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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2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履行全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和管理服务。为农业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业污染源监测、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和无公害农业生产技术。进行县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转基因产品环境安全监测全县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设有:检测室、业务室、接样室、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

  (二)做好“三品”质量认证工作,努力完成1-2个“三品”农产品质量认证;

  (三)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完成州级下达的检测任务;并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五一、中秋、国庆、春节期间水果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检测;

  (四)配合省州做好农产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取样工作;

  (五)继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

  (六)做好农业局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民生重点,体现预算公共性、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

  1. 真实性原则。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将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隐瞒、不少列。

  2. 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3. 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量入为出,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做到收支平衡。预算支出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4. 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方法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本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单位预算。本单位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政府收入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四)总体思路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基础,是本单位制定筹集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预算编制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工资。

  支出为1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16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主要减少变动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工资。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48.85万元,增加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169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9.8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7.31万元增2.5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6.3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88万元增0.4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210(类)11(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3.1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2万元增加0.97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213(类)01(款)04(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6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23.47万元增加4.2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9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6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69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基本支出169万元,财政拨款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6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13万元、津贴补贴26.46万元、奖金3.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5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11.93万元、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169万元。预算收入共1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9万元;预算支出共16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2万元、农林水支出127.67万元、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11.93万元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收入预算169万元,其中: 

  213类)01(款)04(项)收入127.67万元,占75.54%;

  210(类)11(款)02(项)收入6.34万元,占3.75%;

  210(类)11(款)03(项)收入3.17万元,占1.88%;

  208(类)05(款)05(项)收入19.89万元,占11.77%;

  221(类)02(款)01(项)收入11.93万元,占7.06%。

  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人员调整工资。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预算总支出 16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13类)01(款)04(项)支出127.67万元;

  210(类)11(款)02(项)支出6.34万元;

  210(类)11(款)03(项)支出3.17万元;

  208(类)05(款)05(项)支出19.89万元;

  221(类)02(款)01(项)支出11.9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工资变动

  2.无

  3.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资金。

  2. 2018年没有安排项目。

  3.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560人,接待费开支7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7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实行来涵,差旅费报销政策实施。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指导检查工作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国有资产总额26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1万元,固定资产256.1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减少/增加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本级)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