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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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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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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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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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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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水产工作站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公益服务职责:负责辖区内水产技术推广管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渔药质量监测,水产品质量检验,增殖放流等。
行政职责:承担辖区内的渔业行政执法,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捕捞许可管理,渔业资源保护,渔业专属区管理,渔事纠纷处理,水产苗种管理,水生生物检疫,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及辖区内的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是一套人员三块牌子的事业单位,水产站成立1984年,2000年成立了泸西县渔业行政执法大队,2004年加挂了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泸西检验站,一直以来都是实行一套人员三块牌子合署办公。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人,退休人员20人。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水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认真按照“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扎实做好预算外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结合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
2.依法理财原则
3.关注民生原则
4.厉行节约原则
5.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原则
(三)编制依据、方法和重点
编制的主要依据:泸西县本级2018年 “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7年12月在编实有人数及2017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编制方法,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进行编制。编制重点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水产工作站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5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41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338.48万元,占总收入的81%;商品服务收入2.27万元,占总收入的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8%;总收入416.57万元与上年总收入369.16万元对比,增加了47.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人员增资。
支出为416.57万元,其中:资福利支出338.48万元,占总支出的81%;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占总支出的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82万元,占总支出的18%;总支出416.57万元与上年总支出369.16万元对比,增加了47.4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为人员增资。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5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367.83万元,减少48.74万元,其中基本支4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泸西县水产工作站工资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38.4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82.69万元增加55.7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泸西县水产工作站商品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2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9万元增加0.37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3.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5.8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83.24万元减7.42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6.5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416.5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基本支出416.57万元,财政拨款41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6.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33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67万元、津贴补贴54.57万元、奖金6.97万元、绩效工资60.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8万元、住房公积金23.9万元、绩效性奖励4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1.07万元、退休公用经费1.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3.66万元、生活补助61.2万元、遗属补助0.96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416.57万元。预算收入共416.5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6.57万元;预算支出共416.5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6.5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收入预算416.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收入338.48万元,占总收入的81%;商品服务收入2.27万元,占总收入的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7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8%;总收入416.57万元与上年总收入369.16万元对比,增加了47.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增资。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16.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1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资福利支出338.48万元,占总支出的81%;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占总支出的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82万元,占总支出的18%;总支出416.57万元与上年总支出369.16万元对比,增加了47.41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为人员增资。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会经费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3.个人的家庭补助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项目预算;
2.无项目预算;
3.无项目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直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资金1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产工作站国有资产总额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万元,固定资产17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6.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8.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82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369.16万元,增加了47.4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人员增资。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无本级二级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无对下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水产工作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