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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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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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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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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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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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公益服务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对公益林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对公益林资源依法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开展资源检测,建立资源档案;
3、组织落实和实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任务;
4、组织,协调、指导好管护责任单位及护林员的工作,并对管护责任单位和护林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二、主要任务:
1、确实保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持森林生物多样性,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
2、对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公益林进行资源检测和管护,调整和发挥公益林管护人员爱林、护林的积极性;
3、按政策管好用好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为林业局下属部门。
(三)主要工作
(1)完成公益林护林员年终考核及护林员的招聘、聘用工作
依据《泸西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全县各乡镇、国有林管理单位对全县317名公益林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共评出优秀护林员25人,合格护林员269人,不合格护林员23人。
(2)完成生态效益补偿所有者补偿费兑现工作
为全县84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3004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1068458.83元。以上兑现款,全部通过“一折通”全额兑现到林权所有者手中。
(3)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4)完成天然林停伐保护工程区划及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全县共区划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11.06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0.41万亩,集体天然商品林有林地面积10.65万亩。发放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06.5万元。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和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1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工资。
支出为79.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万元,占总支出的5.4%;农林水支出59.99万元,占总支出的75.84%,住房保障支,5.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6%,与上年对比增加1.6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是在职职工的正常晋升工资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1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7.92万元,其中基本支7.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3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66万元,主要是缴费支出增加。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8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4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减少。
3.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4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4.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59.9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5.5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9.1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79.1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0.2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8.89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79.1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基本支出79.17万元,财政拨款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81611.6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944元、津贴补贴127788元、奖金16162元、绩效工资2518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122.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61.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80.60、住房公积金55873.4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62元、工会经费246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79.17万元。预算收入共7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家 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收入预算79.17万元,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31万元,占11.76%,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66万元,主要是缴费支出增加。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86万元,占3.61%,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48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减少。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43万元,占1.8%,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018年预算数为59.99万元,占75.77%,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31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5.59万元,占7.06%,较2017年执行数0.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预算总支出 79.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和就业保障支出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1.7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8万元,占总支出的5.41%;农林水支出59.99万元,占总支出的75.77%;住房保障支出5.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6%;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职工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896人,接待费开支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乡镇产生的费用减少。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 减少11234.34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2017年下乡巡查、外出出差次数较多,用车量增多。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