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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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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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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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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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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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承包土地;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进行调解、仲裁,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我县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工价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监管工作;对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治理涉农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农民负担执法检查。3、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严格“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4、负责农村财务审计,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负责村财务公开栏的制定及公开内容的审核;指导监督和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监管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运行状况。5、负责农村财务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人才,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6、做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工作,开展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工作,重点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备案、制定章程制度等指导工作。7、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8、负责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及农村入户调查工作。农经统计年报主要包括: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情况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等;9、负责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清收和股金清退;10、指导各乡镇农经业务开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清偿办、“三资”管理办、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指导办、农村经济统计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办、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办、农村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重点工作及任务介绍:1、思想政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加强自全站职工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三农”工作。全站职工政治思想、业务水平、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全县“三农”工作。2、来信来访:进一步健全完善来信来访登记备案制度,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发生,增强责任感和凝聚力,以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为标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成效。重点是做好农村土地纠纷及原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清收工作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疏导、调解及化解工作,确保不因农经业务工作产生的纠纷影响全县农村社会稳定。3、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指导、规范化建设以及合作社财务规范化建设指导;推荐申报中央、省、州级示范社,做好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2019年力争指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3个;力争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2个、州级示范社3个。认证家庭农场4个。2019年将对全县8个乡镇13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认定的26个家庭农场进行清理、检查、指导,并撰写检查报告。4、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系统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及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8个乡(镇)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督促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充实测绘专业技术力量,加快签订合同及证书打印工作。同时,督促云南测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技术规程》及验收标准认真做好监理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保证6月底前向州级申请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全面完成检查验收工作,9月底完成数据库建设。5、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乡村振兴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2019年将对全县8个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颁发《泸西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继续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乡村振兴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清理整顿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6、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户全覆盖工作:配合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81个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财务管理软件操作培训会及监督指导社员股金证书发放工作,并为财务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使用提供场地等环境支持。定时或不定时对81个农业综合开发服务社的日常财务数据进行采集、备份;为81个农业综合服务社财务乡镇代管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收集整理我单位涉及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户全覆盖工作方面的台账资料。7、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及信息网络监管系统建设,夯实全县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运作,使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使全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2019年将对全县8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撰写检查报告;农村集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草拟《中共泸西县委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20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对以后的产改奠定基础。8、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全面履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职责。一是负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三是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杜绝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争取做到下年内不发生一起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上情下达,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申报及实施。杜绝农民负担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争取做到下年内不发生一起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9、借款清偿:在清偿工作中进一步做好上诉和应诉准备工作,加强和法院联系对有偿还能力的借款及时催收。加强协调配合泸西县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加大原基金会借款清收力度,想尽一切办法催收借款,确保胜利村委会“保本付息”款利息的足额兑付和部分本金还付工作,彻底消除隐患。10、农经相关项目申报:继续做好农经相关项目的申报、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质按量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11、农村经济统计:认真做好农村经济统计及入户调查统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332.05万元增加16.88万元,增长5%,主要是工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48.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8.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93万元(本级财力348.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332.05万元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8.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332.05万元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8.93万元,其中:
1. 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57.3万元,与上年增加30.93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53.16万元,保运转支出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2.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9.56万元,与上年减少10.93万元,减少36%,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2018预算数包含部份社保统筹资金所致。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1万元,上年35.36万元,与上年减少2.75万元,减少7.7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退休)所致。
4.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27万元,与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0.9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预算错误 。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上年7.22万元,与上年减少0.15万元,减少2.07%,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错误。
6.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12万元,上年21.22万元,与上年减少1.1万元,减少0.4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预算错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上年332.05万元, 与上年增加16.88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
1. 301工资福利支出325.23万元,上年296.41万元,与上年增加28.82万元,增长9.7%,增长的原因:一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加,二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干部岗位变动工资调整计提增加,三是2019年增加工伤生育保险预算;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6万元,上年5.02万元,与上年减少1.06,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4万元,上年30.62万元,与上年减少10.88万元,减少35.53%,减少的原因是2018退休人员减少1人所致。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1,金额4万元,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州县级配套资金。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8.9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48.93万元。与上年332.05万元相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5.08%。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8.9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332.05万元相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5.08%。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 28.8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348.93万元,与上年332.05万元相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5.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致;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8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93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1.9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8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9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无。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国有资产总额287.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34万元,固定资产145.12万元(房屋构筑物87.86万元、车辆2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0.96万元),在建工程108.86万元,无形资产11.21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33.5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0个,预算金额合计0万元,分别为:0项目,金额0万元;0项目,金额0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安排0万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农经站504006_201903110336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