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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大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泸西县人大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和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需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查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2017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通过细致高效的工作,保障县人大常委会做好以下工作:

  1.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修订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活动。坚持和完善“一府两院”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坚持“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围绕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全县长远发展大计,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2.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地方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宏观监督,扎实抓好失地农民保障情况、农村宅基地管理、新农合监管、城市管理询问审议整改落实情况、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扶贫开发工作等的“流程化”监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县。

  3.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完善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结合,加强向县委的请示汇报和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相关人员,保证县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有关制度,确保任免工作依法、规范。

  4.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加强对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加快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改进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方式方法,在常委会决策中积极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坚强的保障。

  5.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重视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扎实搞好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水平。重视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推进目标责任考核为载体,以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抓手,落实中央和省委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改进文风、会风、作风,提升机关政务、事务、后勤服务水平。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40人,退休人员31人,在编车辆6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总收入93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19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38.1万元,增减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8.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1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减少85.59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吃紧。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1.88万元,基本支出881.88万元,占总支出的94.63%;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5.37%。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1.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6.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9.03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万元,如表决系统建设系统、自动化建设、“两刊一站”、“人大志书编剧出版”经费等。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经费支出。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泸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为0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102001 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201702100210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