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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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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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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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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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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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一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设有:
1、永宁乡党委、政府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2、事业单位设置
永宁乡设置6个服务中心和1个财政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6)统筹发展服务中心。承办各种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全镇范围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面对脱贫攻坚政策持续给力、全县产业融合发展等新一轮发展契机,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些难得的发展机遇,厚植发展优势、凝聚发展力量、激活发展动力,开启新征程,迈进新时代,干出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绿色发展、富民强镇”主题,坚持“党建引领,项目带动,产业支撑,科技兴镇,教化文明”的工作导向,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实事,改民生,全力实施“党建领镇、品牌立镇、产业富镇、团结稳镇、旅游活镇、生态靓镇”发展思路,着力打造民族团结、特色果蔬、高效畜牧三个示范带和“高原水果大镇”、“民族文化之乡”两大名片,同心协力,推进我镇乡村集镇山水美、绿色生态宜居的高原花园城市“南厅堂”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强化控制手段,完善部门内部经费支出审批及控制制度,严格审核各项经费支出,坚决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2018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1、重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和落实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整合项目支出预算,压缩一般开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本部门预算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四)总体思路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做实项目库,坚持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乡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6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5个。截止2017年12月底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1.1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1.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6.95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调走)。
总支出为15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10万元,占总支出的37.59%;科学技术支出14.62万元,占总支出的0.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3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6万元,占总支出的14.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1万元,占总支出的6.56%;农林水支出487.26万元,占总支出的31.9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3.52万元,占总支出的2.2%;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占总支出的4.78%。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3.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的相应支出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1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万元,项目支出87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5.1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3.54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2.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27.7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79.78万元,2018年款项预算在2019999。
3. 201(类)05(款)50(项)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9.2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3.21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4.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56.2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78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5.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64.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8.37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6.201(类)31(款)05(项)专项业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0.9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8万元,主要是老党员人数支出减少。
7.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9.4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76.29万元,2017年预算在2010301。
8.206(类)01(款)01(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2我也,
9.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2018年预算数为20.3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66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10.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8.2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2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1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36.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8.6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1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6.5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3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1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1.5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2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14.208(类)11(款)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0.3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6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15.210(类)01(款)99(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1.7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7.8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
16.210(类)07(款)16(项)计划生育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29.7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42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1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14.4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4.21万元,主要人员减少,预算数随着减少。
1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2.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5.67万元,主要人员减少,预算数随着减少。
19.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21.4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4.51万元,主要是公务医疗支出增加。
20.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83.9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9.2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减少。
20.213(类)01(款)52(项)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收入0.8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7.42万元,主要是2018年款项预算在20130705。
21.213(类)02(款)04(项)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88.3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7.24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22.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53.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3.53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减少。
23.213(类)07(款)05(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47.0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6.6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及村组人员支出增加,2018年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预算在该项。
24.215(类)06(款)99(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3.5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16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增加。
2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72.9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预算数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1.1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511.1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18.1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8.27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4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3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11.1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3.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3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基本支出1511.12万元,财政拨款15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1.12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6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210.61万元,支出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35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安排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支总预算15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1.12万元;预算支出共151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62万元;文化体育支出20.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01万元;农林水支出473.8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1511.12万元,其中:201(类)01(款)01(项)收入1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1%; 201(类)03(款)01(项)收入227.76万元,占总收入的15.07%;201(类)05(款)50(项)收入39.24万元,占总收入的2.6%;201(类)06(款)01(项)收入56.28万元,占总收入的3.72%;201(类)31(款)01(项)收入16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87%;201(类)31(款)05(项)收入0.95万元,占总收入的0.06%;201(类)99(款)99(项)收入69.48万元,占总收入的4.6%;206(类)01(款)01(项)收入14.62万元,占总收入的4.6%;207(类)01(款)09(项)收入20.37万元,占总收入的1.35%;208(类)02(款)99(项)收入28.22万元,占总收入的1.87%;208(类)05(款)01(项)收入36.1万元,占总收入的2.34%;208(类)05(款)02(项)收入26.54万元,占总收入的1.76%;208(类)05(款)05(项)收入121.53万元,占总收入的8.04%;208(类)11(款)99(项)收入10.37万元,占总收入的0.69%;210(类)01(款)99(项)收入11.76万元,占总收入的0.78%;210(类)07(款)16(项)收入2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97%;210(类)11(款)01(项)收入14.5万元,占总收入的0.96%;210(类)11(款)02(项)收入22.57万元,占总收入的1.5%;210(类)11(款)03(项)收入21.48万元,占总收入的1.42%;213(类)01(款)04(项)收入18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2.17%;213(类)01(款)52(项)收入0.82万元,占总收入的0.05%;213(类)02(款)04(项)收入88.38万元,占总收入的5.85%;213(类)03(款)99(项)收入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3.55%;213(类)07(款)05(项)收入147.08万元,占总收入的9.73%;215(类)06(款)99(项)收入33.52万元,占总收入的2.22%;221(类)02(款)01(项)收入72.92万元,占总收入的4.8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1.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1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1(款)01(项)收入15.19万元; 201(类)03(款)01(项)收入227.76万元;201(类)05(款)50(项)收入39.24万元;201(类)06(款)01(项)收入56.28万元;201(类)31(款)01(项)收入164.2万元;201(类)31(款)05(项)收入0.95万元;201(类)99(款)99(项)收入69.48万元;206(类)01(款)01(项)收入14.62万元;207(类)01(款)09(项)收入20.37万元;208(类)02(款)99(项)收入28.22万元;208(类)05(款)01(项)收入36.1万元;208(类)05(款)02(项)收入26.54万元;208(类)05(款)05(项)收入121.53万元;208(类)11(款)99(项)收入10.37万元;210(类)01(款)99(项)收入11.76万元;210(类)07(款)16(项)收入29.71万元;210(类)11(款)01(项)收入14.5万元;210(类)11(款)02(项)收入22.57万元;210(类)11(款)03(项)收入21.48万元;213(类)01(款)04(项)收入183.97万元;213(类)01(款)52(项)收入0.82万元;213(类)02(款)04(项)收入88.38万元;213(类)03(款)99(项)收入53.57万元;213(类)07(款)05(项)收入147.08万元;215(类)06(款)99(项)收入33.52万元;221(类)02(款)01(项)收入72.92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住房公积金调整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调离和人员录用。
2. 厉行节约,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7.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1.7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80批次,6860人,接待费开支71.7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总额283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74万元,固定资产585.45万元,在建工程143.21万。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万元,主要用于保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58.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财政困难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附件【泸西县永宁乡人民政府2018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