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0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泸西县公安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公安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科局级,泸西县公安局内设22个机构,其中:综合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7个、派出所9个、拘押收教场所3个。

  (三)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县“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做好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

  (11)做好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5)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8)管理全县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3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9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51辆,实有车辆51辆。

  第二部分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34.3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903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4.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8023.76万元增加1010.5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投入。

  支出为9034.3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428.56万元,占总支出的8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67万元,占总支出的9.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20万元,占总支出的3.65%,住房保障支出394.89万元,占总支出的4.37%;与上年对比8023.76万元增加1010.5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投入。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4.3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10.56万元,其中基本支8324.32万元,项目支出7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6718.5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6123.98万元增加594.5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204(类)02(款)04(项)治安管理,2018年预算数为7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710万元,上年追加预算。

  3.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22.5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00.44万元增加122.0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4.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58.1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591.38万元增加66.7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支出增加。

  5.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21.6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19.58万元增加2.0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6.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108.5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84.15万元增加24.38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7.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394.8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394.8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上年安排支出为2040201款项。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34.3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9034.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897.7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6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50万元,对事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8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9034.3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9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87万元,资本性支出25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6718.56万元,财政拨款67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89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7.93万元,津贴补助2800.38万元,奖金97.14万元,绩效工资1002.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8.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53万元,其他社会报障缴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394.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9.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1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7.64万元,工会经费14.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1.3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2.8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4.78万元,退休费204.99万元,生活补助472.30万元,医疗费补助50万元,奖励金70.80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原因今年未安排。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9034.32万元。预算收入共9034.32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034.32;预算支出共9034.3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428.56万元,社会报障和就业支出88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20万元,其他支出394.89万元。

  七、 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9034.32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收入6718.56万元,占74.37%;204(类)02(款)04(项)收入710万元,占7.86%,208(类)05(款)01(项)收入222.53万元,占2.46%,208(类)05(款)05(项)收入658.14万元,占7.28%,,210(类)11(款)01(项)收入221.67万元,占2.45%,210(类)11(款)03(项)收入108.53万元,占1.21%,,221(类)02(款)01(项)收入394.89万元,占4.37%,与上年执行数8023.76万元对比增加1010.56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投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034.3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903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4.32万元,项目支出71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支出6718.56万元,204(类)02(款)04(项)支出710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222.53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658.14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221.67万元,210(类)11(款)03(项)支出108.53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394.8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预算项目减少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341.81万元减少58.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283万元,比2017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泸西县公安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70批次,2700人,接待费开支54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4.8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接待费减少,主要用于日常接待产生的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万元,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泸西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15528.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3.62万元,固定资产10543.5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62.25万元,无形资产1148.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8.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日常开支。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6123.98万元增加594.5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投入。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2项,其中: 孙波医疗费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因公受伤民警孙波提供2018年医疗费及护理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协警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为为270名协警购置意外伤害保险每人62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县本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公安局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公安局2018预算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