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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林业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0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林业局(本级)部门预算

  2018年度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初步审核或审批;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县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本县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泸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本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和省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办法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发展办法措施,监督实施林产品质量行业标准、技术规程,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责任;负责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组织并监督实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承担林业科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4. 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按照以上职责,设7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1名兼任泸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全县林业工作,紧扣“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构建生态、产业、文化、安全四大体系,抓实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通过全面主动履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1.抓实绿化造林工程。围绕建设高原花园城市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森林泸西”,“美丽泸西”建设进程。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85万亩、核桃产业扶贫项目工程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国家储备林建设0.2713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森林抚育项目2万亩、培育苗木650万株;二是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对10万亩冰冻灾害木(桉树)进行更新,逐步建设10万亩桤木示范基地;三是继续推进大中寨林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珍贵用材林0.2万亩(红椿树)示范基地补植补造工作。

  2.抓实林下经济产业培植。创新林业发展思路,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力争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抓住我县被国家林业局列入为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县的契机,结合我县经济林果规模大、条件好的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以林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培植一批效益高、市场前景好、增收致富快的林业项目;三是完成20亩南盘江干热河谷区域珍稀用材林苗木培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及投资50万元实施林下生态野蜜蜂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3.抓实森林公园规化申报及通道面山生态园建设工作。一是做好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项目申报工作;二是云南泸西现代林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申请农发行贷款1.6亿元,项目资金到位0.4亿元,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着力打造特色性强、聚现代林业科技、科普生态宣传、绿色教育示范、绿色休闲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典型绿色生态示范基地;二是泸西县通道面山绿化工程,申请农发行贷款4.4亿元,项目资金到位0.4亿元,开展通道面山绿化1万亩,构筑绿色屏障、提升城市品位、推进高原花园城市跨越发展。

  4.抓实森林防火工作。针对森林防火形势,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控和应急值守,抓好防火物资储备,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5.抓实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按照省州安排,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拟计划完成改灶1000户,推广太阳能1000台,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6.抓实惠农政策落实。继续做好全县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继续做好林权服务、林权流转登记发证及林权抵押贷款登记。

  7.抓实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木材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二是依法依规规范使用林地;三是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管护;五是严厉打击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是认真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毁林开荒、乱占滥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林地流失蔓延势头;六是加强对238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317名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工作;七是做好城市面山绿化中后期管护工作。

  8.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林业建设成就和典型经验,传播正能量,争取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林业发展与保护。

  9.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深入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专题活动,加大林业精准扶贫力度,确保挂钩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只有班子强队伍强,才能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10.抓好其他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工青妇组织建设,做好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信访综治维稳、普法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行政审批、保密档案和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林业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林业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林业局机关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34636.2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13463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34636.2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4,338,438.26元减少27.7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未预算。

  支出为3134636.2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1588.00元,占总支出的2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636.84元,占总支出的4.77%;农林水支出2119340.00元,占总支出的67.61%;住房保障支出154071.36元,占总支出的4.92%;支出与上年对比4,338,438.26元减少27.75%,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劳务费未预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4636.2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143722.09元,其中基本支3134636.2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54802.4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58414.54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6785.6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8511.6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减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83392.8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1538.4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人员及支出减少。

  4.210(类)00(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6244.04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924.17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5.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089340.00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521.35元,主要是机关公务员改革补贴支出增加。

  6. 213(类)02(款)05(项)森林培育2018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5000.00元,主要是森林培育支出增加。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4071.36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6202.64元,主要是改革补贴未纳入核算。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34636.2元。

  政府预算支出3134636.2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611928.8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430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8402.4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

  部门预算支出3134636.2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192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30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8402.4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基本支出3134636.2元,财政拨款313463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463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61192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9484.00元,津贴补贴1012194.00元,奖金44957.00元,绩效工资42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6785.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392.80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66244.04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54071.3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8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4305.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155.00元,工会经费61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8402.4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48802.40元,生活补助9600.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收支总预算3134636.2元。预算收入共3134636.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134636.2元;预算支出共3134636.2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4636.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3134636.2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54802.4元,占总收入14.51%;208(类)(款)05(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6785.6元,占总收入8.19%;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83392.8元,占总收入2.6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6244.04元,占总收入2.11%;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089340.00元,占总收入66.65%;213(类)02(款)05(项)森林培育2018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占总收入0.9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4071.36元,占总收入4.92%。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执行数减少10143722.09元,主要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未安排。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预算总支出 3134636.2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134636.2元,其中,基本支出3134636.2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支出预算3134636.2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54802.4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56785.6元;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83392.8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6244.04元;213(类)02(款)01 (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089340.00元;213(类)02(款)05(项)森林培育2018年预算数为30000.00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4071.36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2.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1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9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泸西县林业局机关认真遵守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保有量3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特种车辆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与2017年预算不变,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运行及森林防火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预算520批次,2600人,接待费开支260000.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149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泸西县林业局认真遵守中央及地方各项规定,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项,采购预算资金2292300.00元。其中:支出类型为服务类,数量15项目,金额2292300.00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询价及其他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15项,预算总额2292300.00元,其中:支出类型为服务类,数量15项目,金额2292300.00元,购买方式为询价及其他采购,承接主体为企业和社会力量,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泸西县林业局机关国有资产总额4789456.13元,其中:流动资产35808113.54元,固定资产12086432.59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公务运行及森林防火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7年预算不变。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林业局机关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林业局(本级)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