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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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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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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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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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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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信访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信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全县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4.承担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及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决定的事项。
5.负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6.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上州、赴昆、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7.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8.承担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9.承办中共泸西县委群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办公室)、办信接访科、督办科、群众工作综合管理科。
根据《泸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书记、县长”信箱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泸机编〔2010〕20号)精神,成立“书记、县长”信箱管理办公室,核定“书记、县长”信箱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5名。泸西县“书记、县长”信箱管理办公室为中共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主要工作
1.抓组织领导,推动信访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研究安排部署信访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并下发多份指导性文件对全县信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信访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体系。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县重要工作会上对信访工作进行强调、安排和布置;县委、县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参与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其余县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
三是敢于负责,落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以高压态势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信访、促稳定的意识,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深入一线指挥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把信访问题妥善处理在属地。
四是严格考评,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县委、县政府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领导责任体系,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县委、县政府中心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衡量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信访工作被动落后的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得参与评选先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决策失误、推诿责任,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重大集体越级上访或恶性上访事件的领导,将按照《泸西县信访工作问责办法》,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抓源头预防,减少信访总量。
一是开展风险评估,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泸西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并督促各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大、中、小、无”四个等级的评估,对重大项目的实施作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部分实施)、可以实施的评估结论。通过对全县重点项目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信访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因决策、政策、项目失误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政策措施层面,对出台的文件,凡是于法无据、有损群众合法权益的,进行废止或进行修改,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在行政执法层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办事流程、严格执法程序、全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坚决防止因行为不当,不作为、乱作为,引发新的信访问题。
三是坚持领导接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县级领导接访制,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原则上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由1名县级领导到县信访局接访群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多次到县信访局接访、约访上访群众,化解信访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并多次深入基层带案约访、下访、回访,及时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也以开展“两访”活动为契机,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是排查化解矛盾,从属地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苗头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线,特别是对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滚动摸排,确保不留死角盲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严格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3.抓积案化解,遏制信访增量。
一是科学分类,及时交办信访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对梳理排查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确定提出三类工作建议:一类为具备化解条件的限期化解,一类为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化解的积极化解,一类为不具备化解条件的进行包保稳控,并就每一件信访件制定了工作方案,指导化解信访问题;明确每一件信访案件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牵头单位、牵头领导、县级包案领导。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集中交办后,又具体向县级包案领导呈报信访包案告知单,向乡镇、部门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发出交办函、督办函和建议书,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务必按照“五个一”的要求抓好落实,下决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017年,县委、县政府2次交办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112件次。
二是整合资源,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围绕任务走到信访人家中,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分析信访人的真实想法、结合家庭情况查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对接现行政策,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整合民政的低保救济、残联的残疾人救助、人社的社会保障、工会的大病补充保险、住建的廉租房、公租房等各方面资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化解信访问题的合力,特别是下决心解决到昆进京人员信访问题。
三是合理救助,促使上访群众息诉罢访。将一批“骨头案”、“无头案”,找不到执行主体的涉法涉诉案件,涉及政策范围广、跨越年代长、解决难度大以及一些合情合理、但缺少政策依据的历史遗留信访问题,适时使用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进行妥善化解,促使案结事了、停访息诉。2017年以来,通过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并加大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共争取资金解决了69件信访积案。
4.抓信访秩序,规范信访行为。
一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处置非访行为。县委、县政府一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对重复到昆进京上访人员实行公安训诫谈话制度,对非法组织、煽动、串联形成非正常上访,破坏信访秩序的违法人员,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进行打击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思想认识,引导上访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二是诉访分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坚持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剥离出来,实行“诉访分离”,在努力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中,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做好信访工作。2017年,正确引导123批次357人次上访群众依法依规按程序反映问题,并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信访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34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2017年187.62万元对比减少16.28万元。
总支出为1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03万元,占总支出的7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万元,总支出的4.98%;住房保障支出10.79万元,总支出的6.3%;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71.34万元,与2017年187.62万元对比减少16.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信访业务费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47.62万元增加2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34.0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23.30万元增加10.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6.11万元增加1.87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3.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8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78万元减少2.9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所有人员一并放在行政单位医疗,本年度按人员性质来计算医疗保险,把事业单位医疗单独安排计算。
4.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8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2.8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事业人员一并放在行政单位医疗,本年度按人员性质来剔分计算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5.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2.8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05万元增加0.8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提高支出。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0.7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79万元,增加的因是2017年公积金并在主款行政运行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1.34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71.3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4.4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71.3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基本支出171.34万元,财政拨款17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6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74万元、津贴补贴49.71万元、奖金3.06万元、绩效工资3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5万元、住房公积金10.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2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2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40万元减少4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信访业务费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1.34万元。预算收入共171.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3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上年结转0万元等;预算支出共171.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0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收入预算171.34万元,其中:201(类)03(款)01(项)收入134.03万元,占78.22%; 208(类)05(款)05(项)收入17.98万元,占10.49%; 210(类)11(款)01(项)收入2.82万元,占1.65%;210(类)11(款)02(项)收入2.87万元,占1.67%;210(类)11(款)03(项)收入2.85万元,占1.66%;221(类)02(款)01(项)收入10.79万元,占6.3%;部门收入预算总收入171.34万元与上年194.81万元对比减少23.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信访业务费支出。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3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01(项)支出134.03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7.98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2.82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2.87万元;210(类)11(款)03(项)支出2.85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0.7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2018年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76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信访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信访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开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信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3300人,接待费开支16.0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16.76万元减少0.7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到本部门检查、调研工作及其他部门参与相关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办公设备,数量0台,金额0万。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信访局国有资产总额131.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3万元,固定资产56.5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信访局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