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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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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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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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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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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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本级)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000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2019年度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四)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五)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五)公共服务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监督、指导全县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博物工作。
(六)产业资源开发科。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宣贯培训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综治维稳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县性、跨区域大案要案。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八)合作推广科(智慧旅游科)。负责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承担泸西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大数据、文化和旅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第五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泸西县文物局局长,副局长4名(副科级)。
第六条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抓好图书馆总分馆制项目建设,将县图书馆建设成集收藏加工、开发利用、流通服务为一体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进一步改善提升图书馆软硬件,力争实现自助借还和自助办证,推动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健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升文化市场政策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建立“一户一档”的信息管理档案,用信息化建设促进我县文化市场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对网吧、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演出、艺术品、印刷复制、出版发行等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文化市场各类从业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
建立以文化馆为主导,以乡镇文化站为支撑的农村文化网络,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和送戏下乡演出活动,每年组织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50场。加大对各乡镇业余文艺队辅导力度,积极发现和培养农村文艺拔尖人才,每年送文艺辅导下乡镇不少于20次。加大创作投入力度,挖掘一批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打造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打响“群众大舞台”、“群众广场舞”、“群众歌手大奖赛”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以“群众大舞台”为龙头,抓实“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体系建设,坚持“小规模、大宣传,原生态、创特色”的原则,推动“一乡一品”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有浓郁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力、有生命力的品牌文化活动。
积极筹建文博协会,认真做好万寿寺三佛殿、文庙武庙考棚建筑群、云鹏图书馆申报国保单位的工作;继续开展武庙、文庙三期修缮工作;积极做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历程教育活动”等主题性展览活动。加强各文保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征集有较高文化价值和教学科研价值的历史文物、教学科研标本并结合地域特点,补充征集民族民俗和化石藏品,做好特色藏品的征集和研究工作,不断丰富和充实博物馆藏品。
坚持以“阿庐”品牌为主,打造阿庐文化旅游区为重点,按照“125”发展思路,做强1个具有国际买点的旅游产品——城子古村;做大2个国内知名品牌——阿庐古洞和泸西高原体育基地;做实黄草洲生态湿地公园、温泉养生、东方玫瑰谷、观音山景区、乡村旅游5个省内知名品牌——进而建成一个金字塔式的具有互补带动效应的全域化的旅游目的地——阿庐文化旅游区,实现泸西旅游质的发展和跨越。
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快高原足球训练基地、东方玫瑰谷、吾者温泉国际养生度假区、城子古村、黄草洲湿地公园等旅游项目的建设进度。到2018年底,力争完成接待海外游客24000人次,同比增长5.18%;力争完成接待国内旅游者465万人次,同比增长12.44%;完成旅游业总收入58亿元,同比增长34.57%;固定资产投资须完成16亿元。
加快全域旅游的创建。根据《云南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总体布局,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以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治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旅游产业融合等为主要抓手,创新旅游发展模式,把泸西打造成具有特色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形成供给完备、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推动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全面提升旅游发展质量,促进泸西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
加快旅游扶贫步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发展以“休闲度假、参与体验、生态观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十大行动”,即美丽田园创建行动、休闲农业示范园创建行动、农家乐示范村创建行动、秀美乡村景观带打造行动、农事节会品牌推介行动、乡村民俗文化开发行动、乡村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基础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强管理优服务行动、乡村游宣传促销行动,加快创建一批农家乐示范村、农业特色主题园区、休闲农庄,从而从整体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加强市场营销。继续与云南优选广告有限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宣传营销新路子,借助其资源优势加大泸西旅游市场的拓展。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手机报、互联网、电视电台等)来宣传泸西旅游,进一步扩大旅游的影响力;借助年内全国组织的各类旅游交易会、展示会对泸西特色旅游资源进行宣传和推介;利用社会营销和市场营销的方式,主动寻找市场,有目的地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乃至欧美市场推介泸西旅游,重点打造城子古村旅游策划,提升泸西旅游知名度。
推动特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子古村旅游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内把城子古村建成具有鲜明特色,对国际高端游客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使之成为泸西旅游转型升级的“引爆点”。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等前期工作,加快观音山森林温泉休闲度假生态园及观音寺二期工程建设步伐,完成观音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成该片区具备一定的接待能力,初步实现对外营业。加快推进阿庐古洞风景区提升改造步伐,力争2019年完成招商引资,启动项目建设。
针对旅游产业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政策,争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落地项目1~2个。
按照省州标准要求,全面完成“一部手机游云南”各阶段目标任务。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全面完成“13+1”(13个新建,1个改建)个县域旅游厕所建设任务,提升县域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供给能力。
全面落实上级重点工作。按照上级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红河州创建全域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和红河州精品自驾旅游线路的规划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底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0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4.21万元,减少67%。减少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600.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0.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万元(本级财力600.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4.21万元,减少67%。减少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1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科目433.90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404.44万元,保运转支出2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2.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36万元。
3.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4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95万元,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8.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64.21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501.75万元,与上年减少65.57万元,减少1.13%,减少的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从原泸西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调出5人。
2.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9.82万元,与上年减少5.37万元,减少1.18%,减少的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64万元,与上年减少10.64万元,减少1.36%,减少的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财政补助,数量6,金额2万,政府采购方式分散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收入。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0.2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00.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77万元,减少1.14%。增加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00.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21万元,项目支出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人员支出增加12.27万元;
2. 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64.42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564.21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36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73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9.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单位机制改革。运行维护费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制改革。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6.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7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三公经费预算数按照做2019年部门预算时单独给的数字填报)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5.89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单位机制改革,无可比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172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3.39万元,房屋构筑物37.3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7.13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15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3322.81万元。至目前,其中:县本级共审核批复下达预算项目1个,预算金额合计36万元,项目为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金额36万元。我单位对预算批复项目资金,将严格对照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开展绩效监控,保障项目工作任务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按上级要求实施绩效评价,保障项目实施精准、节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36万元,其中:2019年泸西县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配套资金安排36万元,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如下:全县免费开放乡镇文化站8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年开放时间≥250天,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20次,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及送戏下乡宣传≥20次,村级文化骨干、队伍≥1600人次,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及运行维护完成上级任务,零星业务设备及器材更新适时,项目验收合格率≥95%,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规定 ,年度重大活动工作完成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年度预算执行率≥100%,8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3—4万元,全县、县局及县文化馆牵头项目重大活动开展≤4万元,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1200人,各类文艺活动观看人数≥5000人次,乡镇所在地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95%以上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长期,免费开放培训室,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技能,发挥基层带头模范作用长期,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长期,贫困地区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95%,广大群众对文化站的免费开放满意度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项目管理办法及单位年度工作计划。
(五)对下绩效目标表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无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111
附件【文化旅游局预算公开表201903290914213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