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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城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工程计划及城建资金的平衡调度和监督使用。

  (四)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城市分区规划、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建重点工程规划方案和市区主要沿街建设方案;参与审查城区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规划方案;组织专家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论证、评审,保证建设项目的科学合理。

  (五)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的管理。

      (六)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城市化进程。

  (七)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和住宅发展计划;负责有关城市拆迁许可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竣工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县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做好授权范围内县重点工程的协调、调度工作。

  (八)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及指导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有关建设项目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审批和管理标准设计。

  (十)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综合办理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给排水工作。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抓住“美丽家园”建设的大好机遇,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健康发展。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作用,积极贡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我局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我局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上报审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泸西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泸西县住房与物业管理站、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共有在编在职职工108人,其中公务员17人,工人31人;事业人员60人,退休人员3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泸西县住建局预算总收入2033.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3.07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20.1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07万元,占总支出的97%。项目支出49万元,占总支出的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万元,占总支出的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支出,主要反映住建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住建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3.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住建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万元。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财政预算安排,拟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上年增加0元。

  (二)      公务接待费

  2017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三)      公务用车费

  2017年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安排公务用车费27万元。比上年增加0元。



附件【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