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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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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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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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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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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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泸西县2016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6日泸西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3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完成县人大通过的任务数87526万元的101%,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任务数88347万元的100%,比上年增收6544万元,增长8%。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26848万元,完成后期调整预算数的94.84%,比上年完成数127020万元减收172万元,下降0.14%,减收的原因是“营改增”后,增值税由原来上划中央75%调整为上划中央50%,营业税由原来全额归地方调整为中央、地方各50%形成减收。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21128万元,完成后期调整预算数的103.41%,比上年完成数19885万元增收1243万元,增长6.25%。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16893万元,完后期调整预算数的91.01%,比上年完成数19670万元减收2777万元,下降14.12%。上划中央营业税收入完成-39万元。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30%部分完成40万元,完成后期调整预算数的0.07%,比上年完成数4861万元减收4821万元,下降99.18%。上划州级资源税25%部分479万元,完成后期调整预算数的95.8%,比上年完成数801万元减收322万元,下降40.2%。
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2412万元,完成后期调整预算数和州分专款的100%,比上年同期完成数261700万元增支30712万元,增长11.74%。
3.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3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77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6970万元,调入资金1206万元,收入总计3088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412万元,上解支出184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70万元,支出总计308808万元,收支平衡。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差额较大的原因是年终上级财政结算补助增加(其中:当年超收安排821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330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0364万元增收2682万元,增长9%。
2. 政府性基金支出4266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6685万元增支5977万元,增长16%。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2290万元,收入总计1249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26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290万元,支出总计124952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991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5504万元增收4413万元,增长9.69%。
2.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283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7667万元增支5164万元,增长13.71%。
3.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9917万元,上年结余45143万元,收入总计950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26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2229万元。
二、2016年决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县级财政年初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含县级配套、专款及业务费)实施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管理。即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预算安排了多少钱,要具体办多少事,将采取什么措施,落实什么行动计划,将达到什么绩效目标、效益和效果”。共覆盖全县44个预算单位,87个支出项目,涉及资金总额10178万元。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为龙头,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强化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检查跟踪项目资金使用质量和效果。绩效评价管理:2016年,选取1个部门整体项目,2个重大民生项目,2个改善环境项目,3个县级预算重大支出项目,对县科技、卫生、民政、教育等8个项目单位,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预算资金支出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财政资金总额23218万元。
三、债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2016年初系统内债务余额200 422.6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62 222.69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8 200万元。当期新增债务 99 26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 000万元,置换债券95 260万元。当期减少147 339.39万元,其中置换债券偿还95 260万元,自有资金偿还17 608.4万元,核销债务34 470.99万元(其中含核销或有债务8 200万元)。2016年末债务余额15 2343.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22 343.3万元(一般债务27 057.99万元,专项债务9 5285.31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0 000万元。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我县举借债务,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没有安排举借债务。
四、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收入组织,促进财政稳定增长。密切关注宏观经济与财税政策变化,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千方百计促增收,确保全县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一是突出收入总量突破和质量提升,采取年初抓任务分解、日常抓调查调研、每月抓序时进度、季度抓分析总结等措施,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着力增强财力,强化财源培植,努力挖潜增收,全力堵塞收入漏洞,积极依法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四是多面方筹措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做大建筑安装营业税等税收收入,确保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完成12684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4.84%,同比减收172万元,下降0.14%。下降原因是营改增后分享比例调整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3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收6544万元,增长8%,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坚持跨越谋划,促进经济持续加快发展。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调节作用,全力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认真研究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按要求做好重点项目的上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共向上申报项目351个,申报上级项目补助资金35.81亿元,截至12月底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95 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 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 616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数87 187万元增加7 945万元,增长11.41%。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用于黄草洲湿地、新一中、全县30个贫困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整合财政扶贫资金30115.57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等项目建设;扶贫贷款4亿元,用于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建设和2462户扶贫搬迁贫困户房屋建设贷款;争取政府债券置换资金9526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地方政府债务,切实降低财政风险。
(三)坚持财政支农投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农林水支出56748万元,完成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41%,比上年增支805万元,增长1%。一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国家级土地治理项目3项、省级土地治理项目2项、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3项、贷款贴息项目1项。计划投资3254万元,实际投资3194万元,项目覆盖白水、旧城、中枢、午街、永宁5个乡镇9个村民委员会,建设高标准农田1.75万亩、小流域治理0.12万亩,新增田间排灌沟38条38.21千米,田间道路27条35.41千米,1000立方米水池1个、200立方米水池4个、25立方米水窖50个。二是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蔬菜产业项目圆满完成。共投入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建设资金920万元,完成沟渠22条总长6.057千米;完成田间机耕路12条总长3.106千米;完成300立方米水池4个,240立方米水池2个;完成PE引水管网3869.8米;完成工厂化育苗棚12亩;完成钢架大棚200亩。三是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拨付财政奖补资金1940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6个。项目完工后,建成村内道路7.01千米,水池2个2200立方米,活动场10577平方米、活动室(公房)28个14161平方米,公厕8个471平方米,安装路灯617盏,直接受益农户7117户27832人。四是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拨付5934.25万元用于和乐引水工程项目建设,拨付970万元用于地方公路建设,拨付100万元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建设。
(四)坚持惠民机制,促进民生政策保障。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民生改善成效显著。全县公共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37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6%,同比增加17101万元,增长7.78%。一是教育投入不断加大。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在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想尽办法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教育支出完成73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18%,同比增支7605万元,增长12%。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480.28万元;拨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3205.25万元,解决了26992名农村贫困学生生活困难;拨付4772.81万元资金保证全县51499名学生吃上营养餐;安排163万元让652名高中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普通高中一类助学金,安排242.7万元让1618名高中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普通高中二类助学金;免贫困学生杂费43.56万元。二是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12%,同比增支4068万元,增长11%。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支付贫困居民医疗救助金604.2万元,救助47810人次,临时救助金349.8万元,救助2012人次;支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435.33万元,救助57984人次;支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661.52万元,救助44052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0827人,支付补偿资金18458.28万元,补偿1123069人次。三是发放惠农补贴6249.88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346.0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助498.6万元,陡坡地治理补助444.1万元,退耕还林补助16.4万元,水库移民后期扶助资金756.21万元,爱心水窖补助资金392.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0.98万元,草原生态补贴405.18万元。
(五)坚持科学管理,促进改革创新。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年初预算编制涵盖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零余额账户核算体系和对账机制。实行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统一审批”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三是有效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办发〔2014〕70号”、“财预〔2015〕15号”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在两年以上和部门预算结余在一年以上的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共盘活11037万元,清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项目上。四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按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原则,对效益不理想的财政资金进行清理压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营改增”改革稳步推进。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流转税制结构转换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规范的现代增值税体制,基本实现了“只减不增”目标,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赋,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泸西县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表
附件【泸西县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