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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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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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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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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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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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泸西县开展精准脱贫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泸西县卫生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单位职能,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在资金收付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工作。现将2016年财务工作分析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定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编制泸西县中、长远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的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拟定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发展规划、实施社区卫生发展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5、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发布法定传染病信息。
6.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整顿医疗秩序以及规范医疗广告等市场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和业务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监督体系;监督临床用血质量;监督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消毒工作;负责审批核发卫生许可证。
8、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工作方针,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相关措施;巩固和发展农村卫生医疗、预防、保健三级网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
9、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协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卫生事业补助办法。负责定期组织发布医疗机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费用信息和公共卫生监督结果。
10、指导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卫生人才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组织我县医药卫生科研项目和科技攻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卫生技术对外合作与交流。
11、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进步的发展规划;加强中医机构建设和对全县中医药医疗的医、教、研业务管理;加强中医药资源的研究与开发利用。
12、承担泸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和泸西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泸西县卫生局为行政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编制人数12人,年初实际在职职工为17人:公务员15人,工人2人,本年人员减少公务员2人(退休2名),调入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为16人:其中公务员14人,工人2人;年初有离退休职工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年内减少1名离休人员(死亡),增加退休人员2名,年末有退休人员13名。在编车辆2辆,实有4辆。
二、2016年取得的成绩
2016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卫生计生委的帮助指导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手抓机构整合,一手抓改革发展,围绕县委“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战略,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宗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攻坚克难,周密部署,统筹兼顾,基本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主要取得成效如下:
1、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规划。结合“健康红河行动计划”指标任务,积极与州、县有关部门对接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编制完善《泸西县“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泸西县“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完成《泸西县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2016—2020年)》、《泸西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并上报州卫生计生委审核。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拟定的《健康泸西行动计划(2015—2020年)》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充实“十三五”项目库,切实把工作思路体现在规划中,把规划落实到项目上,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及4个乡镇卫生院业务楼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积极有序推进县中医医院迁建及扩建PPP项目,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正进行内部装修,累计完成投资25000万元,2016年内完成投资19000万元,预计到2017年1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2、推进卫生计生机构资源整合。完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整合,实现内设13个科室人员到位,工作有效对接、融合。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监督执法资源优化整合,于11月底完成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的有效整合。
3、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拟定的《泸西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泸西县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意见》等医改文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卫生计生、发改、人社等8个部门成员单位的泸西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价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明确了具体改革任务和时限要求,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县中医医院纳入综合改革范围,取消863种药品加成。遵循“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原则,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再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4、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360827人,参合率98.79%,共筹集资金19484.65万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每人23元标准,向州级上缴大病保险资金829.90万元,住院封顶线为15万元。全县减免补偿资金16637.58万元,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33%%,实际报销比例达73.96%。对参合人员患大病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延伸报销3362人次972.83万元。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行以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床日付费为主,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比县级医疗机构低100—200元,住院补偿比例比县级医疗机构高10%,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落实医保和新农合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支持和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11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监管定点医疗机构49次,现场检查139个,入户走访患者14人,调查外伤住院患者269人,查出不符合报账18人,查处借证冒名住院1人,冒名门诊减免1人,警告处理民营医院2家,通报处理民营医院2家、村卫生室11家;取消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1家,停业整改村卫生室3家。审核门诊处方、病历101.95万份,扣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及其他违规费用233.84万元。
5、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至12月底,人口自然增长率6.00‰,符合政策生育率81%,优选节育率83%,避免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75%,优选节育率84.82%,避免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保护率75%。2016年预计发放各项奖励、扶助资金5619人,141.06万元。全县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非农业人口育龄妇女4194人,当年共登记406人,共生育97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区域全覆盖,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流动人口信息交换率100%。“两非”治理力度加大,孕前服务管理不断规范。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工作,为354名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免费健康检查452人次。积极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培训业务骨干600人次;制作宣传标语300条次,动态更新宣传展板150块次,发放宣传资料7种8.5万份;开展优生优育全程全覆盖义诊宣传服务3轮次,服务群众15000余人次;积极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
6、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拟定的《泸西县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泸西县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清理各种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不合理规定,为社会办医留出足够空间,辖区内有股份制医院1个、民营医院12个、个体诊所33个。按照省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医疗机构符合条件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受理率、批准率达100%。加强对社会资本办医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1次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无证行医窝点28个。
7、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按要求统一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县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金额分别为4269.18万元、1390.5万元,新农合定点机构100%使用基本药物,拨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10.11万元。严格执行《云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规定,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时,同时签订采购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机制。
8、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拟定的《泸西县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金马镇卫生院业务楼建设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儿科医师培训1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10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包培训2期620人、基层医务人员中专学历第四学期培训40人,安排20名业务骨干到上海市徐汇区进修学习。落实基层首诊,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126例次。深入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帮扶指导5个卫生院,派出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帮扶指导60人次。加强县级医院急诊科、妇儿科以及康复、老年医学、护理等学科建设,县人民医院在已有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再建设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达25个;县中医医院有2个州级、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达10个。实施《泸西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推行日间手术,持续改进护理服务,改善住院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9、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推荐上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1个。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达58个,一体化管理率为71.60%。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81120人份,建档率92.48%,电子建档率90.96%,规范化电子建档率85%。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35392人,管理高血压患者31335人,管理糖尿病患者7935人,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35人。0—6岁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45085人,建卡率、疫苗接种率均为100%。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92.2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9.79%。按要求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工作。对2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置,及时报告和处置率达100%。全县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944例,发病率为229.56/十万;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1778例,发病率为432.37/十万。修订完善《泸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泸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投资78.06万元购置一批(42种)应急救援物资。9月成立紧急医疗救援队,并邀请省急救中心、省疾控中心处突中心专家到我县培训应急业务骨干126名,11月成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队伍13支。设有卫生监督协管站10个,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率达100%。
10、完成政府惠民工程任务。全县有孕产妇7883人,产妇5305人,孕产妇死亡4人;有农村孕产妇1994人,住院分娩1994人,住院分娩率100%。全县新生儿出生总数4726人,活产数4696人,婴儿死亡18人(不含死胎、死产数),死亡率3.83‰。对5218名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筛查率111.12%;对5040名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听力筛查率107.33%。全县婚姻登记4126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3323人,婚检率80.54%。对94例尿毒症患者进行救助,任务完成率134.29%。
11、做好中医药工作。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和71%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自查评估工作,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1人,任务完成率100%。
12、有力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县防艾办配备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防治艾滋病专业技术人员9名。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第四轮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动员部署会,对全县各乡镇、有关单位禁毒防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协调动员全县开展宣传活动30场次,发放禁毒防艾挂历、手提袋、围裙、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11万份,免费发放安全套20万只,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和服务3000余人次。组织举办防治艾滋病政策和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716人;举办禁毒防艾专题讲座33次,覆盖各类人群8000余人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130条。在城区2个候车室、45家宾馆酒店、13家美容美发屋、29家KTV及1家沐浴场所等公共场所摆放防艾知识宣传资料和安全套。城区设立防艾知识户外宣传专栏6块;8个乡镇、86个村委会(社区)均设立防艾宣传栏或广告牌;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宣传栏110个;在全县农村刷写艾滋病防治知识墙体宣传标语2141条。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试点社区9个。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率100%,艾滋病检测与咨询服务任务完成率103.70%。娱乐场所高危女性干预覆盖率92.90%,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覆盖率100%,吸毒人群美沙酮维持治疗保持率达72.6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及CD4细胞检测率85.00%,单阳家庭抗病毒治疗成功转介率100%。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及其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100%。对生活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61114元;对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及孤寡老人发放生活救助补助17100元。
13、认真实施全国健康促进县试点项目。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116个,更新健康知识603期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种15万份,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播放健康促进音像资料累计2200余小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80场次,提供咨询服务14308人次,展出展板110块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311期次,受益群众达17901人次,提供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154713人次,接受省级督导1次。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
14、扎实推进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制订《泸西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泸西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把9个大项52个小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职责任务,积极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迎接复审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完成全县各单位资料档案整理归档及验收工作,开展督查16轮,出动人员165人次,车辆42台次,发出《催办函》11份、《整改通知书》21份、通报2次。8月顺利通过省爱卫办组织的省级技术评估,积极做好迎接国家级专家组暗访准备工作。
15、统筹推进其他各项重要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4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7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6份,对8家医疗机构安全隐患进行重点跟踪监管。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教育98场次,专题研讨17场次,全覆盖开展“合格党员”专项承诺、手抄党章100天和完善个人学习档案活动。积极预防处理医疗纠纷,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医患纠纷2起,引导到县医调委调解解决医患纠纷15起。组织完成无偿献血891人,任务完成率127.29%。抓实脱贫攻坚工作,投入资金21.05万元。把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信访、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信访积案化解稳控等活动。优化审批流程,所有卫生、计生行政审批项目统一在县政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窗口受理、回复,受理卫生行政许可案件608件,办结率100%,受理计生行政许可案件286件,办结率100%。加强生态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服务与绩效考评信息系统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卫生计生统计、医改监测任务。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本年收入68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6.57万元,其他收入145.36万元;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78.68%,其他收入占21.32%。单位上年收入815.35万元,本年收入681.93万元,本年收入较上年相比增加133.42万元,下降16.36%。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本年总支出757.77万元。基本支出404.85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53.42%,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67.17万元,占基本支出41.40%;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2万元,占基本支出26.9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14万元占基本支出41.29%,占基本支出31.65%;。项目支出352.92万元,占总支出的46.58%,其中:商品各服务支出223.6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3.37%;基本建设支出73.2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76%;其他资本性支出55.99元,占项目支出的15.87%。单位上年支出1671.76万元,较上减少913.99万元,下降54.67%,本年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各下属单位,不再列入本单位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1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3.29万元。上年支出670.06万元,下降58.6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75%,基本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决算总额6.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12万;公务接待费3.24万元。
2016年泸西县卫生局公务用车4辆,实际使用2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12万,比上年减少6.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泸西县卫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312人,接待费开支9.36万元,接待费比上年减少6.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同级各部门督导、检查支出及单位内部加班发生餐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工作,均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在泸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按时公开。
附件【泸西县卫生局(本级).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