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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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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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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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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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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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0101000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机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 以更大作为服务机关中心任务
一是做好中心枢纽工作。准确把握新时期人大工作方向,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决策“外脑”和“智囊”作用,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准人大工作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高标准高起点起草年度工作要点,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重要活动和重要任务,实行统一安排,通过提前沟通,相互协作,保证各项执法检查、监督视察顺利开展。注重与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重大活动安排,掌握工作动态,并向常委会机关党组、常委会党组汇报,做好工作调整,逐步形成“勤联系、常交流、多协商”的工作机制;三是做好办会筹备工作。按照“精、严、细、实”要求,针对会议规模、时间、议程等事项,周密安排部署,规范会务规则,有计划、有秩序地办好各项会议。运用“智能会议系统”服务于主任会议、常委会等各类会议,一年来,共筹办人代会1次、常委会8次、主任会议9次。四是严格办文管理。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立足于服务大局、服务领导决策的需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谋划思路,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撰写各类报告、领导讲话、经验交流等综合性材料300余篇;坚持“一个口进、一个口出”的文件收发管理模式,登记处理省、州、县各类文件6000余份,密级文件900余份;五是做好服务代表工作。坚持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及活动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部分州、县人大代表外出开展培训,着力提升代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邀请基层代表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教育“双减双升”政策落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题调研、执法检查;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全县农业产业发展专题询问会议,让基层代表在参与中熟悉人大工作。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建议进度,提升办理质量,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六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健全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乡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机关车辆、财务、公务接待等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采购管理要求,以勤俭节约、精简办公为原则,采购和保管、发放各类办公用品、会务用品及电脑桌椅等固定资产,严格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常委会及机关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后勤保障;七是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做好《中国人大》《云南人大》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让各级各部门不断认识人大、熟悉人大、支持人大。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注重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泸西人大”微信公众号,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努力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一年来,共在“泸西人大”微信公众号上编发工作信息及简讯26期50余条。向州人大报送信息28篇,采用16篇。同时,加大对“一府一委两院”信息、人大及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乡镇人大信息的传递,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接受群众监督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条件;八是做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按照“部门包干、全员参与、全面清零”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包保责任片区划分为8个网格,明确常委会领导为联系领导,专工委室负责人为责任领导,干部职工为责任人,深入排查、清理包保网格内街道、沟渠、老旧小区、卫生死角等地方的垃圾污水,全力推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教育引导群众提升健康素养和人居环境质量,为推动“绿美泸西”建设积极努力。
3. 以更实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重谋划、强落实、求实效,做到思想认识有大提高、工作节奏有大提速、服务水平有大提升、工作效能有大改善,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机关办公效能持续强化。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设置考核体系,把全年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工作机构、每名干部职工,充分调动人大干部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推动干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保障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完善学习“第一议题”、精文简会、“双家访”办法、专项评议、联系企业、能力提升“六项”制度。开展“博识讲堂”、“读书会”学习活动,进一步拓宽人大干部视野,充实知识储备,增强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机关干部落实“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的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提升人大工作队伍依法履职成效。三是加强信访督办。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严格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妥善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接收来信4件,所有来信来访均认真及时做好解释、答复、批转和督办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务委员会办公室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研究室。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人大工作宣传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会常泸西县人民代表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大会常泸西县人民代表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43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0.40万元,增长10.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30万元,增长10.82%,其他收入增加0.09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日常办公等费用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收入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43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02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86.30万元,占总支出的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0.77万元,增长1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45万元,增长5.17%;项目支出增加64.32万元,增长29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日常办公等费用增加及项目支出费用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2.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与上年相比增加66.45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及日常办公等费用增加所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3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2万元,增长29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费用增加所致。2023年开展项目具体情况分别是:
(1)红财行发〔2023〕31号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出7.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维修、车辆运行维护等费用。
(2)红财行发〔2023〕30号州级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15.32万元,主要用于州人大代表履职通讯交通补贴费用。
(3)泸财预〔2023〕450号泡影集整理编辑出版工作经费支出19.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泡影集》印刷费及换届选民证费用。
(4)红财行发〔2022〕52号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接待费用。
(5)泸财预〔2023〕1000号单位自有资金办公楼修缮补助经费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楼的修缮等费用。
(6)红财行发〔2022〕48号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差旅等费用。
(7)泸财预〔2023〕450号基层人大信息化建设及人大宣传工作经费支出35.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增加133.6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工资增资及日常办公等费用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机关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部分津贴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公用经费日常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人大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8万元,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决算为1.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2%,完成年初预算的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4万元,决算为2.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8%,完成年初预算的8.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44万元,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压缩“三公”经费要求,严格审批手续,“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9万元,增长43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252.4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执法检查、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4万元,增长600%。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去年产生的大部分接待费在本年列支,导致本年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执法检查、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需要,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支,二是财政资金紧张,去年产生的大部分接待费在本年列支,导致本年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2.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内无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执法检查、调研、专题询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级或省级工作人员来访开展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04万元,比上年减少7.68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会议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支出4.52万元,水费支出1.92万元,电费支出0.89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38万元,差旅费2.5万元,劳务费支出1.93万元,工会经费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其他交通费55.39万元,会议费31.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8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97万元,固定资产251.5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万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人大信息化建设购置办公设备,固定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7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6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6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3年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2023年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01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202411300534207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