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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设局机关和14个站、所、中心。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与科技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种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草山饲料科、畜禽屠宰管理科、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产业化与乡镇企业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等13科室。下辖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泸西县植检植保站、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泸西县农业环境监测保护站、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泸西县果树站、泸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泸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泸西县农机化学校、泸西县蔬菜站、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等14个预算单位。对8个乡镇农科站、农经站、农机站、兽医站进行业务上的管理,

  (二)人员构成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实有干部职工273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事业人员212人、工勤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90人。遗属人员13人。

   (三)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粮食、经济作物、生物创新产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办法措施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承担推进农业改革,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品行业协会、专业行业学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工作及科技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

  3、指导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产品产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县级农业、科学事业费。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承担提升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农产品质量行业标准、技术规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负责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膜、种畜禽、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和科技发展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动植物重大疫病和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和外来物种的监管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负责生猪屠宰场资格审核,屠宰环节的监管和无害化处理;负责查处畜禽屠宰企业宰杀注水畜禽、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负责县城生猪定点屠宰查证验物工作;负责全县肉类交易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管,承担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生态规划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农业生物特种资源;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10、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科学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措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11、监督管理全县生物资源创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发展生物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生物资源开发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生物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协调生物资源产业招商引资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收集、整理生物资源产业市场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管理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

  12、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7年工作重点

  一是抓粮食安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55.5万亩左右,其中:大春粮食作物30.5万亩,秋冬粮食作物25万亩;推广高产、优质“两杂良种”45万公斤,规范化间套种15万亩;二是抓“五大产业”建设。在水果产业上,紧抓泸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南盘江沿岸扶贫综合开发契机,继续扩大水果种植规模,计划新发展优质水果1万亩,水果总面积达23.67万亩,预计全县水果挂果面积15万亩,总产量21.5万吨,总产值7亿元。在蔬菜产业上,抓质量提升,走精品路线,2017全年计划建设蔬菜基地2万亩,总面积12万亩,产量达到100万吨以上,产值达15亿元以上。在畜牧产业上,实现畜禽肉、蛋、奶总产量17.49万吨,增长10%,畜牧产值达到24.4亿元,增长8%,力争进入全国生猪、肉牛、肉羊生产调出大县。在花卉产业上,依托新签约的项目,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产值突破10亿元。三是打造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品牌。整合现有资源,策划实施“统一包装、统一质量、统一品牌”的泸西“五大产业”品牌打造工程,主动融入红河“九红”系列,积极参加各种农展会、农博会、农业论坛会,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拓展市场空间,切实解决好增产不增收问题。四是继续加大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力度。2017年是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最重的一年,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保证示范区建设顺利完成,带动全县农业发展。五是加强项目建设工作。依托资源优势,立足于优势产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把握产业转型升级这一重点,承接产业转移,做好农业产业项目申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作为第四招商引资组牵头单位,认真做好各单位联络,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结合部门发展规划,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认真谋划和策划项目,加大招商项目开发和推出力度,力促正大果业、宜花科技落地建设,宏升公司后续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温氏集团签署协议,并落地实施。六是有效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七是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全面完成8个乡(镇)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八是加强党组织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民生重点,体现预算公共性、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强化部门综合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 真实性原则。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2. 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3. 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量入为出,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 完整性原则。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统一管理,不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于2016年11月由泸西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科技局、县乡镇企业局合并组成,财务工作至2017年1月才合并会计账务。所以增减数,增减变动原因无法说清。

  2017年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预算总收入4053.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911.81万元,占96.45%,政府性基金预算142万元,占3.55%。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5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81万元,占96.55%,项目支出140万元,占3.45%。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111.06万元,占76.76%、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占2.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75万元,占17.61%。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三公”经费预算159.9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126.97万元。

  附件:公开表



附件【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