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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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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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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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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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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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400101000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抓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实施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改革措施;抓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协助殡葬服务机构搞好殡仪服务,拓展殡仪项目,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职能部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做好公益性公墓墓材及安装服务合同到期后的另行招标,实现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完善。对接九溪山经营性公墓运营单位投资800余万元推进墓区墓位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完善,新增经营性骨灰公墓墓位6000个,满足10年的正常需求。筹资100余万元,实施殡仪馆群众休息室、水葬池及殡葬设施改造达标等,提升服务硬件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组织,有序、安全接待祭扫群众5330人次。严格殡葬改革管理,落细落实遗体跟踪处置服务管理,1至10月,全县共火化遗体2215具,骨灰寄存待安葬114人、进经营性公墓安葬345人、进公益性公墓安葬1726人、节地生态安葬30人,未发生违规土葬行为,全县殡葬改革成果持续巩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的原因是:殡葬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车辆紧缺,不足以满足殡葬改革的实际需求。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70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41万元,占总收入的64.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247.76万元,占总收入的35.3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4.30万元,下降35.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2万元,增长1.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减少49.47万元,下降16.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殡仪用品销售额减少、殡仪费用减低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342.75万元,下降100.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白水镇财政所拨入绿色低碳产业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款342.0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78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42万元,占总支出的45.46%;项目支出95.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333.83万元,占总支出的42.4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52万元,下降1.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40万元,增长68.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殡葬行业人员临时补助50余万元,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等;项目支出减少138.20万元,下降59.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殡葬改革火化补助未支付,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等;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减少21.72万元,下降6.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财政拨款支付部分劳务派遣服务费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0万元。其中:补助类项目支出45万元。具体为: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45万元;资本性项目支出50万元,具体为:泸西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46%。与上年相比减少87.08万元,下降19.5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比2022年度减少惠民殡葬补助150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3%。主要用于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9%。主要用于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主要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4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列支三公经费,同时,本单位多使用其他非财政拨款资金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列支三公经费,同时,本单位多使用其他非财政拨款资金列支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资产总额66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9万元,固定资产353.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5万元,无形资产3.3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2.8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4.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0.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填报了原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4.2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400101111
附件【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202412020833083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