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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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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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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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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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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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预算
2018年度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部门
目录
第一部分住建局(本级)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住建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住建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住建局(本级)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指导实施。
2、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和政策;组织编制(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负责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城市勘察设计、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城市雕塑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 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 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6、承担城市建设和指导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编制报批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贯彻实施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贯彻执行建筑工程。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指导勘察设计活动,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监督管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监督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组织重大节能项目;负责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4、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15、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16、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协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本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17、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18、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泸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9、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21、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22、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23、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24、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25、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相关人防法律法规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27、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我县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和修订泸西县防空表预案。
28、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编制全县人防建设项目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
29、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合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全县人民防空通信、指挥警报建设工作。
30、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管理全县人防经费和物资;编制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 筹措人防建设经费。
31、制定全县人防设施在和平时期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已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32、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监理科、人防办。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城管建设的目标,加强规划宣传及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加大“一证一书”核发力度,提高乡镇规划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黄草洲片区控规及城市设计、白水塘片区控规、西入城片区控规、永宁乡城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报批;完成县城历史文化街区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三塘乡、向阳乡集镇总体规划调整编制及审议工作;完成县城海绵城市规划、消防专业规划、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充电桩专项规划、县四规合一规划编制;完成《泸西县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泸西县县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报批工作。
2、推进市政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二期工程(3、4、5号路)、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新龙路、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CGD2路、泸西县鹰嘴石周边道路、泸西县秀才路、泸西县黄草洲18米道路、泸西县黄草洲24米道路、泸西县环西路延长线道路、泸西县人民路至龙口街道路、泸西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石龙广场停车场、人民路停车场、钟山路停车场、锦辉广场停车场、秀山体育馆停车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开工建设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民新路、黄草洲湿地恢复建设项目--基础设施石民路、泸西县泸源大道。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城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
3. 加大行业精细化管理力度。一是深化保障房配租入住管理,确保保障房小区建设管理到位;二是深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实施特许经营制度,不断加大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投入;三是深化市容市貌管理,推进设施维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无缝隙全覆盖,提高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深化县城地下管线管理,按照“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提高标准、系统治理”的原则,开展排水设施普查,编制实施城市排水与防洪建设规划,保障县城地下管线正常安全运行;五是深化建筑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工程建筑领域质量技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对在建的工程,通过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观摩、巡查暗查等形式,不断规范建筑行业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六是完善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推进城市管理大体制,形成城市综合管理大格局,成立泸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2018年部门工作目标,按照依法合规原则、综合预算原则、真实准确原则、优先保障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制定年度部门预算,并经泸西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批准通过。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局机关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遗属补助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住建局(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住建局(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2.63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防办合并到局机关、公务员工资收入增加。
支出为462.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5万元,占总支出的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9万元,占总支出的4%;城乡社区支出344.35万元,占总支出的75%;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占总支出的5%;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公务员工资收入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住建局(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2.6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12018年预算数为36.1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增加。
2.20805052018年预算数为38.3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1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3.21011012018年预算数为12.5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2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21011032018年预算数为8.2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率提高支出增加。
5.21201012018年预算数为322.7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36.56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工资支出增加。
6.21202012018年预算数为21.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9万元。主要是规划服务购买支出增加。
7.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22.9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住建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62.63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462.6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1.3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62.6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基本支出462.63万元,财政拨款4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81.34万元,主要包括:82.69万元基本工资、147.76万元津贴补贴、7.21万元奖金、61.6万元绩效工资、3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99万元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主要包括:0.48万元办公费、0.9工会经费、2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79万元,主要包括: 35.71万元退休费、1.08万元生活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本级)2018年收支总预算462.63万元。预算收入共4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63万元;预算支出共462.63万元,包括: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5万元;医疗卫生与生育支出20.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收入预算462.63万元,其中:2080501收入36.19万元,占8%;2080505收入38.31万元,占8%;2101101收入12.56万元,占3%;2101103收入8.23万元,占2%;2120101收入322.75万元,占70%;2120201收入21.6万元,占4%;2210201收入22.99万元,占5%;......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防办合并到局机关及公务员工资收入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2.6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6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住建局(本级)2018年支出462.63万元,其中:2080501支出36.19万元, 2080505支出38.31万元,2101101支出12.56万元, 2101103支出8.23万元, 2120101支出322.75万元, 2120201支出21.6万元, 2210201支出22.99万元,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11.2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防办合并到局机关及公务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增加,人防办按要求并入我局,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因此增加预算支出。
2.工资增长。因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增加,随之增加预算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减0万元,两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住建局(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住建局(本级)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住建局(本级)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住建局(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住建局(本级)国有资产总额3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3.67万元,固定资产169.9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89.3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住建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减少/增加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住建局(本级)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住建局(本级)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