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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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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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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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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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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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医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泸西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人民医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全县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是昆明医学院、省医疗专科学校、红河卫校的教学实习基地,担负了全县群众及师宗、陆良、邱北等毗邻县部分病员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本院实行医院会计制度,2016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无增减。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与上年无增减。至2016年底,我院在职职工365人, 比2015年新增3人,全部为新招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大学生。退休人员比2015年减少(死亡)2人为158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医院注重专科特色和业务建设,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全院职工“以病人为中心”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社会效益与业务收入均取得长足发展,也圆满完成了医院承担的社会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急诊科,ICU,心内科三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发展。
2016年度重点工作主要是:
1. 继续加强推进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建设
2. 重点完成医院承担的社会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任务
3. 加强专科特色的学科业务建设
4. 全面推进“县乡一体化”工作,争当全县医疗的排头兵
5.完善基础党建,工会等团体建设
2016年度全院开放床位851张,至12月底全年业务总收入2.6亿元,与上年的2.27亿元相比增加了3200万元,增幅为14.17%。医疗收入2.57亿 元,占全年总收入的99.14%。2016年住院结账出院人数为42820人,门诊诊疗人数为256406人。
2016年全院资产总计为2.95亿元,固定资产额1.22亿元,净资产1.72亿元。2016年资产负债率41.69%,上年度为24.12%,表明我院的长期偿债能力强,平稳发展良好。
本年财政补助收入15,866,647.98元。其中14,704,708.38元为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医疗费。其他的1,161,939.60元分别为:2016年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省级补助资金7,1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06,639.6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548,200.00元。
医院较好的完成了2016年度工作计划,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增长及社会效益,圆满的完成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圆满的完成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质量,专科业务建设均取得长足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实行医院会计制度,2016年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无增减。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1个,与上年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至2016年底,我院在职在编事业编制职工365人' 编制外职工339人,退休人员为160人。
无财政拨款购买在编公务车辆。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决算总收入27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万元,占总收入的5.7%;事业收入25797万元,占总收入的93.4%;其他收入223万元,占总收入的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7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68万元,占总支出的99.6%;项目支出116万元,占总支出的0.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0万元。主要是新增员工及工资晋升,发放自治州补贴而增加。其基本支出比例为20%。卫生材料、药品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主要为退休费及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增大是因为本年度新增员工及退休费调资补发,自治州补贴发放。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项目支出116万。分别为2016年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省级补助资金7,1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06,639.6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548,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泸西县人民医院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