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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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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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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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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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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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措施、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泸西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泸西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泸西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建议。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我县全社会资金平衡;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和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泸西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州、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泸西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国家和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实施意见,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泸西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协调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工作。负责泸西县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泸西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泸西县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实施意见,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8、承担泸西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研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和粮食风险基金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拟订粮食应急预案;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战略和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泸西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实施意见。
11、起草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实施意见,参与泸西县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制定。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负责泸西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县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
14、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
1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民族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16、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调,负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收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其他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及委托代供工作,保证县内驻军粮油供应,并对军粮供应的数量、品种、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军粮供应的财务结算工作;承担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
18、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协调粮食产销合作,督促、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制度建设和财会等工作;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承担全县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统计调查;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会计工作;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税务等部门做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19、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价格和行政事业收费政策的执行,研究提出泸西县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和重要价格政策;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泸西县物价总水平控制目标及调控措施的建议;管理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提出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建议;提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组织和监督管理泸西县收费许可证发放、管理和年度审验及收费统计工作;指导泸西县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的建立,依法受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诉举报;依法监督检查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泸西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泸西县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以及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负责泸西县价格鉴证工作;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协调县内重大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矛盾和争议。
20、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
纳入2017年部门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10.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610.22万元。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98.8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11.39万元,增长53%。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发改局增设机场办,人员增加;二是2017年调资,工资有增长。
2017年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支出6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2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5万元,占总支出的67.38%,主要反映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以及业务费、专款和配套资金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2万元,占总支出的16.87%,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退休公用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8万元,占总支出的4.52%,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8.58万元,占总支出的6.32%,主要反映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总支出的4.9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610.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4%;商品和服务支出30.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5%。政府性基金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未安排。
附件【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