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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泸西县工商局作为泸西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市场经营主体的准人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在权限范围内拟订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注册登记、核定注册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买行监督管理。

  三是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核准、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四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是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

  七是依法组织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八是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监管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九是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十是依法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是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负责案件核审、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十二是指导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合同促进会的工作。

  十三是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及车辆增减变动原因

  我局为1个独立核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1个局机关(包括9个相关业务股室),5个工商分局和2个工商所。

  我局车辆编制数1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2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2辆,年初实有车辆19辆,年末实有车辆19辆。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1)人员编制

  2016年,我局行政编制63人,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实有行政人员56人,事业人员3人。

  (2)退休人员

  2016年年末我局退休干部职工34人,其中:现有退休人员34人。

  (3)其他人员

  临时人员20人,财政负担遗属人员13人。

  二、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在省、州工商局和泸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顺利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73件,完成罚没收入186.71万元;全县经登记注册的内资国有企业245户,注册资本113865.49万元。全县私营企业770户,从业人员17557人,注册资本205324万元;个体工商户10749户,从业人员20292人,注册资本72626.75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04户,出资额8047.89万元,成员1132人,取消所有涉企收费。对全县8个诚信市场进行年审,其中:县级诚信市场5个,州级诚信市场 3个。从5月重点转入农药市场的监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0余户,签订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150余份,抽样送检化肥10个品种、农药15个品种。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中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件,查扣各种农药350件(约80000瓶、袋)罚没款18万元。6月13日,组织全县147户农药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投诉处理、教育与监督查处相结合,确保我县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广大农户及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年取得财政拨款收入1044.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3.52万元,全年总支出1060.1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6.06万元。

  现根据《泸西县财政局关于泸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要求,现就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如下:

  附件: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表



附件【附件:红河州泸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表.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