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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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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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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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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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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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制定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抓好推行火葬和改革土葬的实施工作;检查督促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殡葬改革措施;抓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和查处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协助殡葬服务机构搞好殡仪服务,拓展殡仪项目,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的重要职能部门。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属于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含三块牌子,分别是县公墓管理所、县殡仪馆、县殡葬执法大队。
(三) 主要工作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祭扫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文明祭扫组织和服务工作,协调县级部门服务接待祭扫群众,实现了安全祭扫。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和殡葬改革宣传材料6000余份、张贴标语150余条、建立户外宣传牌10块、出动人员216人次开展殡葬市场整顿。全年共火化遗体138具,安葬骨灰117穴。
(二)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和工作部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县级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
二、编制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相结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准确性原则。全面测算各项收支计划,力求预算数据真实准确,与经济社会发展客观情况相适应。加大力度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加强前瞻性分析,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机结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精准度。
3.完整性原则。牢固树立综合预算概念,遵循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各部门应将依法取得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4.绩效性原则。进一步突出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大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跟踪管理工作力度,实现预算资金“管理”与“分配”并重。
5.透明性原则。正确把握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坚持公开方向不动摇,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的编制方法是: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实行“大收大支”的预算收支总额控制制度。
四、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继续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工作大局,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着力开拓殡葬改革思路,推进殡葬改革,深化生态殡葬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殡葬服务,努力发挥维稳作用,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发挥殡葬改革政策引领作用。
三、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 20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支出为2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占总支出的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5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减0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预算数为2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
2. 208(类)10(款)04(项)预算数为1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墓搬迁工程竣工,工程款减少。
3.210(类)11(款)02(项)预算数为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标准的提高。
4. 210(类)11(款)03(项)预算数为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助标准提高。
5. 221(类)02(款)01(项)预算数为1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5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占98%;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占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占0.5%。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205万元,财政拨款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万元、津贴补贴34万元、奖金4万元、绩效工资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1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是遗属补助0.5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205万元。预算收入共2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05万元;预算支出共20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万元,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205万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24万元,占12%;208(类)10(款)04(项)收入157万元,占77%;210(类)11(款)02(项)收入7万元,占3%; 210(类)11(款)03(项)收入3万元,占2%; 221(类)02(款)01(项)收入14万元,占7%。208(类)05(款)05(项)收入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208(类)10(款)04(项)收入1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10(类)11(款)02(项)收入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标准降低;210(类)11(款)03(项)收入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及标准增加; 221(类)02(款)01(项)收入14万元上年对比增减0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预算总支出20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5科目支出为24万元,占 12%。2081004科目支出为157万元,占77%。2101102科目支出为7万元,占 2%。2101103科目支出为3万元,占 2%,2210201科目支出为14万元,占 7%。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人员工资调增。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预算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遗体接运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接待费开支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务接待减少,主要用于接待涉及殡葬行业(范围)产生的费用。
十、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总额278.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73万元,固定资产243.9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7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附件【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