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泸西县开展精准脱贫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认真做好新农合的管理工作。在资金收付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工作。现将2016年财务工作分析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属卫生局下设的股所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类别为主要从事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审批医疗转诊,审批报销医疗费用,监督查检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执行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一类事业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7人,年初实际在职职工为18人,本年增加1人,年末18人,无离退休人;在编车辆0辆,实有1辆。

  二、2016年取得的成绩

  1、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360827人,参合率98.79%,共筹集资金19484.65万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23元标准,向州级上缴大病保险资金829.90万元,住院封顶线为15万元。全县减免补偿资金16637.58万元,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33%%,实际报销比例达73.96%。对参合人员患大病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延伸报销3362人次972.83万元。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以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床日付费为主,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比县级医疗机构低100—200元,住院补偿比例比县级医疗机构高10%,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落实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支持和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11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监管定点医疗机构49次,现场检查139个,入户走访患者14人,调查外伤住院患者269人,查出不符合报账18人,查处借证冒名住院1人,冒名门诊减免1人,警告处理民营医院2家,通报处理民营医院2家、村卫生室11家;取消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1家,停业整改村卫生室3家。审核门诊处方、病历101.95万份,扣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及其他违规费用233.84万元。

  2、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按要求统一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金额分别为4269.18万元、1390.5万元,新农合定点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拨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10.11万元。严格执行《云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时,同时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机制。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本年收入231.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1.6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占0.01%。单位上年收入179.73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51.69万元,增长28.72%。收入增加的原因是:1、工资增加;2、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本年总支出232.28万元。基本支出209.68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90.27%。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6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9.7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上年支出179.3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52.95万元,增长29.52%,支出增加的原因与职工工资隆收入增长的原因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9.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8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决算总额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01万;公务接待费1.41万元。

  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01万,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本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20人,接待费开支1.41万元,接待费比上年增长0.17万元,主要用下乡督导、检查支出及单位内部加班发生餐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在泸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按时公开。



附件【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