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务局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依据省、州、县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7日红财农发[2017]123号文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685万元,2018年8月9日红财整合[2018]4号文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02万元。3787万元资金下达后全部整合到泸西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账户。

  实施了以下10个项目:

  1、永宁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工程28万元。

  2、平海子水库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32万元。

  3、旧城镇木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184.29万元,先建后补资金55万元,已到位55万元。

  4、泸西现代县花卉产业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662万元。

  5、第八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度项目1200万元。

  6、泸西县向阳乡足马河治理工程890万元。

  7、2018年雨洒至大水塘河道理工程资金759万元。

  8、2018年山洪灾害项目结转结余34万元。

  9、2018年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程项目25万元。

  10、2018年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水环境治理项目102万元。

  2018年到位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3787万元,在工作中,严格按照2018年度中央、省级水利投资计划工作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建管机制,积极加快工程进度、注重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早日发挥效益,各项工作都得到受益区群众的好评。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专门抽调相关人员对照绩效指标负责各个阶段的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二)组织过程

  项目下达后,县水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需要建设的基础设施进行认真的配置布局,项目建设管理处的精心组织下,完成建设内容。通过查阅档案,深入实地等方式,对工程完成量、工程质量进行了评估,同时走访了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和受益企业等相关人员,对项目效益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

  (三)分析评价

  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立项、审批,项目审批手续完善,项目目标任务指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

  三、综合评价结论

  对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分析评价,认为:我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均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实施,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目前正在做竣工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资料、档案基本齐全,整理规范,项目绩效指标达到预期目标,经深入实地对受益区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当地群众及受益企业调查了解,群众对本项目的实施均表示满意,绩效评价为好,满意率在95%以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7年12月27日红财农发[2017]123号文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3685万元,2018年8月9日红财整合[2018]4号文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02万元。3787万元资金下达后全部整合到泸西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账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工程款拨付必须有项目监理工程师、现场技术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共同把关,依据合同约定按进度的80%支付,目前已支付资金3787万元,无结转结余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所有下达资金均拔入到水利局在泸西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所设立的专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项目实施后经验收合格,由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到各项目实施主体的专用账户,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永宁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工程28万元,完成210米沟渠采用M7.5浆砌石支砌修复,保护农田13亩,排涝受益9万亩。已于2018年2月完工、审计,支付资金28万元。

  2、平海子水库公益性维修养护工程32万元,对水库溢洪道出口段170米进行M7.5浆砌石支砌,库区水葫芦打捞清理,保护人口0.35万元,保护农田1.02万亩,排涝受益0.9万亩。已于2018年2月完工、审计,支付资金32万元。

  3、旧城镇木龙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184.29万元,先建后补资金55万元,已到位55万元。项目涉及旧城镇木龙村0.75 万亩土地,受益农户180 户63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210 人,该项目通过规划解决好扶贫地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以贫困村、贫困户为基本单元,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开展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贫困村农田的有效灌溉面积。已于2018年4月完工审计,2017年5月、6月支付先建后补资金55万元。

  4、泸西现代县花卉产业园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1.03亿元,需先建后补资金662万元,已到位145万元。项目涉及白水镇益谷、善导、黑龙、无浪和金马镇新坝、雨龙等6个贫困村3.2万人,其中贫困户807户3087人,通过项目实施增强贫困村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改善和提高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彻底解决了当地老百姓因水致贫情况。目前工程正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已支付已支付523.57万元,结转资金28.43万元。

  5、第八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度项目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2283.19万元,实施三塘乡俱久灌区的泵站、管道及水池等工程,新建泵站1座,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蓄水池89座,安装管道42.12km,规模为小(1)型,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9个,666户2563人。

  6、泸西县向阳乡足马河治理工程890万元,治理河道6.5公里,新建护岸13公里,保护人口0.29万元,保护农田0.24万亩,排涝受益0.15万亩。

  7、2018年雨洒至大水塘河道理工程资金759万元,治理河道5公里,新建护岸10公里,保护人口0.45万元,保护农田1.32万亩,排涝受益1.1万亩,已于2018年11月签订施工合同,工期8个月,目前工程已完工。

  8、2018年山洪灾害项目结转结余34万元,新建自动雨量站、简易雨量站各1个,简易寸步不离量报警器2个,配套无人机一台,县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制作明白卡5000张,宣传读本500册,光盘57张,开展培训、演练1场次。

  9、2018年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工程项目结余结转25万元河长牌105块制作安装,河长信息平台建设,告知全县8个乡镇87个村委会,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3169户,52501人。

  10、2018年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水环境治理项目102万元,治理石缸冲村委会水环境。

  我县涉及到的10件工程的绩效评价主要按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等  进行分析评价,具体做法体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等做出具体安排,将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科室,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反复与各项目负责科室进行商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各科室上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认真审核,重点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三是严格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工作客观真实。四是重视满意度指标。通过工程建设,大大降低了人民群众饮水成本,提高了人民的生活品质,减少了疾病危害,促进了人民满意度的提升。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对照各项绩效指标,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推进进程较慢,部分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快工程进度,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计划在2018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县级验收。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主要经验。一是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将工作落实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项目到位;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反复与各项目单位进行商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认真审核,重点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三是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

  (二)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



附件【泸西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县级综合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