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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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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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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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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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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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宣传执行《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执行国家有关木材运输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对全县木材运输进行监督检查。
2、机构情况
单位成立于2007年4月,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现有编制10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无变动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林木采伐检查验收执行情况
我站认真抓好林木采伐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林木采伐检查验收要求,告知林木采伐者,必须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内容,严格执行采伐程序。乡(镇)林业站监督人员必须全程监督采伐。林木采伐检查验收采取按采伐要求完成一件验收一件,形成分层落实、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监管过程。共检查验收林木采伐60余件,无超伐、滥伐林木行为发生。
2 、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执行情况
我站加大了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木材市场监管职责。年初制定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措施,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加以强化和落实,建立健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依法撤销其木材经营加工的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设立、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大肆收购非法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森林防火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净化了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3、林业法制宣传执行情况
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有力,准备充分。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涉林法律法规及林业科技知识宣传工作。二是抓住机遇、重点宣传。以社会维稳宣传为契机,结合防火戒严期,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到位,成效显著。对群众宣传讲解林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展生态林业的必然性,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时代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4、全力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办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站木材运输许可证由专管人员负责领取、登记和核发。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核发并登记台账记录。一年来,共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1142份、10311立方米,其中县外木材运输许可证545份、 7299立方米,县内木材运输许可证 597份、 3012立方米。
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年来,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件,查处违法行为人4人次,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1件;擅自加工木材案2件;擅自经营木材案1件,罚款10765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不存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有力维护了林区生产秩序和治安稳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木材检查站预算总收入为65.0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5.04万元,2015年预算总收入为:6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0.29万元。比上年减少4.75万元,减少原因为2015年工作业务量减少,财政拨入工作经费减少等。
2、2016年木材检查站预算支出总计为65.04万元,2015年预算总支出为60.29万元,比上年减少4.75万元,减少原因为2015年工作业务量减少,财政拨入工作经费减少等。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6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9万元,占总支出的81%;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占总支出的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万元,占总支出的8%。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木材检查站收入总计为68.22万元,2015年收入总计为75.98万元,比上年增加7.76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等。
2016年木材检查站支出总计为63.42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为75.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83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正常晋升工资。
收入增减率=(75.98-68.22)÷68.22×100%=11.4%
支出增减率=(75.25-63.42)÷63.42×100%=18.7%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见表B0110)。
预算收入完成率=759849÷602923×100%=126.03%
预算支出完成率=752492.76÷602923×100%=124.81%
(2)差异原因分析:收入支出超出预算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标准、正常晋升。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16年木材检查站总收入101.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上年收入总计为75.98万元,本年收入总计为101.5万元,
人员支出比率=716089÷735817×100%=97.32%
公用支出比率=19728÷735817×100%=2.68%
人均基本支出=735817÷10=73581.70元
(三).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支出合计1万元,2016年支出合计0.63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减幅37%。2014年人均基本支出54.98万元元,2016年人均基本支出73.58万元,比上年增加18.6,增幅33.83%。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2016年均无会议费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比与上年相比整体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余结转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余情况。(见表B0230)
2、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1)上年结转结余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81万元;本年结转结余3.42万元,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
(2)本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3.1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28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见附表B0510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表)
本单位其他应付款78480.00元,其中:代扣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78480.00元。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2016年资产负债率:92372.88÷384187.48×100%=24.04%,2016年资产负债率:78480÷377650.84×100%=20.78%,比上年减幅3.26%。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2017年9月8日
附件【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