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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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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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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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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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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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措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②根据国家和省、州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③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④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不育制定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⑤编制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下属单位财产和国有资产。
⑥负责指导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⑦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⑧指导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⑨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同时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贯彻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至12月底,人口自然增长率6.00‰,符合政策生育率81%,优选节育率83%,避免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75%,优选节育率84.82%,避免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75%。2016年发放各项奖励、扶助资金5619人,141.06元。全县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非农业人口育龄妇女4194人,当年共登记406人,共生育97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区域全覆盖,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率100%。“两非”治理力度加大,孕前服务管理不断规范。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工作,为354名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免费健康检查452人次。积极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培训业务骨干600人次;制作宣传标语300条次,动态更新宣传展板150块次,发放宣传资料7种8.5万份;开展优生优育全程全覆盖义诊宣传服务3轮次,服务群众15000余人次;积极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严格兑现奖扶资金。完成第一批15户25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审批上报工作;完成了2016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613户73560元上报工作;完成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户新农合4657人558840元上报工作;为48人(奖扶44人、特扶4人)新增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完成审批上报工作, 2016年下半年共兑现发放各种奖扶资金141.062万元。启动了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和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 泸西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总收入52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54万元,占总收入的89.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22%。比上年减少了320.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基建工程竣工,自筹基建款较上年减少影响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2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7万元,占总支出的47.06%;项目支出320.06万元,占总支出的52.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支出总计621.53比上年减少977.67万元,主要是由于基建工程款减少形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3.2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同比增长24.65%形成。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泸西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06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76.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计生服务站迁建项目支出94.86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147.59万元、优生健康检查经费9.37万元、人口统计经费2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10.36万元、计划生育宣传教育3.59万元、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4.13万元、人口文化大院建设经费1万元、计生协会经费3.09万元、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0.37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29.4万元、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奖4万元、青春健康家长培训项目经费7.54万元、职业化教育培训0.96万元、关爱女孩行动经费1万元、关爱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经费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5%。与上年对比减少713.08万元,主要原因计生项目工作支出的减少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8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本单位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公务接待及车辆使用管理。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2.98万元,与2015年决算减少0.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计划生育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281人,接待费开支2.7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计划生育工作的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及执行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72%,主要原因为机关人员经费的增长形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等方面。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泸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购置电脑5台打印机1台,合计2042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附件【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