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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泸西县民政局(汇总)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我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我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承担泸西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四)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并扶持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安置对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处置。

  (五)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七)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

  (九)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社会弃婴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宣传婚姻法律法规,负责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等工作。

  (十二)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民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民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泸西县民政局、泸西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泸西县救助管理站、泸西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2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泸西县民政局预算总收入31244798.15元,其中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244798.15元,其中:基本支出29534798.15元,占总支出的94.53%,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3.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县民政局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其他城市和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反映县民政局行政、事业、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泸西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5681761.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24%;商品和服务支出361746.24元,占基本支出的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91290.51元,占基本支出的79.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泸西县民政局公墓搬迁建设费用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泸西县民政局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泸西县民政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37500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接待的费用,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60800元,主要用于工作量增加所需的下乡及上下级工作协调等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泸西县民政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相比较没有变化。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2017(汇总)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