案”2件。补齐“打非治违”短板。围绕“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持续发力,采取“5+1+N”巡查模式组建巡查队伍28支,配备矿山巡查车5辆,织密煤矿山常态化巡查网;下发《致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安全告知书》《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野生菌中毒防控告知书》等普法强基宣传材料4万余份,同时,将农村常见的违法情况和农村移风易俗编制成《普法顺口溜》,让群众易理解易接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设有:
1、行政单位设置:旧城镇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效能政府建设、档案、史志、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镇域内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哲学与社会科学、延安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督查、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3)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联系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邪教和非法组织整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消防、法制及普法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及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旧城财政所1所及6个服务中心。(1)旧城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经济政策;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乡镇其他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乡(镇)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管理归档财务会计资料。(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生物资源创新、高原特色农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中心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及统筹协调工作的主体,镇卫生院承担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保健、防治及相关资料报送具体工作)。(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派驻本镇的相关执法队伍;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6)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事务;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7)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统计、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民自办宴席及本领域涉及的安全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5个,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泸西县旧城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2、其他事业单位7个,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泸西县旧城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泸西县旧城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泸西县旧城镇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根据泸编〔2023〕15号,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40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8.39万元,占总收入的92.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3.88万元,占总收入的7.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7.66万元,增长40.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4.65万元,增长35.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93.02万元,增长159.7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变动,由2022年93.07万元增加至2023年139.28万,增加46.21元;项目经费变动,由2022年1020.44万元增加至2023年1796.08万元,增加775.62万元,2023年项目主要为工程类。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公司拔入永宁风电配套保护措施项目款21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35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54.08%;项目支出2000.3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29.69万元,增长39.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9.46万元,增长13.46%;项目支出增加950.23万元,增长90.4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变动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5.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3.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0%。人均公用经费1.89万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在职人员107人)。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3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红财社发〔2022〕63号旧城镇2022年马槽冲公墓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红财建发〔2022〕9号旧城镇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专项资金23.46万元、红财行发〔2023〕37号旧城镇2023年第二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0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期专项资金20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泸西县旧城镇2022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期专项资金50万元、红财农发〔2022〕27号2022年旧城镇弯腰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88.99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2023年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坝村委会小矣白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20万元、红财农发〔2022〕77号2022年泸西县旧城镇秧田冲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8.63万元、红财农发〔2022〕108号2023年旧城镇矿厂桑树产业片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0万元、红财农发〔2023〕24号旧城镇2023年新寨子村乡村功能提升专项资金484万元、泸财预〔2023〕214号旧城镇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资金36万元、红财综发〔2022〕46号松鹤村委会三家村2022年人居环境提升改造专项资金50万元、红财综发〔2022〕8号泸西县旧城镇松鹤村委会松鹤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专项资金60万元等项目资金已兑付及已竣工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0.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3%。与上年相比增加912.12万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大,其中资本性支出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列支1422.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万元,资本性支出1.1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5.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6万元,资本性支出24.1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8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6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3.18万元,资本性支出1402.0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8.92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6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万元,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22万元,决算为21.2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8%,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28万元,决算为1.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2%,完成年初预算的5.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98万元为列支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县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应急局调研安全生产等接待费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22万元,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35.28万元,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以及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10万元,增长10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12万元,增长11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97.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是因为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增大;矿山安全巡查力度加大;以及燃油价格上涨。(2)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是因为2022年6月后的接待费于2023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应急局调研安全生产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6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镇党委政府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科学安排预算和严格预算执行,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4万元,电费2.52万元,会议费3.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旧城镇资产总额7296.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9.25万元,固定资产1627.8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62.3万元,无形资产29.5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797.8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14.3平方米,账面原值11.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5.1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8.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0.3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0.1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处置房屋建筑物714.3平方米,账面原值11.7万元为报废三河敬老院;
新增在建工程:旧城镇木龙村史馆建设项目资金31.83万元,旧城镇秧田冲村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款90.44万元,旧城镇矿山安全附属设施建设项52.03万元;
新增基建转出投资:旧城村小组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11.5万元,旧城镇三家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50万元,旧城镇松鹤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60万元,弯腰树提升人居环境建设工程190万元,秧田冲村小组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200万元,旧城村小组番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78.44万元,旧城镇秧田坝村委会小矣白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20万元,旧城镇2023年新寨子村乡村功能提升专项资金项目484.33万元等13个项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五)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七)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八)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111
附件【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20235255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