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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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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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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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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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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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中央纪委、省州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州、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州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 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属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 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5.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示、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县性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专项治理;查处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 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7. 负责对全县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规定。
8. 对全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9.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同级组织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
11. 承办州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引入新公共管理理念,建立“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服务水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管理,进一步做实、做细项目支出预算,改进预算决策机制,为预算执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7人,退休人员10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
2017年泸西县纪委监察局预算总收入87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5.74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69.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相比,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工资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54万元,占总支出的98.97%,项目支出9万元,占总支出的1.0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中纪检监察事务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基本支出为866.54万元,其中用于保障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5.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99%;商品和服务支出20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9%。
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泸西县纪检监察网站及专网建设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70.8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相比,预算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费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比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预计有所下降。
附件【泸西县纪委监察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