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枢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
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联系电话:13987376368)
3.项目建设地点:中枢镇逸圃尖山村,既比上新民村、下新民村、汗泥沟村、白泥坡村、即比租村,大兴夸西村
4.项目建设内容:
及时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和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为尖山,上新民,下新民三个村小组拉水;夸西、汗泥沟、白泥坡、既比租四个村小组进行管材、配件、水泵等专用设备购置。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0.00元,其中:《泸西县应急管理局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资金的通知》(泸应急〔2020〕16号)安排中枢镇100,000.00元。
二、项目经济性分析
(一)项目资金安排和支出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100,000.00元)
2020年7月7日额度收到“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红财建〔2020〕48号共计100,000.00元。其中:管材及水泵购置费34,910.00元。夸西管材及配件费47,780.00。拉水费用17,31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执行100,000.00元)
2020年7月7日额度付中枢镇大兴村委会夸西村安全饮水管材等购置费47,780.00元;
2020年7月23日额度付既比上新民抗旱拉水费3,300.00元;
2020年7月24日额度付既比下新民抗旱拉水费2,700.00元、付老尖山抗旱拉水费11,310.00元;
2020年9月8日额度付既比购买抗旱深井泵和PF管费用34,910.00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红财建〔2020〕48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各乡镇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无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偏差分析
(一)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应急抗旱的水泵个数3个抗旱深井泵及相关应急抗旱管材和材料物资47,780.00元,用于解决受灾人员临时用水抗旱拉水127车,运费52,220.00元。投资合计100,000.00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及时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和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组织投入超过100人次的应急抗旱力量,进行抗旱应急巡查、检查21次。解决临时饮水困难人员1614人次;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数量指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100%确保因旱人饮困难人口饮水安全,100%通过添置抗旱物资、设备验收,达到预期质量指标。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2020年中枢镇旱灾损失为376,245.00元,能有效维护灾区社会正常程序,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安全保障。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益绩效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经济效益指标——旱灾损失率(占GDP比重),因未明确GDP的测算范围,无法准确计算比例。2020年中枢镇旱灾损失值为376,245.00元。
五、有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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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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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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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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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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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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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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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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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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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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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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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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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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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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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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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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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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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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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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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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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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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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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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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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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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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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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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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应急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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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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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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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水利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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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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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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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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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中枢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