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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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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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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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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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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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泸西县开展精准脱贫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树立“悉心办文、精心办会、细心办事”的理念,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在资金收付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工作。现将2016年财务工作分析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下的农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三是其他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监管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2.机构情况。
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编制,院内设有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公共卫生科等5个职能科室,有检验科、B超科、药剂科等3个医技科室。核准编制数38人,实有人员41人。在编在职人员41人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8人,其中,主治医师9人,医师5人,医士1人,助理医师1人,主管护师8人,护师12人,护士1人,主管药师1人。管理人员1名,中级工2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在职人员41人,较上年相比减少2人,其中2月退休1人,8月退休1人。退休人员年末数20人,较上年相比增加1人;离休人员1人,较上年未增减;年末遗嘱补助人员0人,较上年未增减。
4、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实有编制车辆2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及泸西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泸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泸西县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三名业务人员的密切配合下,更加完善了相关的责任和制度,更加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的分工。在以院长为组长,公卫科27名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的悉心努力下,在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一是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开展慢病筛查,为老年人健康保驾护航。我院还对城区各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工作,主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检查、测量血压、乙肝包面抗压监测、肝肾B超、心电图、血糖测试等项目。二是通过每月一次下乡进行集中体检等方式由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进居民家中建立健康档案,并随时更新档案。为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提高单位职工建档率,采取每月下乡的方式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开展健康体检工作,进行了肝功、肾功、血脂、血常规、尿液分析、心电图、血糖、乙肝两对半等免费体检。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初,单位年初财政预算收入5016444.4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016444.4元,年初预算支出5016444.4元,全部用于基本支出预算数。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收入13405080.6元,较上年12630777.35元相比增加774303.25元,增长率6.13%。其中财政拨款9896488.99元,较上年7650459.17元相比增加2246029.82元,增长率29.36%;事业收入3424167.41元,较上年3737157.21元相比减少312989.8元,降低8.37%;其他收入84424.2元,较上年1243160.97元相比减少1158736.77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转其他收入779207.17元,减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款转其他收入353094.58元。减少增长93.21%。
2016年度,我单位支出13075438.48元,较上年11163176.65相比增加1912261.83元,增长率17.13%。其中基本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9260782.23元,占支出的70.83%。项目支出3814656.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17%。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度,我单位收入13405080.6元,与2016年初财政预算收入5016444.4元相比,增长83886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4880055.59元,增长率98.28%,事业收入增长3424167.41元,其他收入增加84424.2元。2016年度,我单位支出13075438.48元,与年初预算支出5016444.4元相比,增长8058994.08元,增长率为160.65%。本年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差异过大,原因为人员经费调整过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增加,与年初相比增长率较大。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6年度,单位本年收入13405080.6元。其中:财政拨款9896488.99元,占总收入的73.83%;事业收入3424167.41元,占总收入的25.54%;其他收入84424.2元,占总收入的0.63%。
(2)2016年度,单位本年支出13075438.48元,基本支出9260782.23元,项目支出3814656.2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0043.81元(含医疗保险缴费156242.53元),占总支出的34.34%;公用支出6201883.62元,占总支出的47.4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8998.92元,占总支出的15.29%。(其中退休费1264130.92元,独生子女保健费1005元,艾滋病防治人员补贴462元,住房公积金315359元,退休职工安家费、一次性房屋修建补助费6900元。)死亡抚恤费126442元。其他基本性支出384512.13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85374.66元,专用设备购置182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0937.47元),占总支出的2.94%。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无三公经费支出。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支出培训费3205元。
(4)专用材料费及劳务费支出较大:支出专用材料费2494919.64元,主要用于医疗耗材、药品支出。支出劳务费2795055.4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上年末结转结余财政拨款收入161405.2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96488.99元,支出财政拨款收入10057894.1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8239.02元,占总收入的43.63%。商品和服务支出3486480.59元,占总支出的34.66%,主要支出临时人员工资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乡村医生补贴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8998.92元,占总支出的19.87%。其他资本性支出184175.66元。占总支出的1.8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结转上年项目结转结余数161405.2元,本年收入13405080.6元,支出13075438.48元,收支结余为491047.32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49104.73元,提取职工奖励基金196418.93元,转入事业基金245523.66元。。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计12383983.63元,较上年11885908.74元相比增加498074.89元,增长率4.19%;负债总计1786375.02元,较上年1754477.25元相比增加31897.77元,增长率1.82%。
(1)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本年度资产总计12383983.63元,其中固定资产9064619.68元,比上年增加624889.19元,主要体现在房屋零星修缮工程款。应收医疗款760838.82元,比上年增加150982.05元。库存物资253810.09元,比上年增加26302.01元。本年度负债合计1786375.02元,其中应付账款249647.18元,比上年增加43955.85元。其他应付款1483091.9元,比上年减少91001.22元。
(2)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为14.42%,这项指标是指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比率越高,负债越多。较往年相比本年度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在泸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按时公开。
附件【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