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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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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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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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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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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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缴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档案的记载和管理;负责参统离退人员的待遇核定和社会化发放。依据:《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巩固扩面成果。继续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实际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个体参保人员、小微企业、农民工集中行业和高风险行业、机关事业单位为重点,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扩面工作。在抓好扩面工作的同时,配合地税部门加大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二是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养老保险欠费的清理回收力度。四是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五是做好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六是做好“两参人员”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七是做好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八是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九是继续做好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十是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稽核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预算编制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宣传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预算法》,遵循“一要保正常运转、二要懂节约增效”的原则,认真履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各项费用的测算、上年度人员工资的累计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数,遵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总体思路进行2018年的预算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1.7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91.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182.62万元,占总收入的95.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4.16万元,占总收入的2.16%;住房保障收入5.01万元,占总收入的2.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9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与上年对比增加0.72%;住房保障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增加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后相应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该经费上年未预算故导致与上年对比数据相差较大)增加、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减少原因:2017年底调出2人,故2018年住房保障减少。
支出为191.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62万元,占总支出的95.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6万元,占总支出的2.16%;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占总支出的2.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94.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与上年对比增加0.72%;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增加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后相应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该经费上年未预算故导致与上年对比数据相差较大)增加、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减少原因:2017年底调出2人,故2018年住房保障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7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8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74.5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7.8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2.2080502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1.49万元。主要是社保中心退休人员补贴增加、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3. 2080505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8.3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05万元。因2017年底调离2人,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4.2080599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74.1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74.14万元。主要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因2017年未预算该笔费用,故与上年对比数据相差较大。
5.2101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11万元。因2017年底调离2人,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6.2101103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15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故2018增加支出。
7.22102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5.0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88万元。主要是上年年底调离2人,故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1.7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91.7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6.6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5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91.7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5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191.79万元,财政拨款19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5万元、津贴补贴34.76万元、奖金1.43万元、绩效工资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万元、住房公积金5.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6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26万元、公务用车平台经费0.4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5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1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2018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91.79万元。预算收入共191.7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共191.7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182.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91.79万元,其中:2080101款项收入74.55万元,占38.87%;2080502款项收入25.58万元,占13.33%;2080505款项收入8.35万元,占4.35%;2080599款项收入74.14万元,占38.65%;2101101款项收入2.37万元,占1.23%;2101103款项收入1.79万元,占0.93%;2210201款项收入5.01万元,占2.64%。增加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后相应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二是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该经费上年未预算故导致与上年对比数据相差较大)增加、红山煤矿退休人员工资增加。减少原因:2017年底调出2人,故2018年住房保障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1.7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9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1款项支出74.55万元;2080502款项支出25.58万元;2080505款项支出8.35万元;2080599款项支出74.14万元;2101101款项支出2.37万元;2101103款项支出1.79万元;2210201款项支出5.0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增加人员支出,工资基数增加后相应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2. 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经费。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中心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差异为0.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业务增加,故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我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差异为0,因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我中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差异为0,我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接待费开支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业务增加,故接待费增加,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我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部门,采购由局机关统一采购、管理,故我中心无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我中心隶属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由局机关统一填报、管理,故我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国有资产总额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万元,固定资产1.4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平台费用。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减少2.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减少2018年预算;二是调出2人,故减少经费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本级)
我中心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即无县本级二级项目预算。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中心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及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附件【泸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