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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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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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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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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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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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度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政法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加强和改革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研究指导政法执委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处、队、庭、室干部的考察和管理。
6.切实履行政法委职能,抓好执法督促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指导下级综治委、政法委工作。
8.地方政法委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政法委设有:办公室、政工科;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三)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领导;
3.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依法治县工作;
7.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9.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10.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11.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主要工作重点是: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州委政法委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竭尽全力,奋力赶超,牢固树立基层稳、全局稳的思想,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破解难题,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夯实平安泸西、法治泸西建设的根基。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泸西县政法委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7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年初预算502万元对比减少142.2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为:人员支出同比增加79.9万元,公用经费42.4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专款及业务费同比减少220万元,造成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减少。
支出为3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34万元,占总支出的81.8%,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增加81.69万元,增加原因: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占总支出的9.96%,与上年度支出对比减少5.09万元,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部分地方津贴由本级财政负担;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6万元,占总支出的3.81%,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22万元,增加原因为医疗保险依据工资比例核准缴纳致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5.99万元,占总支出的4.46%,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03万元,减少原因为依据工资比例核准缴纳比例。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泸西县委政法委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7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285.55万元,增加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31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0.72万元,较2017年0.58万元增加0.24万元,原因为年度预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同比增加;
2.20136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92.6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17.53万元增加7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9.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3.90万元增加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较 2017年执行数24.14万元增加2.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8.8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34万元。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4.8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43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加预算收支。
7.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9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16.06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减,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8.7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58.7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性支出306.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358.75万元,财政拨款35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性支出30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02万元、津贴补贴106.71万元、奖金4.74万元、绩效工资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15.99万元、其他工资性支出43.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2.4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25.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72万元、公共交通专项经费1.38万元、工会经费0.62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42万元、退休生活补助7.56万元、遗属补助0.36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初预算减少22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财政2017年度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我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 、劝返、人民调解、依法治县、信息化建设、精神病人专项等项目经费220万元,今年由于本级财政经费困难,暂未能安排 。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358.75万元。预算收入共358.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75万元;预算支出共358.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政法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358.75万元,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0.72万元,较2017年增加0.24万元,原因为年度预算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同比增加;20136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92.63万元,较2017年增加7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9.10万元,较2017年增加5.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6.65万元,较 2017年增加2.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加;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8.82万元,较2017年减少0.3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4.83万元,较2017年增加1.43万元,主要为政策性增加预算收支;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5.99万元,较2017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减,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化。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8.7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5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0.72万元,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92.63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1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5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8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8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5.9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性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改革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科目核算、部门同比上年度增加在职职工2人,政策性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与上年执行数下降,原因是:部门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由于部门预算收入经费的减少,预算支出从严控制。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执行数对比下降,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住房公积金调整纳入工资性支出核算减少,新增预算退休生活补助增加等,总体呈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县级财政2017年初预算我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 、劝返、人民调解、依法治县、信息化建设、精神病人专项等项目经费220万元,今年由于本级财政经费困难,未能安排 。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由于全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面临新压力、创新社会治理效果不明显等原因,预算总额暂定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均与上年年初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中共泸西县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共泸西县政法委员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由于政法工作的突发性、不可预支性原因,主要用于保障《法制纵横》栏目、综治、反恐、维稳、劝返等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共预算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3000人(次),接待费开支3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3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初预算持平,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全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面临新压力、创新社会治理效果不明显等,加之政法工作的突发性、不可预支性等原因预算,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到我县检查、考核工作,接待接访基层及相关人员所产生综治、劝返、反恐、维稳等相关工作的公务接待费。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部门年度年初预算: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县委政法2018年部门年初预算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法委国有资产总额2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0万元,固定资产66.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办公日常支出。较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执行数42.6万元减少15.9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部门预算经费减少,上年安排的业务费及专款等经费减少,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县级)
县政法委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由于2018年初预算县级财政未予批复我单位相关项目经费,故未存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值。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县政法委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我单位所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根据项目开展及工作完成情况下拨相关单位,做好资金检查监管。2018年初预算由于县级财政未予批复我单位项目经费,故所涉项目经费不能明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相关指标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十、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十一、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十二、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十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