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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0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警大队主要担负泸西县境内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对策和预防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队、弥泸高速管理交巡警中队。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2、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3、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5、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

  6、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检验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7、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8、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

  9、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10、承办其他应由本大队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2.6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9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2.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与上年对比减少340.9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公共安全收入减少。

  支出为1092.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13.18万元,占总支出的83.5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44万元,占总支出的9.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3.50%,住房保障支出42.77万元,占总支出的3.91%,2018年与上年对比减少340.95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公共安全收入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6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845.46万元,其中基本支1012.65万元,出项目支出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833.1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75.64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2.204(类)02(款)12(项)道路交通管理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664.2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7.1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4.4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待遇提高。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71.2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7.55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4.5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3.7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3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加。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42.7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2.77万元,主要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在2040201中列支。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2.6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092.6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2.2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092.6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9万元,资本性支出32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基本支出1012.65万元,财政拨款101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2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35万元、津贴补贴298.23万元、奖金10.64万元、绩效工资10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72万元、住房公积金42.7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8.3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76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0万元、训费2.6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6.79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1092.65万元。预算收入共1092.6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2.65万元。预算支出共1092.65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13.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7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1092.65万元,其中: 204(类)02(款)01(项)收入833.18万元,占76.24%;204(类)02(款)12(项)80万元,占7.3%;208(类)05(款)01(项)27.16万元,占2.48%;208(类)05(款)05(项)71.28万元,占6.55%;210(类)11(款)01(项)24.54万,占2.25%;210(类)11(款)03(项)13.71万元,占1.2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2.77万元,占3.91%。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92.6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09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65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收入833.18万元,占76.24%;204(类)02(款)12(项)80万元,占7.3%;208(类)05(款)01(项)27.16万元,占2.48%;208(类)05(款)05(项)71.28万元,占6.55%;210(类)11(款)01(项)24.54万,占2.25%;210(类)11(款)03(项)13.71万元,占1.2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42.77万元,占3.91%。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增加

  2.辅警财政保障力度增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县级财力有限,项目支出减少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2.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压缩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12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正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50批次,10850人,接待费开支48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5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到我县检查、调研工作及其他部门参与政协相关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办公设备,数量0台,金额0万,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政协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台,金额0万,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元,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3940.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3.23万元,固定资产3219.4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28.16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8.76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0万元、训费2.6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710.2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县级财力困难,压缩开支。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一项,其中: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满意度指标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云南省泸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_20180131031905预算公开(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