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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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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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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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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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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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自然资〔2019〕149号 2018年度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为切实贯彻落实《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19﹞210号)要求,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并抽调人员,对照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评价表等内容要求,认真开展2018年度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查工作。经自查,自评分为98.2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泸政办发〔2015〕168号)精神,其主要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情况如下:
(一)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整合划入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及草原登记职责。
3.根据国家、省、州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泸西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编制泸西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测绘科技项目,组织测绘法制宣传和测绘执法检查,管理全县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8.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泸西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9.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0.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保护和开发辖区内的矿产资源,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矿种的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抵押、注销等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做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州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
12.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3.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5.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县属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内外矿产资源勘查并参与开发工作,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17.拟定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18.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19.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后勤保障、接待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重要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协同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参与经济运行及有关改革研究,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国土资源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催办督办工作;协调综合业务工作。
2.人事科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按规定承办局内领导班子建设,以及局内中层干部的考核、任免等有关工作;老干部工作,编制人才规划、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3.财务科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承担专项资金、基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组织起草相关实施意见,协调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组织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5.规划科
组织编制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复垦整理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有关规划,参与审核报省国土厅和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承担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计划;承担国家、省、州和县立项基本建设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西部大开发和综合改革试验等政策措施的研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6.耕地保护科
拟订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办法和措施,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及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承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审查、汇总、报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信息备案工作。
拟订全县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有关管理工作,承办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并负责报批后的监督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安置政策。
拟订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管理政策;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监管。
7.地籍测绘管理科(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拟定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数据库和地籍测绘技术等地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调查和土地权属争议纠纷;承担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编制和实施县级基础测绘规划;负责泸西县辖区内的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管理; 负责泸西县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负责县内各类不动产权数据库建设及更新、管理、维护;负责县内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会交管理、归档;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8.矿政管理科
拟订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负责监管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负责采矿权设置和新设立、变更、转让等业务的审批登记发证;参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采矿权价款的征收管理;承担国土资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拟订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地质勘查规划的监督执行;负责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和战略矿产勘查评价,负责国家、省和州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管,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和探矿权设置工作;承担地勘项目和基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地勘行业管理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工作。
拟订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工作;组织拟订矿床区域工业指标的监督管理;承担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
9.地质环境科
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10.科技信息科
组织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研究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的培训和发布;承担指导国土资源科技成果运用转化工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信息系统规划、计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及网络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及网络的运行、维护、质量监控、安全保密和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国土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11.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县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察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按程序移交各类违法案件,协助检察院、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完成各类案件的查办;泸西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执法监察大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人员编制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
二、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州、县国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干劲,做好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重点工作:
1.以保障 “十三五”发展为重点,全力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
一是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制约和管控作用,明确各类涉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相衔接,并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对城镇布局、产业定位、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等进行科学安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二是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提升农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全力增强国土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全力做好用地报批。2018年第三轮规划完善工作通过省级批准后,计划上报“农转征”用地报件共18件,面积共704.2523公顷。其中批次用地报件4件,面积140.98公顷;独立选址用地报件13件,面积563.2723公顷。独立选址主要是“石泸”、“召泸”、“弥泸二期”、小海子风电、泸西-弥勒-开远天然气管道、白水镇污水处理厂及永宁城子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等项目。二是严把项目用地预审关。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以及投资强度和容积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报批。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没有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从立项开始一律取消审批。三是加强用地批后监管。认真编制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强建设用地项目供后全程监管,争取到2018年底近五年供地率达80%,切实保障我县泸弥高速一期建设项目,小海子风电场建设项目等省、州、县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用地的供地工作。四是清理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对全县存量土地进行清理排查,督促闲置用地方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及早开工建设。五是加大增减挂钩工作力度。对全县农村居民点、废弃砖瓦窑和工矿用地及空心村进行排查摸底,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土地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拟对泸西县中枢镇马丫山采石场等工矿废弃地600亩和泸西县小团山工矿废弃地102亩进行土地整治。
3.以保护国土资源为使命,全力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县、乡(镇)、村层层签订并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保护任务和目标,完善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提高耕地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二是严把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关。从严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和布局。三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按照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形态优化的要求,确保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8467.91公顷,通过层层签订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大型宣传牌、标志牌、埋设保护界桩及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等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4.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全力做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
一是科学编制泸西县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区,实施有效保护。二是扎实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推进我县喀斯特断陷盆地石漠化演变及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圭山、断山及中枢镇江头村城市面山3个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省级立项,配合抓好黄草洲生态湿地恢复、南盘江片区保护等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美化靓化泸西。三是严打水源保护区非法堆煤破坏环境的行为。以板桥河水库为核心,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违法占用林地开采矿产资源、建盖洗煤厂和非法堆煤、破坏环境的行为。严防矿区废水污水排至板桥河水库,切实保护重点流域的水质量,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5.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全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对私挖滥采、以探代采、过期开采等违法行为,炸封取缔无证煤窑和沙石料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是深入开展煤矿山、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县煤炭局等部门,督查煤矿企业严格按照转型升级的政策及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厉打击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坚决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村庄规划的违法建筑,特别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两违”建筑,使我县卫片图斑每年按30%下降。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国土资源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成立国土地资源执法监察中队,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使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与新形势下法治国土建设任务相适应,组建一支“随时能集中、随时能巡查、随时能查处、随时能取缔”的全能综合队伍。把执法关口前移到基层,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全天无缝隙巡查、发现在初始状态、制止在萌芽的工作格局。
6.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全力推进“民生国土”建设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认真总结提炼山林村小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争取为全州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试点经验。二是加快第三轮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修订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初步成果上报、组织征地补偿标准修订方案的听证;做好本区域新老标准的过渡和衔接工作;完善与征地补偿标准配套的其它相关补偿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修订后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公布实施。三是加大中低产田改造、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力度。拟实施泸西县向阳乡阿盈里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为432.849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13.483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118%,总投资预算1557.58 万元。目前可研已做, 预计11月开工建设。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地灾搬迁推进力度,积极与地灾搬迁点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地灾搬迁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困难。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国家及省、州投资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地灾搬迁资金及政策支持。将地灾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整合资金。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汛期应急值守和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地灾隐患,及时妥善处理。五是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健全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妥善处理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推进和谐泸西、美丽泸西建设。
7.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全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和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依法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积极争创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不断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着力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层级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领域,筑牢廉洁国土安全防线,为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一)经费投入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1,228,52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30,453.65元,占总收入的99.05%;其他收入298,066.79元,占总收入的0.95%。与上年收入合计60,755,251.90元,财政拨款收入58,963,636.38元,其他收入1,791,615.52元对比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紧张,拨入经费减少;省厅、州局拨入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442,216.84元。与上年支出合计44,508,525.10元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入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151.99元,占91.02%;公务接待费支出26,565.00元,占8.9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151.99元。主要用于泸西县乡镇自然资源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26,565.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人次262人。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检查落实、国土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地灾防治工作督查、矿山重大安全隐患巡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四、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情况。强化会计管理,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资产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资产管理安全规范,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五、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项目11个,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72号、泸财预[2018]22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2,236,045元,用于不动产登记大厅扩建、不动产登记大厅建设设备采购、国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资金,目前前两项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196,045元;国土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根据进度支付财政资金1,040,000元。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7]248号,年初财政拨款结转1,249,000元,用于州级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1,249,000元;根据红财建发[2018]195号文件,财政投入资金500,000元,用于州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资金全额支付中枢镇。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根据红财综[2016]116号文件,年初财政结转资金700,000元,用于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整治项目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700,000元。
4.国土整治项目,根据红财建[2017]16号件,年初结转财政资金9,890,000元,用于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2016后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资金,目前项目实施完工,支付财政资金9,890,000元。
5.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8]175号,财政投入1,400,000元,用于羊格黑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该项目资金已兑现中枢镇。
6.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目,根据红财建发[2018]101号文件,财政投入3,200,000元,用于泸西阿庐古洞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该项目实施完成,正处于验收阶段。
7.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根据泸财预[2018]145号文件,财政投入1,350,000元,用于中枢镇阿平防洪沟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财政资金已全额支付。
六、履职效益情况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一)履职效益情况
白水镇黑龙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
1.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面积794.2720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完成农渠2条长1328.50米,斗沟5条长6568.60米,截水沟1条长2056.20米,200m3蓄水池15座,100m3蓄水池20座,水池引水渠1条长15.20米,7米农用桥1座,盖板涵74座,管涵103座,道路边沟30条24638.10米。
3.田间道路工程: 改建田间道24条长21550.60米,新建田间道6条长6616.70米。
金马镇新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
1.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平整45.6106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完成 100m3蓄水池6座,25m3水窖21座,管网(毛管)6条长1119米 ,改建斗沟2条长2598.5米,泉眼围堰6座,盖板涵4座,管涵8座。
3.田间道路工程。完成改建田间道1条长863.7米,新建田间道1条长2793米,改建生产路3条长1554.3米,新建生产路1条长552米。
(二)群众满意度情况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发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效能满职工调查问卷》35份、收回35份、有效35份,经统计汇总,满意率达100%;发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问卷》5个项目30份、收回30份、有效30份,经统计汇总,满意度为100%;发出《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员工满意度调查问卷》52份、收回52份、有效52份,经统计汇总,满意度为100%。
七、自评价情况
按照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评价表的评分标准,结合信息调查表采集的相关数据信息及资料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8.2分。自评中,扣分项主要有两项,一是因本年实有人数86人,核定编制60人。根据“在职人员控制率高于100%,且每超1%,扣0.15分,扣完为止”的评分标准,在编制人员控制率为143.33%”扣分1.5分。二是会计核算规范性问题,项目资金除中枢镇阿平防洪沟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建立专账管理外,其余均未建立专账管理,扣分0.3分。根据《2018年度泸西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体系》的规定,自评结果为优。
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自评,我们进一步查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未建立专账管理,台账资料不健全,不规范,不能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二是人员编制不够。本次自评扣分最重的要数在职人员控制率。
九、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的职能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特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加人员编制。二是抓紧配齐专业化财务队伍。当前,项目审计、绩效评价等财务工作不断规范化、常态化,财务队伍专业化是部门工作的必然选择,是确保部门工作健康运转的关键环节,也是财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体现。
附件【(自然资源局自评)2018年自然资源局指标体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