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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等重要任务,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领导;

  3.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8.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9.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10.办理上级政法委员会、县委和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退休2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预算总收入352.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52.3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列:“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2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机会-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11.16万元;“医疗卫生—医疗保障” 支出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 支出11.58万元。主要反映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10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3%;商品和服务支出194.03万元(含业务费预算支出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7%。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未安排项目支出经费。预算安排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178.00万元,其中:劝访工作经费38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1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29万元并入基本支出预算。

  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的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车辆购置费为0,与上年相比持平预算。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