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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2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定我县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的政策,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御方、调解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执行机关、失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荐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八是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是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能,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军队转业安置科;工资福利科;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执法监察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科;农民工工作科;社会化管理科;公务员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和州人社局工作思路和步伐,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促进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础能力建设,促改革、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对标一流、争先进位,全面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一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二是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三是全力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四是深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五是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六是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四)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编制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加强宣传劳动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预算法》,遵循“一要保正常运转、二要懂节约增效”的原则,认真履行人社局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社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各项费用的测算、上年度人员工资的累计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数,遵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总体思路进行2018年的预算编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5.4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935.42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与就业收入842.57万元,占总收入的90.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42.94万元,占总收入的4.59%;住房保障收入49.92万元,占总收入的5.34%。社会保障与就业与上年对比增加2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住房保障与上年对比增加2.0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相应增加,二是医保整合新农合人员编制并入人社局医保中心核算,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支出为935.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2.57万元,占总收入的90.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4万元,占总收入的4.59%;住房保障支出49.92万元,占总收入的5.34%。社会保障与就业与上年对比增加2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与上年对比增加20.55%;住房保障与上年对比增加2.02%。增加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相应增加,二是医保整合新农合人员编制并入人社局医保中心核算,故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人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5.4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658.5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减121.4万元,医保整合新农合人员并入我局,人员支出大幅增加。

  2.20805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8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59.5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大幅增加。

  3. 2080505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83.1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69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1011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3.52万元。主要是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区分行政医疗保险、事业医疗保险,上年为行政事业合计。故数据相差较大。

  5.2101102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8.8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1.52万元。主要是2018年医疗保险缴费区分行政医疗保险、事业医疗保险,上年为行政事业合计。故数据相差较大。

  6.2101103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17.2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7.2210201款项2018年预算数为49.9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99万元。医保整合新农合人员并入我局,人员支出大幅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5.4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935.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2.4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9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35.4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9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基本支出935.42万元,财政拨款93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5.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9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95万元、津贴补贴254.88万元、奖金14.73万元、绩效工资17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24万元、住房公积金49.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7万元、工会经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8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9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4.83万元、退休费84.88万元、生活补助0.2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大幅增长,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照“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2018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35.42万元。预算收入共935.42万元,包括: 社会保障与就业84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2.94万元、住房保障49.92万元。预算支出共935.4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843.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2.94万元、住房保障49.9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收入预算935.42万元,其中:2080101款项收入658.53万元,占70.39%;2080501款项收入100.84万元,占10.78%;2080505款项收入83.19万元,占8.89%;2101101款项收入16.85万元,占1.8%;2101102款项收入8.85万元,占0.94%;2101103款项收入17.24万元,占1.84%;2210201款项收入49.92万元,占5.36%。增减变动说明:人员支出大幅增长,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照“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2018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所以导致部门预算收入总体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35.4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3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1款项支出658.53万元;2080501款项支出100.84万元;2080505款项支出83.19万元;2101101款项支出16.85万元;2101102款项支出8.85万元;2101103款项支出17.24万元;2210201款项支出49.9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人员支出大幅增长,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照“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2018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医保整合新农合人员编制并入我局,故支出增多。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人社局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为0,即无差异。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人社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差异为0。即人社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人社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样,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差异为0,即预算与2017年预算数据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公务用车出差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人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5000人次,接待费开支5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人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3.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开支,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公务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8项,预算总额166.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社会管理型服务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数量8想,金额166.5万元,购买方式有公开招标、委托及竞争性谈判三种方式。承接主体为企业,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社局国有资产总额129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2.98万元,固定资产596.0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人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公务用车平台经费。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9.9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大幅增加,县财政无法平衡收支预算,按“三保”政策要求只能保障人员支出,故减少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本级)

  人社局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我局2018年无县本级二级项目预算资金。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人社局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我局2018年无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