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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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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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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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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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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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对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其它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设有:办公室、监察室。
(三)主要工作
1、树立法律意识、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1)、注重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政治素养与业务素质。学习是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认真学习《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同时还与兄弟县市交流执法案卷和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2)、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政务、事务分开,简化手续,把执法内容、收费标准放到公示牌上,做到公开服务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服务承诺;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向社会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并将工作职责、审批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文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责任人员、工作时间、联系电话等事项明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使服务全过程公开、公正。通过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和为群众服务的质量。
2、突出重点、形式多样,营造良好氛围
3月22号, 是第26个世界水日和第31个中国水周纪念日 活动中,围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编制成图文并茂的知识读本,利用赶集日向群众发放水法规和水利知识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深入各乡镇、学校、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通过活动周的开展,增强了人们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观念,为建立人水和谐、持续发展的节水型社会创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全县范围内推行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目标的河长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全面提升河流的水生态环境;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强社会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3、严格执法标准,规范工作制度
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建章立制,在执法过程中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服务承诺制度,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注重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水务执法行为。以培训促学习,以培训促提高,以培训促队伍建设。加强水务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水务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业务素质和水政执法能力及水平。在具体执法中,力求无论是哪一类案件都能做到依法查处,既要增强执法力度,又要加强业务技能的提高。
对水库、湖泊、沟渠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水环境、水生态健康发展。按照管理区域的重要性,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水源地水质、水工程、采石、采砂、矿山企业和工业园区等进行巡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逐一排查上报影响库区水质的工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及时制止和处理水事违法案件。
4、中心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往年的工作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摸底调查,共同研讨,面对困难,加强采石、采砂、烧砖、烧瓦、矿山企业等进行清理,登记造册,明确收费的法律依据、收费标准,确保“两费”的顺利收缴。严格把好财务关,做到增收节支,全力实施“依法收费、项目明白”的原则,做到不怕跑腿、不怕磨嘴,面对企业和个人的冷漠和辟视,认真解答收费政策,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水土流失的重要性,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理解和大力支持,共同维护水土保持和治理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水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认真按照“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扎实做好预算外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结合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
2.依法理财原则
3.关注民生原则
4.厉行节约原则
5.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原则
(三)编制依据、方法和重点
编制的主要依据:泸西县本级2018年 “零基预算”正常经费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7年12月在编实有人数及2017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编制方法,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进行编制。编制重点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5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2.5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02.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自筹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0.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102.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23万元,占总支出的99.7%;商品服务支出0.33万元,占总支出的0.3%;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00.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96.17万元)增加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1.3万元)增加0.85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2.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6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75万元)增加0.08万元,主要是政策调整减少。
3.210(类)11(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1.8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33万元)增加0.51万元,主要是政策调整增加。
4.213(类)03(款)09(项)2018年预算数为77.6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2.73万元)增加4.88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5.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2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06万元)增加0.23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2.5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2.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基本支出102.56万元,财政拨款10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72万元、津贴补贴16.63万元、奖金2.14万元、绩效工资18.39万元、住房公积金7.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4万元、绩效性奖励14.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0.33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102.56万元。预算收入共102.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56万元;预算支出共102.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6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102.56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12.15万元,占总收入的12%;210(类)11(款)02(项)收入3.67万元,占总收入的4%;210(类)11(款)03(项)收入1.84万元,占总收入的1%;213(类)03(款)09(项)收入77.61万元,占总收入的76%;221(类)02(款)01(项)收入7.29万元,占总收入的7%;与上年对比增加2.09万元,主要是213(类)03(款)09(项)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49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2018年预算中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12.15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3.67万元;210(类)11(款)03(项)支出1.84万元;213(类)03(款)09(项)支出77.61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7.2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职工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72万元,固定资产31.9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属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附件【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