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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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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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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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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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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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000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泸西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州局党委提出的“五个重塑”,牢牢抓住队伍建设“牛鼻子”,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聚焦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一支公安铁军。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暴露出的违纪违法问题,为实现队伍的“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提出了8个方面的对策措施。
2、聚焦国家政治安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打击邪教违法犯罪,实现办理邪教犯罪案件“零”突破。强化反恐怖工作。
3、聚焦扫黑除恶斗争,深化开展“六清”行动。
4、聚焦破案主责主业,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结合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做到“既破大案、也管小案、兼顾积案”,有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5、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做实做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围绕基层“增人、减负、提能”目标,下沉民警73名,实现派出所两个40%的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具有白水特点的“枫桥式”派出所,在全县推行“一村一警”机制,聘用115名警务助理协助开展基础性工作。
6、聚焦源头防范管控,不断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水平。以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主线,坚持“稳”字当头,强化源头管控。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做实交通安全防控,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比呈两升两降趋势。
7、聚焦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公安法治化工作水平。紧盯执法监督“短板”问题,着力三支执法监督力量建设,构筑三道防线,形成“法制大队专责监督、兼职法制员前端监督、派驻检察室末梢监督”格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泸西县公安局
2.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5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64辆,在编实有车辆67辆。其中:泸西县公安局在编实有车辆57辆,泸西县交通警察大队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西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686,62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791,228.26元,占总收入的93.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95,394.60元,占总收入的6.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决算数111,168,528.26元对比增加15,622,700.00元,增长14.05%,增加原因主要是协警员(劳务派遣形式)工资上涨使得公用经费增加以及项目经费增加;
其他收入比上年6,402,358.48元增加2,493,036.12元,增长38.93%,主要是收到预算外单位转入的协同办案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083,35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90,841.69元,占总支出的75.56%;项目支出33,992,516.23元,占总支出的24.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本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16,114,167.47元增加22,969,190.45元,同比增长19.7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资本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090,841.69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99,650,197.71元增加5,440,643.98元,同比增长5.46%,增加原因是落实民警两项津补贴使人员经费上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02,631.28元,占基本支出的8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88,210.41元,占基本支出的1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92,516.23元。比上年支出决算数16,463,969.76元增加17,528,546.47元,同比增长106.47%,增加原因是支付基建项目工程欠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款等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65,57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0%。比上年支出决算数110,575,000.49元增加19,190,571.03元,同比增长17.36%,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0,000.00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00.0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7,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534,52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4%。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78,765,108.22元,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244.00元,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1,575,510.20元,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18,450,306.01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7,450,973.00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275,38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93,79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36,979.3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7,168.69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958.00元,2080801死亡抚恤1,429,69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17,81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98,689.3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9,124.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81,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381,2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3,200.00元,支出决算为3,358,341.86元,完成预算的8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57,851.86元,完成预算的10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0.00元,完成预算的0.06%。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41,632.62元,下降5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43,012.62元,增长58.78%,增长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7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0.00元,下降73.80%,减少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7,851.86元,占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490.00元,占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7,851.8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82,000.00元,购置车辆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5,851.8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0,950.48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9,891.99元减少2,898,941.51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相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64,345,989.84元,其中,流动资产19,853,430.49元,固定资产151,471,978.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5,059,940.32元,无形资产13,858,723.20元,其他资产4,101,916.86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83,520.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2,491.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914,86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2,795,081.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31.34元;出租房屋390平方米,账面原值1,470,447.6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2,6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9,054.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0,67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377.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7,746.8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