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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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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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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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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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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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泸西县水利局是县政府主管水行政的工作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和江、河、水库,主管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和水文的行业管理。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水务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县中长期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所有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三)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全县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
(四)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县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管理;负责自备井管理和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负责县政府所在地管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所在排水设施实行排水许可和排水接管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行政监督管理。
(五)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泸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对水务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水区、滞洪区)、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沙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十)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泸西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水电电力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务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协调水事纠纷。
(十五)负责水产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病害防治、增殖防流、水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许可审批、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保护与监测、水生生物检疫、渔药渔饲料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务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务科技信息工作。
(十八)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州、县各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兼顾、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支出管理水平和效益。认真按照“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规范管理”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州级财力相适应,扎实做好预算外纳入预算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结合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大力推进绩效考评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合、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
2.依法理财原则
3.关注民生原则
4.厉行节约原则
5.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原则
(三)编制依据、方法和重点
编制的主要依据:县级日常经费预算编制定额标准。编制方法主要是:以本单位2016年12月在编实有人数及2016年实际开支为基础,按编制方法,分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进行编制。编制重点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经费、水利事业费、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
三、部门基本情况
泸西县水务局机关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2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47人。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3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泸西县水务局预算总收入794.1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9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0.4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72万元,占总支出的49.7%,项目支出399.43万元,占总支出的50.3%。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总支出与2016年582.48万元相比,增加36.34%,主要增加原因是由于工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其次是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泸西县水务局2017年预算支出构成图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9.7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42万元;
“210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8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3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43万元,主要反映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2130301”(农林水事务—水利—行政运行)支出250.0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24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3.7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9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泸西县水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43万元,如防汛、水利工程建设开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历年来未安排县财政我单位三公经费,所以2016年、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均为0,故三公经费增减无变动,车辆购置运行费中购置费为0。
附件【泸西县水务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