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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红十字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0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IMG_256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县红十字会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救灾准备工作,组织社会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援助,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

  (4)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的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的动员、宣传、组织和供髓者资料数据的储存、检索工作。

  (5)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6)向社会宣传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各项法律法规。

  (7)依照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及附加议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开展人道主义方面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8)协助政府开展对外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的宣传与合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属独立核算机构,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事业工勤人员3人。红十字会年末在职人员10人,与上年相比无人员增加、减少。

  (三)主要工作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 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 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6) 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红十字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8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8.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全部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缴费比例。

  支出为144.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77万元,占总支出的88.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万元,占总支出的5.19%;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占总支出的6.65%。主要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提高缴费比例。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8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67万元,其中基本支144.82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6.0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88万元, 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2.208(类)16(款)99(项)其他红十字会事业2018年预算数为111.6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58万元,主要是全部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还有增加了一些办公用品的购置。

  3.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5.0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较上年相比有所减少。

  4.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2.5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71万元,主要是2017年年初缴费比例为1%,后5月提高缴费比例至5%,2018年全年缴费比例5%。

  5.221(类)02(款)01(项)住房改革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6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主要是上年将住房改革支出并入科目核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4.8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44.8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44.8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7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基本支出144.82万元,财政拨款1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81万元;津贴补贴30.46万元;奖金2.9万元;绩效工资38.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万元、住房公积金9.6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8万元;工会经费0.41万元;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8万元;公务用车平台0.1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包括:0万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44.82万元。预算收入共144.82万元,包括:预算支出共144.8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7.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2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收入预算144.82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16.04万元,占11.08%;208(类)16(款)99(项)收入111.63万元,占77.08%;210(类)11(款)02(项)收入5.02万元,占3.47%;210(类)11(款)03(项)收入2.51万元,占1.73%;221(类)02(款)01(项)收入9.63万元,占6.65%;与上年对比增加6.45万元,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年初缴费比例为1%,后5月提高缴费比例至5%。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8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收入16.04万元;208(类)16(款)99(项)收入111.63万元;210(类)11(款)02(项)收入5.02万元;210(类)11(款)03(项)收入2.51万元;221(类)02(款)01(项)收入9.6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增加了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

  2.无

  3.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红十字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2017年预算没有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泸西县红十字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85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8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减少。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0,资金来源为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0,承接主体0,资金来源为0.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红十字会国有资产总额8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91万元,固定资产49.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减少/增加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本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本年度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