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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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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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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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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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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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县民宗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泸西县535万元,共安排建设项目8个,其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5个,即:午街铺镇水塘村委会小河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向阳乡旧寨村委会白泥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旧城镇督布府村委会新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白水镇平田村委会小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00万元、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小江下寨少数民族特色村100万元;解决少数民族特殊困难项目3个,即旧城镇督布府村委会子交村民族文化活动场地建设20万元、向阳乡旧寨村委会阿矣村公房建设10万元、永宁乡阿峨村委会阿鲁村田间道路整修建设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改变项目村生产生活落后的面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并丰富产业结构,进而带动相关特色产业的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逐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旧城镇督布府村委会新哨和子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新哨村修缮民族文化活动室(加一层)面积约190.49平方米,新建公厕(三类水冲厕所)面积32平方米,村间道路2828.4米需硬化,民族文化科技生态广场建设6700平方米;在子交村修缮民族文化活动室(加一层)面积约169.17平方米,民族文化广场硬化712.8平方米。
(2)白水镇平田小河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新建钢架彩钢瓦大棚一座,面积约720平方米;新建厨房一座,面积约90平方米;购买篮球架1套及篮球场划线;大门1道;新建公厕、垃圾房各一个,面积约60平方米;安装传统路灯80盏,制作安装村级政务公开宣传栏40平方米,制作项目标识牌1块。
(3)午街铺镇水塘村委会小河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新建钢架结构树脂瓦大棚一幢,面积约710平方米;村容村貌整治,一是房屋提升改造(对民居外墙统一喷漆)面积约为24000平方米,二是村内空闲地绿化面积约为160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村内池塘的改造(对2个池塘进行防渗处理,其中小池塘加护栏安装),二是村内排污系统改造(水泥预制涵管安装等)。
(4)向阳乡旧寨村委会白泥塘和阿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白泥塘村硬化村内道路2700平方米,提升改造民族文化活动室80平方米,民族文化中心建设100平方米,宣传栏2块,文化器材1套,体育器材1套,建设400平方米公房1座(彩钢瓦结构),特色民居改造(墙体民族文化建设)29户,建设公厕1座(砖砌体结构);在阿矣村建设600平方米公房一个,包括:场地硬化600平方米、钢架彩钢瓦大棚、厨房建设100平方米。
(5)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小江下寨和阿峨村委会阿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在小江下寨新建民族文化活动广场1个总面积500m2,配套茅草人行木廊道220m,宽3m,主体结构为钢制,外装饰为苗族传统色彩,顶铺设露天防腐木板、山草,开展墙面文化宣传彩绘等;新建茅草屋面卫生厕所1个,总面积79.2m2,男女各6个蹲坑;新建垃圾池2个,总容积40m3;安装苗族文化彩绘特色路灯20盏;置苗族乐器10套、舞台服装10套;进行非遗传承培训3期,主要围绕苗族传统节日舞蹈、文艺表演节目和苗族刺绣等具有苗族特色文化的内容进行培训;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户创建10户等。在阿鲁村修复5m宽田间机耕道路1条,总长5.5km。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完成规划。为保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邀请县城建部门对项目村庄进行了统一、科学的规划,并召开群众会议通过了规划。
2.完成宣传动员。组织召开项目村群众大会,将项目建设内容向群众公示,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三是进度管理,完成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待项目下达后,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四是组织保障,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实施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设在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并将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人员为组员,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1.计划管理。为保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顺利实施,项目一经批复,即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保持文件的严肃性,做到认真调查、数据详实,有较强的操作性,县财政局随时跟踪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工程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做好工程招标投标,严禁转包,严格管理程序,加强施工质量。
3.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本台帐,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工程及时发挥效益。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4.项目管理。项目一经批准实施,除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外,还必须建立相应的项目、计划、财务、物资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5.建后管理。项目建成后,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制定出台工程后续管理办法、并纳入村规民约严格执行,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分析评价。
项目的实施将从村庄的饮水水池、道路硬化,街灯亮化,文化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建设,使规划更加科学,布局更加合理,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经济发展要求,符合泸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融入滇中、创新跨越,建设高原花园城市”的战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彻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切实改变农村环境面貌,项目区将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各种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加快项目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建设过程中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议事、定事的工作方法将有力调动群众的私极性,促进干群关系的融洽。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8〕1号),下达泸西县2018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5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资金管理办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整合资金使用通知,通知项目实施乡镇填写《泸西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建设项目拨款申请书》,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部门和乡镇。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泸西县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35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由项目实施乡镇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的乡镇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严格资金报账审批手续,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统筹整合资金的来源、额度、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及资金执行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们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资金乡级报账制,并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1)旧城镇督布府村委会新哨和子交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预计投资122.47558万元,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0万元,乡镇自筹2.47558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123.04267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120万元,乡镇自筹3.042677万元。
(2)白水镇平田小河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01.2243万元,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剩余1.2243万元由乡镇自筹。项目最终总投资100.18543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100万元,乡镇自筹0.185433万元。
(3)午街铺镇水塘村委会小河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预计投资101.78万元,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乡镇自筹1.78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164.73076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100万元,乡镇自筹64.730766万元。
(4)向阳乡旧寨村委会白泥塘和阿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预计投资151.5万元,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0万元,乡级自筹资金41.5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169.47641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110万元,乡镇自筹59.476414万元。
(5)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小江下寨和阿峨村委会阿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05万元,申请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5万元。项目最终总投资152.37304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105万元,乡镇自筹47.373047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项目实施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并经村、组群众评价,满意度为100%。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至目前,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已经全部完工,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日趋配套。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为民族地区配套了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地区发展基础不断得到夯实,明显改善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农民收入有所提高。随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推进,民族地区群众增收渠道不断扩宽,经济发展后劲不断增强,经济成效凸现。
思想观念有所转变,发展意识越加浓厚。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使自给自足、小富即安、相对封闭的少数民族村寨打开尘封的思想,走向开放,由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不少村民自发组织赴外地参观学习,目睹外界发展变化,感受竞争压力,增加发展信心。雨洒等村寨还成立了产业合作社,使少数民族村寨由单打独斗向组织化、团队化转变,增强发展实力。
村寨文明逐渐显现,凝聚功能显著增强。结合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民族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各种现代文明生活方式走进民族村寨,与传统民族文化相辅相成、和谐共荣。各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和谐家庭”、文化中心户等文明创建活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新风尚蔚然成风。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注重在项目库建设上下功夫。积极利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民族宗教人士、接访下访、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时机,强化调查研究,准确掌握全县民族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少数民族群众所想、所盼,把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与各地实际相结合,适时调整充实项目库,为项目申报工作奠基。
2.注重在项目申报上下功夫。吃透上级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地区实际情况,把上级精神与民族地区实际有机结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的态度,做好项目申报。做到不论项目大小,都认真对待,每一个项目都进行深入调查,对项目建设内容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等重大项目还认真组织专家评审,使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每下达一个,就建设成一个、带动一片、惠及一方。
3.注重在协调推进上下功夫。县民宗局积极与县级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整合更多资金项目投注到民族发展项目建设中。同时采取随机调研的方式,不定时地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工作,与项目所在地干部群众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妥善化解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注重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每一个项目都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民宗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所在乡镇乡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在项目乡镇,从县宗民局相关科室和项目乡镇有关站所抽调人员负责项目建设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5.注重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项目施工的合同签订、发包和实施等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县民宗局以督促检查为主。在项目建设中,县民宗局定期不定期地对在建项目施工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县民宗局和项目乡镇对建成项目,建立项目后续管理制度,项目日常运转交由村民自主管理,从制度上保证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6.注重在严肃财纪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国家民委制定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3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财经纪律管理,做到资金及时划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杜绝侵占、截留、挪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真正做到把钱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7.注重在档案管理上下功夫。县民宗局为每个项目建立档案,收集包括计划下达文件至工程结算等多项内容的工程基础资料,做到一个项目设立一个档案,从制度上管理好民族专项资金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项目下达量与实际需求量有较大差距。我县民族地区大多数在山区和半山区,客观上地理环境恶劣,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相对缓慢,这些针对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当地一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和人居环境问题,但是民宗部门每年下达的项目有限,建设满足不了民族地区群众需求,很多民族聚居村寨都纷纷要求申请项目建设,特别是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方面,没有的都想建,建了的又想提升改造。
2.部分政策变动影响项目实施。因我县属扶贫攻坚摘帽贫困县,凡涉农项目资金都要按要求整合为扶贫资金,进入县级项目整合库,而扶贫资金的整合既要发挥资金的聚力作用,又要尽量兼顾部门项目的固有属性,项目评审、资金拨付等程序也变得较为繁琐,同时项目资金整合后,乡镇更多考虑的是扶贫重点,对于一些民族特色文化建设内容只能是尽量兼顾一下,无法凸现出“民族项目”的特点。
3.自筹配套经费投入不够。民宗部门100万元的项目资金对于示范村和特色村寨建设发展所需资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的“小项目”。由于县、乡两级财政困难,涉农资金整合顾及不到的地方,在项目实施中将很难真正实现项目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有的村寨能够有条件整合其他资金或者自筹一部分资金,统一规划建设,整体完成效果和示范效应就会比较好,有的村寨完全只将就100万元来实施,建一个公房或修一段村内道路资金就所剩无几,对于民族文化展示挖掘保护、产业扶持、人居环境改善等其他建设不能有效顾及。
六、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泸西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表
附件【附件:泸西县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