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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600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中共泸西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定,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政法工作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泸西、法治泸西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规范性制度及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7.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和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设有: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科、维稳指导科、综治督导科(专项行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和信息化科和政治处七个科室。下调0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的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围绕县委“113553”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重点在“九个方面着力”:

1.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筑牢维护政治安全防线。

2.着力维护经济安全。把防控金融风险、破解监测难题、补齐监管短板、服务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3.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抓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4.着力打赢反恐防恐持久战。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积极推动乡镇党委和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及社会单位严格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坚决打赢反恐人民战争。

5.着力确保公共安全。坚持打击、整治、防范、管控同步推进、多管齐下,不断推动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件。

6.着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突出阶段性要求,深化统筹谋划,聚集重点环节,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在全面纵深发展上见成效。

7.着力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党建引领、自治约束、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元地区综合整治和“新坝做法”等一批典型引路,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8.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推动深化政法公共服务改革。

9.着力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铁军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万元,减少4.4%,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43.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3.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71万元(本级财力343.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的358.75万元相比减少15.04万元,减少4.4%,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万元,减少4.4%,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为:2019年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万元与上年的293.34万元减少22.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7万元与上年的35.75万元增加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8万元与上年的13.63万元增加2.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2万元与上年的15.99增加1.13万元。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行政运行科目0.47万元,与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少51%,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致残疾人保障金减少。

2. 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270.54万元,与上年减少22.09万元,减少8.1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229.19万元,保运转支出41.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在职人员与上年减少2人。

3.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16万元,与上年增加4.06万元,增长30.85%,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退休人员1人所致;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1万元,与上年减少0.04万元,减少0.1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在职人员与上年减少2人。

5.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95万元,与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1.35%,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1.02万元,增长17.41%,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3万元,增长6.6%,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国家增加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3.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万元。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89.08万元,与上年减少17.89万元,减少6.18%,减少的原因一是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二是2019年机构改革,从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调出3人,退休1人,从原泸西县防范和处置邪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入2人,在职人员与上年相比减少2人。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1.35万元,与上年减少1.08万元,减少2.61%,减少的原因单位人员减少,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8万元,与上年增加3.94万元,增长29.67%,增长的与上年相比增加退休人员3名。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3.7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4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万元,减少4.4%,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 落实2018年增资政策(主要指政法工作津贴)人员支出增加20.16万元;

2. 机构改革人员调入、调出后,工资减少与上年减少17.89万元。

3. 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7.3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34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4万,减少4.4%,减少的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7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3.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29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车改革后政法委不在保留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8.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接待费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部门办公费、工会经费、残保金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导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13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28万元,固定资产61.92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纳入《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储备上报项目(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0个,2019年项目预算总投资0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县对下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1600111



附件【政法委20190329045203667.xls】