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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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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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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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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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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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主管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人:赵绍成 联系电话:0873-6621797)
2.项目实施单位: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孟乔兵 联系电话:0873-3177011)
3.项目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功能提升用房(包括厨房、厕所)1341.48平方米,场地平整开挖土方3357.7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90.88平方米。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2,511,576.64元,其中:上海援滇资金2,500,000.00元。
6.项目建设期限: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56日。
(二)项目背景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隶属中枢镇,位于中枢镇东南部,距离中枢镇26公里,全村有国土面积2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1400米左右,下辖大雨龙、小雨龙、阿平、雨咩4个自然村。2019年全村共有户籍人口890户3231人,其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33户911人,全村经济总收入25,630,000.00元,民族有汉族、彝族,有耕地3104.29亩,人均耕地0.95亩,有林地20530.55亩。农业种植有烤烟、玉米、水稻、蔬菜等,主要经济来源以外出务工、种植烤烟为主,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15.00元。阿平村委会经济实力薄弱,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滞后,村内没有能满足群众培训要求的活动室,农村发展困难。
项目区交通条件较好,群众思想素质高,同时项目区使用土地符合土地使用要求。随着国家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愿望非常强烈,积极主动投身到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中,为顺利实施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项目区培训活动需求,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种养殖能力。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1)在阿平村委会建设约1030平方米框架结构综合建筑,约155平方米框架结构厨房,约50平方米框架结构厕所,约4800立方米场地开挖(外运)土方,场地C25砼硬化,其他配套及设施等。
(2)完善阿平村委会基本活动场地工程体系,基本实现“布局合理,满足农民培训活动”。可以为贫困户提供了学习、培训、娱乐的场所,把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文体活动等主要功能。提高经济收入,提高贫困户的产业发展,使贫困户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2.产出指标
新建功能提升用房(包括厨房、厕所)约1247.65平方米,场地开挖(外运)土方约4021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约193立方米。保证在当年内开工竣工,且验收合格率达100%。
3.效益指标
项目覆盖890户323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3户911人。通过项目实施,可以为贫困户提供了学习、培训、娱乐的场所,把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文体活动等主要功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了组织实施好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中枢镇人民政府成立了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乔兵 中枢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国生 中枢镇党委人大主席
杨振勇 中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曾利斌 中枢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所长
唐从方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镇扶贫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按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单位。采取包工包料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各项工程规格质量要求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执行,建设单价按双方签定合同内容执行。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组织实施
1.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投向。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绩效自评,认真对照《2020年泸西县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打分100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情况分析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实施方案》(2020年上海市徐汇区对口支援泸西县项目)经评审通过。
2020年4月30日,泸开组泸开组〔2020〕36号文件:“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分配上海对口帮扶资金2,500,000.00万元。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二)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成立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猛 中枢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曾利斌 中枢镇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杨丽波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组长
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项目组长
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中枢镇财政所,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
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沪合组办〔2018〕20号)要求、《泸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泸西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开组〔2020〕13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账制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发〔2018〕140号)》文件要求,项目坚持“集中投放,专款专用,项目到村,效益到户”的原则,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镇)级财政报帐制,管好、用好资金,把握资金流向。实行全程跟踪资金运行,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中枢镇财政所负责项目报账资料核查和会计核算,对于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资料和凭证的,坚决不予报账;对于项目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要求核算到项目,做到账务清晰,并接受各级部门和项目领导小组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资金管理(监管)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要求,项目批准后,对项目资金投入数量、建设内容及资金到位情况,在中枢镇政务公开栏、项目村村务栏上进行公示、公告。通过公示,增加项目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项目管理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造福于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预计总投资2,500,000.00元(上海援滇资金250万元),合同签订金额为2,484,750.00元,审定金额为2,511,576.64元。
项目年度计划安排资金2,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500,000.00元,实际支出资金2,5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资金来源 |
本年度计划安排金额 |
实际到位金额 |
实际支出 |
||
到位金额 |
到位率 |
支出金额 |
支出率 |
||
上海对口帮扶财政资金 |
2,500,000.00 |
2,500,000.00 |
100% |
2,500,000.00 |
100% |
表2-1:2020年度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表(单位:元)
本年度到账金额小计 |
本年度实际到账金额 |
||
到账时间 |
到账金额 |
备注 |
|
2,748,000.00 |
2020/6/25 |
248,000.00 |
履约保证金 |
2020/6/1 |
2,500,000.00 |
泸开组〔2020〕36号 |
表2-2:2020年度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资金到账明细表(单位:元)
本年度预算支出金额 |
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
实际支出占预算支出的比例 |
||
支出时间 |
支出金额 |
备注 |
||
250,000.00 |
2020/6/5 |
745,000.00 |
预付款 |
29.8% |
2020/8/28 |
994,325.00 |
进度78% |
69.6% |
|
2020/10/22 |
760,675.00 |
进度100% |
100% |
表2-3:2020年度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建设项目支出明细表(单位:元)
(三)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及技术指导。
组 长:杨振勇 中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 俊 中枢镇综合发展中心项目组长
成 员:田永春 中枢镇扶贫专干
周邦云 中枢镇项目组(高级工程师)
唐从方 中枢镇阿平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
办公室设在中枢镇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
(2)严格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参考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实行进度监测制。项目建设建立监测机制,项目实施乡镇要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同时按时向上级上报项目实施进度报表。
(4)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严格实行项目验收制。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根据项目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条件。验收须作出的定性结论。
(6)严格实行项目移交制。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实行项目移交制度。镇、村制定要建立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使用管理,让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7)严格项目监管。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政府采购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达到管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9日 进行招标公告或发送邀请书。
2020年5月15日 确定正式参加4家投标的投标人
2020年5月21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
(2)相关合同订立情况
2020年3月9日与云南华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75,000.00元。
2020年5月20日与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金额为37,500.00元。
2020年5月27日与泸西县鼎恒建工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为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9月26日,合同金额为2,484,750.00元。
(3)项目建设前公示情况
2020年5月6日,在阿平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上海帮扶资金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资金)公示”,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监理机构(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如下:
申请时间 |
工程量 |
工程进度 |
申请支付金额 |
支付进度 |
2020年7月25日 |
完成总工程进度的77.77% |
77.77% |
994325 |
69.6% |
表3-1:项目监理机构(云南翰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月进度付款申请表明细
(5)项目验收情况
2021年2月3日,由项目办组织,施工队,监理人员,村委会以及村小组成员参加2020年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进度100%,验收合格率100%。
(6)项目结算及审计情况
2020年10月20日由红河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心出具《2020年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2,511,576.64元。
(7)项目建设后公示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在阿平村委会张贴“泸西县2020年上海帮扶资金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竣工)公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公示。
(8)项目移交情况
2021年2月6日,中枢镇阿平村委会功能提升项目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认为工程质量合格,将工程项目(资产金额2,511,576.64元)移交给中枢镇阿平村民委员会管理。
(四)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在阿平村委会新建功能提升用房(包括厨房、厕所)1341.48平方米,场地平整开挖土方3357.7立方米,场地C25砼硬化90.88平方米。
(五)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覆盖890户323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3户911人。通过项目实施,可以为贫困户提供了学习、培训、娱乐的场所,把传承传统文化、弘扬主流价值、丰富文体活动等主要功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监管,确保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到位,中枢镇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并建立了全过程、经常化的监管机制,明确了挂钩领导,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工程业务人员作为驻工地监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监督。同时,工作人员积极深入施工场地,抓好项目工程各个环节的把关验收,组织初验、终验及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资金效益
项目建设坚持层层审批原则,做到操作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审批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进度款拨付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管理要求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始终坚持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拟定拨款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滞留、浪费资金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和最大效益的发挥。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评价组 机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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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所属单位/处室 |
组长 |
孟乔兵 |
镇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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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
张 猛 |
书记 |
中枢镇纪委 |
杨振勇 |
副镇长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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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伟 |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党建办主任等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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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利斌 |
所长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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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志林 |
主任 |
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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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永春 |
扶贫专干 |
中枢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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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俊 |
项目组长 |
中枢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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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烜宁 |
工作人员 |
中枢镇纪委办公室 |
|
周慧晨 |
工作人员 |
中枢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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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附件【附件1.xls】
附件【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