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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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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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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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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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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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9年度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四)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五)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下设有:泸西县文化馆、泸西县图书馆、泸西县文物管理所、共3家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设立各自账户,独立核算。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一个帐户一个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抓好图书馆总分馆制项目建设,将县图书馆建设成集收藏加工、开发利用、流通服务为一体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进一步改善提升图书馆软硬件,力争实现自助借还和自助办证,推动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健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升文化市场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建立“一户一档”的信息管理档案,用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县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演出、艺术品、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等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市场各类从业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建立以文化馆为主导,以乡镇文化站为支撑的农村文化网络,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和送戏下乡演出活动,每年组织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50场。加大对各乡镇业余文艺队辅导力度,积极发现和培养农村文艺拔尖人才,每年送文艺辅导下乡镇不少于20次。加大创作投入力度,挖掘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打造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打响“群众大舞台”、“群众广场舞”、“群众歌手大奖赛”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以“群众大舞台”为龙头,抓实“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体系建设,坚持“小规模、大宣传,原生态、创特色”的原则,推动“一乡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有浓郁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力、有生命力的品牌文化活动。
积极筹建文博协会,认真做好万寿寺三佛殿、文庙武庙考棚建筑群、云鹏图书馆申报国保单位的工作;继续开展武庙、文庙三期修缮工作;积极做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历程教育活动”等主题性展览活动。加强各文保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征集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教学科研价值的历史文物、教学科研标本并结合地域特点,补充征集民族民俗和化石藏品,做好特色藏品的征集和研究工作,不断丰富和充实博物馆藏品。
坚持以“阿庐”品牌为主,打造阿庐文化旅游区为重点,按照“125”发展思路,做强1个具有国际买点的旅游产品——城子古村;做大2个国内知名品牌——阿庐古洞和泸西高原体育基地;做实黄草洲生态湿地公园、温泉养生、东方玫瑰谷、观音山景区、乡村旅游5个省内知名品牌——进而建成一个金字塔式的具有互补带动效应的全域化的旅游目的地——阿庐文化旅游区,实现泸西旅游质的发展和跨越。
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快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东方玫瑰谷、吾者温泉国际养生度假区、城子古村、黄草洲湿地公园等旅游项目的建设进度。到2018年底,力争完成接待海外游客24000人次,同比增长5.18%;力争完成接待国内旅游者465万人次,同比增长12.44%;完成旅游业总收入58亿元,同比增长34.57%;固定资产投资须完成16亿元。
加快全域旅游的创建。根据《云南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以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旅游产业融合等为主要抓手,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把泸西打造成具有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形成供给完备、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全面提升旅游发展质量,促进泸西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加快旅游扶贫步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发展以“休闲度假、参与体验、生态观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十大行动”,即美丽田园创建行动、休闲农业示范园创建行动、农家乐示范村创建行动、秀美乡村景观带打造行动、农事节会品牌推介行动、乡村民俗文化开发行动、乡村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基础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强管理优服务行动、乡村游宣传促销行动,加快创建一批农家乐示范村、农业特色主题园区、休闲农庄,从而从整体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加强市场营销。继续与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宣传营销新路子,借助其资源优势加大泸西旅游市场的拓展。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手机报、互联网、电视电台等)来宣传泸西旅游,进一步扩大旅游的影响力;借助年内全国组织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展示会对泸西特色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介;利用社会营销和市场营销的方式,主动寻找市场,有目的地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乃至欧美市场推介泸西旅游,重点打造城子古村旅游策划,提升泸西旅游知名度。
推动特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子古村旅游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内把城子古村建成具有鲜明特色,对国际高端游客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使之成为泸西旅游转型升级的“引爆点”。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观音山森林温泉休闲度假生态园及观音寺二期工程建设步伐,完成观音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成该片区具备一定的接待能力,初步实现对外营业。加快推进阿庐古洞风景区提升改造步伐,力争2019年完成招商引资,启动项目建设。
针对旅游产业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政策,争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地项目1~2个。
按照省州标准要求,全面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各阶段目标任务。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全面完成“13+1”(13个新建,1个改建)个县域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提升县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
全面落实上级重点工作。按照上级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红河州精品自驾旅游线路的规划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2.28万元。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数字来源: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没有的填报0,不得删除,增减变动情况必须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362.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2.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2.07万元(本级财力1362.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68.67万元。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2.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减少992.28万元。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本条必须按照单位预算表中财政拨款所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细化说明,如县财政局的:
1.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科目433.9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399.45万元,保运转支出39.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2.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36万元,与上年减少88.40万元,增长29%,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3.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4.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82.71万元。与上年减少88.4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5.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8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6.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95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7.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21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8.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80.8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
(如: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126.31万元,与上年减少450.45万元,减少1.40%,减少原因: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28万元,与上年减少33.14万元,减少1.84%,减少原因: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48万元,与上年减少121.44万元,减少2.06%,减少原因: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分反映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情况,请各单位据实填报,除财政、社保、农科等少数部门外,一般单位无此项内容,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5.4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泸西县文物管理所车辆保险费、泸西县图书馆车辆保险费,数量11,金额5.4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分散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经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对本年与上年同口径数据比对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2.0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6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减少992.28万元。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2.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减少992.28万元。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22.01万元;
2. 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导致人员支出(减少)450.4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1280.07万元,增加605.04万元,增长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82万元,减少387.24万元,减少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6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6.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4.8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6.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5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制改革,泸西县体育馆和泸西县体育产业发展中心划出,旅游局并入。
(三公经费预算数按照做2019年部门预算时单独给的数字填报)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为:......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相关公开内容的,需保留标题并在表述内容的位置注明“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89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机关运行费统计口径为按人员计提的公共经费,报刊费、工会经费、残保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1728062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7.58万元,房屋构筑物767.99万元,汽车:627.9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9.79万元。
(本处根据单位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36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3978.81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4个,预算金额合计82万元,项目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金额36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配套项目资金,金额18万元。项目为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项目资金,金额18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金额10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82万元,其中:2019年泸西县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安排36万元,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如下:全县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8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年开放时间≥250天,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20次,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及送戏下乡宣传≥20次,村级文化骨干、队伍≥1600人次,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及运行维护完成上级任务,零星业务设备及器材更新适时,项目验收合格率≥95%,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规定 ,年度重大活动工作完成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年度预算执行率≥100%,8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3—4万元,全县、县局及县文化馆牵头项目重大活动开展≤4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200人,各类文艺活动观看人数≥5000人次,乡镇所在地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95%以上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长期,免费开放培训室,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发挥基层带头模范作用长期,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长期,贫困地区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95%,广大群众对文化站的免费开放满意度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管理办法及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图书馆免费开放配套项目资金项目,安排18万元,年度总体目标:保障图书馆每天免费对外开放8小时,公共电子阅览室每天向读者免费开放,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年全天对外借阅,每年开展免费培训48场,开展阅读推广活动24场,流动图书车免费“上门”服务24次,展览10次,公益讲座4次,悬窗活动4次。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如下:图书馆零门槛全免费对外开放365天,免费培训48场次,阅读推广24场次,流动图书车免费“上门”服务24次,举办公益活动4场,宣传活动4次,达到国家一级图书馆评估定级要求,达标率100%,直接受益读者15万余人,读者阅读习惯培养70%以上,增加读者入馆率提升20%,受益读者满意度95%以上,使读者满意。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管理办法及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文化馆免费开放配套项目资金项目,安排18万元,年度总体目标:目标1:举办长期、短期、季度培训相互交错,成人、青少年分类兼顾的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免费培训活动30余期; 目标2: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宣传活动8期; 目标3: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辅导6期,组建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分区、分片、责任到人开展文化“三进”活动; 目标4:对秀山、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培训室进行修缮及对零星业务设备进行部分更新,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 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如下:免费开设了舞蹈、书法、美术、葫芦丝、花艺、吉他、架子鼓、声乐、摄影等培训班32期,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宣传活动、免费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辅导8期,有效改善对秀山、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培训室进行修缮及零星设备更新,达到国家一级文化馆评估定级要求,符合规定资金使用管理,文化馆免费开放当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受益群众10余万人次,有效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长期免费开放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质量稳步提升,长期发挥文化馆的职能,群众对文化馆开展的免费开放满意度≧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管理办法及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0万元,年度目标:保证泸西县博物馆法定开放时间内正常免费对外开放,确保馆藏及馆内展出文物的安全,力求通过讲解员的讲解,将泸西的文物所承载的文化向广大群众展示,宣传泸西文化,发挥博物馆展览教育职能。三级级指标及指标值如下: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个数1个,展馆面积##平方米,每年开放300余天,每天开放7小时,博物馆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流动展5次以上,馆内安全率100%,文物教育职能100%,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规定,博物馆每月参观人数3000余人,年接待青少年、儿童、学生参观人数3000余人,文物所承载的文化对广大群众了解泸西历史提供了有力的依据,长期发挥博物馆实地教育,广大群众对博物馆的免费开放满意度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管理办法及博物馆年度工作计划。
(五)对下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文旅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