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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2-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是为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泸西县实际,新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

  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的保障工作,提高公务用车管理、调度及监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即时监督管理,逐步建立车辆管理、车辆预约、实时叫车、服务评价、卫星定位、支付监管等功能一体化的平台信息监管系统。

  县级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保障范围:各部门应急和机要通信用车;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方下乡等公务活动;在县内组织调研、大型会议和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具有执法执勤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的单位用车;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用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围绕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

  纳入2017年部门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4名),实有人员2人。中心从全县参加公务用车改革63家行政单位收取83辆公务用供全县公务出行调车。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64.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14.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万元。

  2017年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预算总支出164.27万元(均属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福利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反映医疗保险经费;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经费,城乡社区支出,主要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级机关公务用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津贴补贴、奖金及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34%;商品和服务支出141.61万元,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占基本总支出的86.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万元,包括在职职工津贴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占等支出,占基本总支出的2.45%。

  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216.0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5.00

3、公务用车费

211.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11.00

(2)公务用车购置

 

 

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年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县政府办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公务调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U0201708094271889474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